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先来定义一下正义:伦理学、政治学的基本范畴。在伦理学中,通常指人们按一定道德标准所应当作的事,也指一种道德评价,即公正。
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是英国的一句法谚。即:纵使司法裁判的结果是公正的,如果过迟作出裁判,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程序上的不公正,将使裁判成为非正义的。那么迟来的正义是一句法彦,必然与法律脱不了干系,干脆我就推测到法律上的正义了。第一段我们已经知道正义是指一种道德评价,简而说之,“法律上的道德评价”。
由此上升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就我而言,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两者并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刚刚我们已经说到了,“法律上的道德评价”既然是英国的法彦,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何谈正义不会被缺席?
北岛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他只说对了一半,高尚才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任何罪恶的勾当有可能打着正义的旗号,当然最罪恶的勾当往往打着最正义的旗号。这是最让人恶心不过的了!接着,我们继续讨论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
我觉得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迟迟不来的正义那就是不正义,首先要区别"非和不"比如:一个女生被犯罪恐怖分子绑架了,我觉得警察迟来一分钟都是对这位女生的伤害。当我们见死不救时,完全是在对生命的亵渎。
前几年,最高院对聂树斌改判无罪。好像是证明了那句“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不出所料,肯定会有很多人很多人用这句话来安利自己,并暗暗的在心中将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正自己也没有被不正义的审判,一句不成文的格言挡住了他们对正义的渴望。然而,对于聂树斌来说,正义到底是什么?我一没违法,二没有犯罪,却被法律机器剥夺生命。人都死了几十年,你现在再说“我靠!判错了,聂树斌无罪!”我就想弱弱的问一句,聂树斌能死而复生吗?聂树斌家人承受伤害能弥补吗?其几十年天天在旁人异样的眼光下活着能受到补偿嘛?或许,在当今社会中,把伤害折换成所谓的人民币,应该可以弥补。但对于聂树斌本身呢?你所谓的不会被缺席的正义,有什么意义?告慰在天之灵?谁能告诉我,这难道与当事人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如果这样对于被判决的人来说,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那么对于当事人之外的人来说,尚且大可以用“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来宽慰自己。
或许有人会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来反驳我。我想说:人生在世一共三万多天,说什么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别人捅你一刀,你都死了~你还在安慰自己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人死了是绝对的。而杀了那个人什么时候遭到报应确是随机的。这有可比性嘛?按我说:你就应该还回去,有仇必报,而且有仇立刻报。我并不是宣扬什么反动啊!我只是在宣扬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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