175,偏瘦,中长发,美术生。
记得是跟王旭一起,在初二遇到的他。王旭让我叫她婆娘,却要眼睛锃亮的告诉我,她是真的喜欢他。
我不喜欢,因为气味不投。真的是气味不投,因为那时候我总能闻得到他身上有股子鱼罐头的味道。而那时,我还没养猫。
明人不说暗话,他俩原打算早恋来着,可是因为求学地点没统一,还没来得及轰轰烈烈,就已各奔东西。而我跟李小雨,高三开始,他忙学画我忙备考。再后来因为学校千里远,他又睡了不该睡的人,就此失联。
红尘晃一晃,滚滚好多年。
现在回想,当学生真是最悠闲的时候,尤其是不用被家长要求报各种补习班,时间就显得更多。
满走廊,满教室,满操场的岁月静好。客观土壤肥沃,应该就是在那时,他俩看对眼儿的。
记得是一个课间,王旭…啊对,王旭,忘记说,王旭长的“颇有些姿色”。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就告诉她的,大概她也感受到我的真诚,所以初见已如知己。
皮肤嫩的能掐出水来,大眼睛跟小梅花鹿儿似的,瓜子脸儿,嘴小小红红的,还白。就是初二就将近170,跟她说话总要扬着头,时间久了多少有些累。
后来海了人这么夸她过,也没见她跟谁要好过。我也好着信儿问过原因,不都是夸嘛,我这怎么待遇这么好。她的回答也是简明扼要,因为我即懒又真。因为懒所以不会去左弯右绕,因为真所以天生慧眼。难道是因为王旭他爹做生意牛,所以把闺女也培栽培的如此识人?不得不说,看人真准。
回到那个课间,王旭说她有个事要说,表示挺重要,所以得有点儿仪式感。于是我俩翘课,奔向一个有点儿风就能呈现绿浪翻涌的废弃堤坝。而李小雨,就出现在记忆里的那片绿意里。天很蓝,他还穿的白衬衫。
所以如果没有猫罐头味儿,我还真挺看好他俩的。我不太爱说话,但是能感觉到,王旭看到他,眼睛里贼光闪烁。莫怪我这么看她,毕竟当年还小见识少,只感觉她眼神躲闪,面染桃花。
再后来,王旭为了午餐顿顿有鸡腿跟猪蹄儿,跟我提议一起去外地读书,她的理由是:在家的话,只配拥有永远吃不完的营养保姆餐。我没去,因为想多吃几年家里饭。
她走之前,安排了我跟李小雨见面。用她的话说,把他交给你,本人才放心。结果一股春风都没用十里,不到十米,李小雨就用那一身猫罐头的味儿给我顶住了,任王旭说那是什么中调后调,我是不能帮她守她卫占着茅坑还拉不上屎的懵懂感情的小幼苗了。后来在临走的前一天,她突发奇想,撮合我跟李小雨当笔友。
不知道你有么你有过那种情谊,你最喜欢的女孩子,跟你最喜欢的男孩子,你就跟希望他们也要好。不管是常联系,还是乱牵线,反正就是要某种程度的“关系好”。
而我跟李小雨,朋友的朋友,可以是朋友。而王旭,只想让她安安心心去学习。
之后的若干年里,我跟李小雨真的成了朋友。楼上楼下,信一沓子一沓子的。在王旭全家搬去北京的日子里,在昏天暗地刷考题的日子里,在我貌似多少懂得了欣赏一个人是怎样心情的日子里,在李小雨决定南下的日子里,在王旭跟我说她要嫁人了新郎并不是李小雨的日子里,在李小雨说他去夜店找one night的那些日子里。那一大的段时间,过的像瓢泼大雨。
我不是个记性很好的人,但也清楚,恍惚跟模糊,到底还是不一样。
恍恍惚惚的记忆,它带着光斑,虽然残缺不全,但是依然深刻鲜艳。而模模糊糊,是像雾一样,你看不清抓不到,偶尔的一个响儿,转眼就消失不见。
而无论是那个笑得好看的女孩子,还有那个天天吃了猫罐头的男孩子。恍惚间,还是初二时候样子,一点儿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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