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言
(一)葬礼
二零一二年九月的一天,毕业之后的三个月,那时,暮雪刚刚走出自己的办公室,正急匆匆的去赶回家的公交。就当他在车站等车的时候,他突然收到了一条简讯,那是他最好的朋友发来的,他是暮雪的同桌,是一个叫做林枫的男孩,暮雪学生时最好的朋友。自从毕业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暮雪甚至怀疑他还把不把自己当成朋友。那天下着小雨,这里的天气很奇怪,早上还是万里无云,到了中午就突然下起了大雨,下班的时候,雨没那么大了,但还是淅淅沥沥的。
简讯上写着:晓云自杀了,速与我联系。那条简讯像闪电一样击中了他,身体也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不知是被吓到了,还是因为寒冷的空气。他二话不说,就给林枫打去了电话。晓云是暮雪的女朋友,应该说曾经是他的女朋友,他们毕业的时候,就已经分手了,之后就再没联系过。不用说,他也知道,晓云这段时间过得不好,有几次,暮雪收到她的来电,因为工作很忙,都没有能够接到,之后也没有回拨给她。
“HI,你还好吗?”电话接通之后,他习惯性的问候着。从电话那头传来雨水的声音,他才知道,林枫那里也在下雨。
“很高兴你回我的电话,我还以为……”暮雪知道他要说什么,他一定以为,他会满不在乎的删掉那条简讯,毕竟他们已经几个月没有联系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暮雪不知道该说什么,但他相信事出有因,晓云是他的初恋,暮雪了解她,她一直是个坚强的女生。
“我们还是见面吧,老地方见。”他挂断了电话,随即,他看了看手表,时针正好指向晚上七点,于是,他还没有吃饭,就朝着学校跑去。以前,他们常在那里聚会。
那是一家小小的咖啡厅,毕业之后,暮雪再也没有回去那里,但他依稀记得那里,古典的木色墙壁,桌子沿着墙摆着,在角落里还放着一架陈旧的钢琴,不知道在那里放了多少年。那天,他冒着雨跑回了学校,由于已经太晚了,错过了末班的公交,他不得不穿过大半个城市,整整十三条街,才到达了学校附近的,那家咖啡厅。等他再次回到那里的时候,他浑身都已经湿透了。
咖啡厅还是老样子,就连里面的陈设,也没有改变的痕迹。温暖的黄色的灯光,从落地窗洒出来,照亮了面前的街道。原本,故地重游暮雪应该感到高兴,可他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他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店里已经没有什么顾客,他一眼就看见了林枫,他正坐在角落的位置上,一切都和从前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已经是一个大男孩了。暮雪看着玻璃上反射的自己,自己也不是从前的自己了。
打开大门,他走了过去,服务生也不是从前的那个大学生了。“欢迎光临。”服务生走了过来,把暮雪带到那张桌前,递给他一份菜单,离开时,她在暮雪的耳边小声耳语着:他已经等你很久了。他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要是平时,他不会这样去见一个老朋友,林枫看见他没有说话,放下手中的报纸,他帮暮雪点了一杯黑咖啡。他们在学校的时候,就经常会喝这种苦苦的咖啡,正所谓,习惯成自然。
然后,他把报纸推到了暮雪的面前,与此同时,服务生把咖啡端到了暮雪的面前,转眼间,房间里充斥着咖啡的香气。他对她点头微笑,她也笑着离开了。在报纸上,有一行明显的标题:知名女作家于昨晚跳楼身亡。报纸里没有提到她的名字,但暮雪的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想象着,她面朝下躺在冰冷的路面上,周围满是鲜红的血迹。他摇了摇头,脑海里出现了她微笑的脸庞,她曾经是个漂亮的女孩,虽然已经分开,却还能记得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
“告诉我,我想知道一切。”他本以为,林枫会把所有都告诉他,但林枫只是低着头坐在那里,沉静的端着咖啡,猛吸了一口。
“恐怕我没办法告诉你。”他指了指报纸,告诉暮雪,他知道的也只有那么多了。暮雪和他一样,也是看到了报纸上的报道。然后,他丢给暮雪一个黑色的信封,他迫不及待的打开潮湿的信封,里面有一张洁白的信纸,上面写着:诚邀暮雪、林枫/先生,于九月二十五号上午八点,参加晓云的葬礼。
“这几个月,你过得好吗?”暮雪丢下信纸,看着那个无比帅气的男生,有一瞬间,他甚至已经认不出那个陌生的面孔。
“当然不能可学校比,你呢?”林枫抬起头,脸上泛起一副苦笑,光从那个表情就知道,他过得根本不好。
“没你混得好啊。”坐在角落里的两个人,又是相视一笑,那个无奈的笑容,几乎要把两个人的心全部融化。他们谁都没有想到,仅仅几个月,不止他们的朋友离开了,而且两颗心也变得无比陌生,开始学会了客套。
暮雪,现在一座写字楼的十二层,那是一家规模庞大的广告公司,虽然如此,他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员工,专门负责给各个部门送些信件和材料。每个月拿着微薄的工资,除了房租,每个月都得掰着硬币过活。虽然,他现在坐在咖啡厅里,但他已经在想,明天的中饭说不定已经泡汤了。这时,他才迟迟的端起面前的咖啡,放在嘴边抿了一口,还是原来的老味道,但现在喝起来,却有一股子钞票的味道。
林枫,和暮雪不同,在短短的三个月里,他几乎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工作都干了一遍,最后好不容易,在市中心找到了一份快递的工作。虽然和暮雪的工资差不多,但每天风吹雨打的生活,让他感到无比的疲倦,暮雪常常觉得,那份工作没有发挥他的长处,至少对不起他的那张脸。刚刚度过的夏天,已经在林枫的脸上,抹上了一层厚厚的墨渍,脸颊上也多了许多风吹雨打的痕迹。
喝完咖啡,他们一前一后的走出了那家小店。夜色下的都市格外美丽,但天空中依旧下着小雨,初秋的寒风已经让暮雪瑟瑟发抖。林枫主动提出要送他回去,暮雪没有拒绝,按理说,他应该留林枫在他那里过夜,但他们都得准备一套礼服,为了明天的葬礼。于是,林枫招手拦了辆出租,两人一起挤上了车后座。一路上,他们聊了很多过去的事情,关于晓云的事情,在孤寂的夜里,放肆的笑着。
直到很晚,暮雪才回到自己租住的房子,那是市区一座公寓的三十层。从外表上看,那栋公寓已经经历太多的风吹雨打,外墙上已经布满了裂纹。但这是附近最高的建筑,离公司也不算太远,车程也只需要半个小时多一点,房租也还能接受。但暮雪之所以留在这里,是因为这间房的装修,房主是个年轻的女子,她快要结婚的时候,她的未婚夫突然消失不见,那间小房子,原本是她的婚房。从窗外看去,几乎能俯瞰整个城市。
一进屋,暮雪就脱掉了湿乎乎的西装,和其他衣物一起丢尽了洗衣机。站在厕所的镜子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方才的快乐一下子消失不见,满脑子都是曲终人散的悲凉。也只有在这样的晚上,他才会想起她,和之前的那些事情。要不是今天那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暮雪也不会明白,自己会那么的在意自己的过去。房间里安安静静的,只有灯管发出“嘶嘶”的声响,他站在那里,眼泪不自主的流了出来。
他猛地回过神来,才发觉秋季的温度已经让自己瑟瑟发抖,于是赶紧光着脚,跑进了淋浴间,打开淋雨冲头,转眼间,整个淋浴间被一片白茫茫的雾气笼罩。温暖的水流一下子流遍他的全身。让他感觉舒服极了,刚才的悲凉似乎一下子被抛到了脑后。洗完澡之后,他站在衣橱前,想要找一件合适的衣服,参加明天的葬礼。但打开衣橱的时候,里面却只有黑色的西装和几件衬衫。自从他工作之后,就几乎没再买过什么衣服。
那晚,雨下了一整夜,暮雪也是一夜未免,自从毕业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失眠过,通常都睡得和婴儿一样。但那一晚,他的眼前一直浮现着晓云的身影,和从前经历的那些事情。有好几次,他从床上爬起来,跑到书桌前,想要写些什么,却始终不止如何下笔。终于,难熬的夜晚终于过去了,天空又一次的亮了起来,他跳下了床,感觉自己浑身乏力。站在镜子前,他看到自己的脸色惨白惨白的。
趁着离开前短暂的时间,他又洗了一把澡,站在镜子前用冷水洗脸,据说,这样能让眼袋消下去,回到卧室穿上了昨晚准备好的正装。一夜没睡,他根本吃不下任何东西,早早的就出了家门,来到了对面的车站。这座城市的清晨格外冷清,街道上空空荡荡的,偶尔会有一辆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泥水,转瞬又恢复了平静。还好他走得早,在暮色中赶上了第一班公交,朝着终点站驶去。
这一路变得特别的漫长,中途有几个人上了车,在几站过后就又下了车,到达终点站的时候,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拖着疲惫的身体下了车,按照信上的地址,他沿着那条路直走,在尽头左拐,一块墓园出现在他的面前。和她的名字一样,那是一片宁静的墓园,到处都是整齐的草坪,由于到了秋季,草坪已经开始枯黄,他能想象到这里盛夏的样子,里面整齐的竖着一望无际的白色墓碑。门口的大铁门上写着——白色墓地。
他比别人早了半个小时到这里,墓地也只有他一个人,薄薄的白雾让这里显得特别神秘,但他并不害怕。百无聊赖之下,他只好一个人在这里闲逛,由于远离都市,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芬芳。在墓园的角落里,他看见了一个挖好的小坑,旁边还有一个墓碑,上面写着晓云的名字,还有她的墓志铭:一生只为给别人带来快乐。那个坑应该在昨晚就被人挖好了,里面还有浅浅的水迹。
在那个清早,他一个人站在墓前,双手合十,在那里浅浅的祷告,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暮雪一定希望回到那一年,他们刚刚认识的时候,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他闭上眼睛,潮湿的空气让他神清气爽,仿佛昨晚的不适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过了很久,他突然听见背后的脚步声,准确的说,是硬物摩擦草坪的声音,他回过头,看见一对中年男女,正站在他的身后,应该是晓云的父母。
那对中年人,穿着黑色的西装,打着一把黑色的长伞,胳膊上还系着一条黑色的丝带。他们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黑色木盒,但暮雪不是从这些判断出来的,那个女人应该是晓云的母亲,晓云的眼睛和她的相似,而那个男人的左手食指和中指一样长,晓云的左手也是那样的。他立刻转过身,朝着他们问候行礼。而他们也礼貌的笑了笑,虽然,他们笑得极不自然。当然,暮雪也不会介意。
“你就是暮雪是吗?”那个女人问道,嘴角带着优雅的笑容。暮雪完全没有想到,她能够认识自己。
“没错,我只是好奇,你是怎么认识我的。”暮雪也笑着,仿佛把那些不快忘得一干二净,正和一位老朋友对话。
“晓云经常提起你,说你非常有才华。”暮雪点了点头,短暂的快乐之后,他又一次被拉进了回忆之中,满脑子都是他们在一起的日子。
“她到底是为什么?”在暮雪的印象之中,晓云一直是一个温暖快乐的女孩,这才是他最想知道的事情。
“抱歉,我们真的不知道。”暮雪一下子蒙了,他们不知道,怎么可能不知道,那一刻,他很想叫喊着质问,你们怎么能不知道。“在最后的日子,她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还总是自言自语,说是什么来不及什么的,我们以为她疯了。”暮雪低下了头,心想,她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事情,要不然一定不会是这样的。
渐渐的,墓地里来了更多的人,他们都在小声的耳语着,周围到处都是伤感的氛围。葬礼于八点准时开始,神甫先是说了段冗长的悼词,然后,几个人把骨灰盒放进了墓室,他们把旁边的泥土,重新填到坑里,一切都进行的有条不紊。林枫也来了,他和暮雪一起,站在人群的最后面,看着那些人哽咽着,他们也不自觉的留下了眼泪。很快,葬礼就结束了,这是晓云的遗愿,一切从简。最后,她的父母读了晓云的遗嘱,她所有的稿件都归慕雪所有。
暮雪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她似乎是想告诉暮雪什么,和她的离开一样,那一切都变成了一个谜。葬礼结束之后,她的母亲把装满稿子的大箱子,全部交给了暮雪,随后,人群渐渐的散去,那里又只剩下了暮雪一个人。他独自拖着那个大箱子,来到了车站,一路上,他拖着箱子,仿佛拖着一个沉重的累赘。原本只需要半个小时的路程,他愣是走了整整一个小时。回到出租屋的时候,他已经变得疲惫不堪。
他把所有的事情都抛到脑后,公司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处理,他将那个箱子丢在卧室的角落里,等到自己有空的时候再好好研究,他是这么想的。于是,在那个清冷的早晨,他又一次出门,朝着公司跑去。在路上,他把刚才的那场葬礼全部忘掉,自从毕业以来,他就养成了这种习惯,只要上班,就立刻把其他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等到了办公室,他就立刻全心全意的投入了工作之中。
但那一天,似乎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在写字楼的楼下,他看见了一只深灰色的猫咪,那只猫坐在角落里,那双绿色的眼睛紧紧盯着他,还不停的“喵喵”叫着,好像是在说着什么。在他出门的时候,他也看见了同样的一只猫咪,当时,他并没有在意。他看着那只猫咪,以确定就是之前的那只,可他努力的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另外一只而已。没有一只猫会一只跟着他,除非她不是一只猫。
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并没有在意,极不自然地转过头,朝着楼上跑去。糟糕的一天又一次开始了,当他来到办公室的时候,桌子上堆满了各类文件,他不得不把刚才的事情全部忘记,虽然,他很想把那些烦心的事情全部想清楚。他打开电脑,看看今天的备忘录,除了一些常规的工作,他还要拟草三分合同,和两份报价单,还要把一些文件送到另一家公司。他坐在那里,给自己泡上一杯咖啡,突然坐在那里不知所措。
当他朝着窗户外面看去,他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只猫咪依旧坐在楼下,这时,他宁愿相信那是自己的幻觉,那只猫正抬着头看着自己。从外面是看不见里面的,可是那只猫就看着那山玻璃,就好像看着自己的眼睛。他突然感到了一丝恐惧,难不成自己也疯了不成。他环视整个办公室,一切都再平常平常不过,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忙碌着。他喝了一杯咖啡,开始整理桌上的东西。
一整天,他都在无限的痛苦中度过,一方面是晓云的离开,而另一方面,是因为那诡异的事情。虽然,他努力的让自己不去想那些事情,可他的脑海里却不断出现那些画面。他没有吃中饭,他害怕下楼的时候,会再看见那骇人的一幕。整个下午,他都趴在桌上小憩,那样能让他暂时忘记那些事情。到了傍晚的时候,同事开始陆陆续续的离开,他看着手头的工作,看来今天又要加班了。
十分钟之后,办公室里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城市有一次陷入了夜幕之中,变得繁星点点。整个写字楼里,只有他的台灯还发着淡淡的光线。他一直埋着头,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那些杂乱的工作,迅速收拾那些文件,放在了桌子的一角,然后关上台灯,拿起外头跑出的办公室。本来他已经不记得早上的事情,只想赶上末班的公交,要不然,他只能步行穿过十三个街道。
当他走出电梯的时候,他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那只猫咪依旧坐在角落里,紧紧的贴着墙角,对着他“喵喵”的叫着。他愣在原地,几秒钟之后,他加快脚步朝着对面的车站跑去。但他回过头,发现那只猫正不紧不慢的跟在他的身后,如同噩梦一般。还好,他赶上了回家的班车,他终于甩掉了那位不速之客。一路上,车厢里只有他一个人,他看着车窗外的街景,刚才的事情还让他心有余悸。
他不确定,这些事情是不是有所关联,当他走进房间的时候,他在慌乱之中,把外套丢在了地上。但他还是重回了卧室,打开了那个纸箱子。接着微弱的灯光,他看见里面只有一些泛黄的稿件,上面密密麻麻的写了很多东西。他认出那是晓云的笔迹,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不同的了。暮雪把台灯拽到面前,这样,他才能看清上面写的什么。那些,只是普通的稿件,全都是她在学校时写的,有些他看过,有些没有看过。
此时,他又从窗外听见了“喵喵”的叫声,他浑身颤抖着爬到窗前,朝外面看去。可天色已晚,偏偏今天的路灯又坏了,窗外只有漆黑的夜色,和看不见尽头的都市。虽然,他没有看见那只猫,那刚才的叫声已经让他心惊胆战,要不那就是他的幻觉,要么……他努力的让自己保持冷静,跑到门口,打开了所有房间的灯。顿时,整个房子里变得灯火通明。但这并没有让他平静,他跑回卧室,把那个箱子里的东西,全部倒在了地上。
在一堆稿纸的最下面,有一本泛黄的日记,看上去有些年月了,外面是棕色的牛皮纸,里面的书页有些已经打卷。这本日记似乎与成箱的稿纸格格不入,暮雪一时不知该怎么处理它。过了好久,他终于鼓足勇气,打开了那本日记,里面空空荡荡的,没有一个字。相反,在扉页上却有几行醒目的小字:至此,送给我的挚友,请好好使用。那行字写在书页的右下角,娟秀而典雅,似乎是中世纪欧洲的字体,笔画拖得很长。这不是晓云的笔记。
暮雪不知道这本日记的来历,不知道是有人送给晓云的,还是晓云故意留给他的。好好使用,到底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这本日记有什么玄机。他仔细打量那本日记,可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于是,他把日记塞进了抽屉的最低端,压在杂物的下面。他又一次走到窗口,朝着楼下看去,依然什么也看不见,这才放心的收拾好地上的东西,安心的洗澡,然后早早的上床睡觉去了。
在朦胧的夜色中,那只灰色的猫咪从角落里走出来,慵懒的来到马路中央,那抹银色的雪月洒在她的身上。奇妙的事情发生了,在月光之中,她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一只灰色的猫咪,渐渐的变成了一个女孩。她头顶一袭如同月光般发亮的银色短发,身穿一件深灰色的风衣,一只蓝一只绿的眼睛显得格外的迷人。她是个精灵,她有个古老的精灵名字,不过,现在认识她的人,都叫她苏紫。她站在街上,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
与此同时,从街道的另一边,走出了一个男孩,他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袍,和苏紫一样,他也有着一头银色的短发,还有着一对特别的黑色眼睛,他的人类名字叫做苏菲。他走到了那位女孩的面前,绅士地伸出他的右手,然后两人相视一笑,苏紫礼貌的伸出自己的右手,放在了他的手掌中。但转瞬之间,泪水就从两人的眼角流了下来,变成一颗蓝色的水晶。就连他们都记不清,有多少年没有见面了,虽然如此,但两人的长相却如同最初一般,没有一丝的改变。
“好久不见,你还好吗?”他们俩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仔细的看着对方的脸,仿佛转瞬之间,就会消逝在冰冷的空气里。
“一切又要开始了。”但紧张的气氛,苏菲点了点头,抬起头,朝着楼上的那扇窗子看去,露出一脸的愁容。
“那对他公平吗,他是个不错的男孩。”按理说,精灵是没有感情的,但他们和人类在一起太久了,也学会了那些悲天悯人的东西。
“这就是命运。”苏菲看着自己的妹妹,郑重的点了点头。“保护他是我们的使命。”苏紫也点了点头,又一次朝着楼上看去。暮雪现在已经进入了梦乡,他梦见了晓云,微笑的走到他的面前,想要说些什么,而他却什么也听不见。他不知道,今天发生的事情,即将改变他的一生。但就连精灵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这对兄妹手牵着手,朝着道路的尽头走去,可惜相聚的时间总是那么的短暂,天亮之前,他们就必须分开,当晨曦的第一缕阳光跳出地平线,他们就又要变成一只猫咪。他们聊着这些年发生的事情,去过哪里,见过什么。在他们分别之前,他们不约而同的谈起了那个女孩。随着太阳的升起,在阳光之中,他们又变成了猫咪,在清晨中喵喵的叫着,那只灰色的猫咪,回到了暮雪的楼下,懒散的躺在角落里。
(二)安娜
第二天清晨,阳光一如既往的洒在窗台上,暮雪一觉醒来,把昨天的那些不快忘得一干二净。他从那张松软的大床里爬起来,睡眼惺忪的看了看窗外的都市,在阳台外面,是一望无际的城市。他走进厨房,准备给自己做一顿丰盛的早餐,因为昨天的事情,他连晚饭都没有吃。他从冰箱里拿出培根和几个鸡蛋,那是他的最爱。他在锅里放了些黄油,把培根丢了进去,转眼间屋子里弥漫着诱人的想起。
但上帝似乎并不想让他好好享受那个美好的早上,当他把鸡蛋一股脑的丢到锅里的时候,一阵敲门声从客厅里传了过来。他放下手头的事情,一个箭步冲到了门口,打开了大门。他的房东正站在门口,暮雪努力回想着,以确定今天不是交租的日子,今天是十五号,离收租的日子应该还有整整半个月。厨房里传来“噼啪”作响的声音,他不得不回到厨房,把早餐装进了瓷盘里,又一次手忙脚乱的跑到门口。
这一次,他看清楚了,那个叫做安娜的年轻女孩,绝对不是来收取房租的。她正穿着一条白色的睡衣,一头长发凌乱的散落在肩上,两个黑眼圈似乎在说,她一晚都没有入睡,眼角还留着几道深深的泪痕。不用问他也知道,安娜和他一样,昨晚过得糟糕透了,想必,这就是她突然造访的原因,虽然,暮雪还不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什么。看见暮雪傻傻地看着自己,那个年轻的女孩又一次哭了起来。
“我能进去吗?”她哭着脸问道,我才发现,我一直把她把她堵在门口,像个无情的人眼睁睁的看着她哭泣。
“当然,要和我一起吃早饭吗?”于是,暮雪把她让进了客厅,然后,又从冰箱里拿出培根和鸡蛋,在厨房里忙碌起来。他一边做着早餐,一边偷偷的朝外看去,她坐在餐桌前,低着头抽泣着,样子让人又疼又爱,又觉得可怜。为此,他还差点把鸡蛋给煎糊了,还好,他及时的发现了,只有培根稍微烤焦了些。于是,他把原本给自己的那份递给了那个女孩,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请问,到底发生了什么?”暮雪一直疑惑的打量的她,除了收租的时候,他们的生活几乎没有交集,他对那个女人一无所知。直到吃饭的时候,他才鼓足勇气问安娜到底怎么了。
“昨天他又来找我。”她狼吞虎咽的吃着,似乎很久都没有吃过东西了。安娜所说的“他”是她曾经的男朋友,那个不告而别的男人。安娜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又不知道,他为什么又回来。安娜不愿再和他在一起,那个男人就在楼下吵了一整晚,整栋楼的人都知道他们的事情了,最后,她还是报警解决了那件事。
暮雪一身不吭的吃完盘子里的东西,坐在她的对面,等她也吃完了之后,他把两个盘子一股脑的丢进了洗碗池,还放上了一池子的水,转眼间,清水就把盘子全部淹没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又一次想起了晓云,虽然,她根本就不是那个女孩。暮雪没有理由把她赶走,况且这还是她的房子,她想住多久就可以住多久,自己也可以委屈一下,只要把沙发搬进书房里就可以了。
于是,他请了半天的假,把原先自己的卧室整理出来,衣服书籍全部搬到了书房,还花了很大的功夫,把沙发也搬到了书房。在中午之前,他还有几个小时的空闲,让他好好的陪着那个孤独的女孩。不到半天的时间,他们就像是老朋友似的,坐在桌前喝咖啡聊天,安娜也不再哭泣,听着暮雪说自公司的事情。有那么一瞬间,暮雪差一点就把晓云的事情告诉她,但又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把刚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快到中午的时候,暮雪从抽屉里翻出了一张CD,然后放进了家庭影院,那是他花了全部的积蓄买下的。顿时,原本冷冷清清的房间,变得像是过节一般,回响起阿哲好听的情歌。他和安娜一起待在厨房里,准备着丰盛的午餐。安娜的脸上又泛起了原本的笑容,他第一次觉得,那个女生竟然如此的美丽。他们边做着饭菜,边跳起了舞,那间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又一次充满了生机。转眼间,饭菜的香气在家里弥漫开来。
中午时分,在饭菜上桌之前,他特地跑到街角,买了一瓶上好的红酒,按理说,在上班之前,他不应该喝酒的,但凡事总有例外。他一路小跑,回到了那间小小的公寓,当他打开家门,安娜真安静的坐在餐桌前。不知道什么时候,音响里传来百老汇的爵士音乐,这大概是她的最爱,和她的名字一样,优雅而充满了诗意。暮雪很少去听那样的曲子,那张碟也只在晓云生日的时候放过一次。
坐在桌前,他们都沉默了下来,好像突然被拉回了现实,不知道什么时候,阳关已经洒满了整个城市。他们吃着可口的饭菜,低着头想着自己的心事,暮雪知道她在想着什么,应该和自己想得一样吧。他给安娜倒上了一杯红酒,看着显眼的红宝石在杯中流淌,吃完之后,他看着安娜把碗碟放在池子里,卷起袖子整理着桌子。暮雪不自觉的伤心,在泪水流出之前,他借故说自已上班的时间快到了,离开了那里。
他一个人游走在大街上,由于心里有事,他差点错过了车站,还好他及时回过神来,才没有错过十二点半的公交。公司是下午两点上班,但他不得不比平时早走了半个小时,丢下安娜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但愿她能原谅自己的冒失,暮雪在车上闭着眼睛祈祷。公交摇摇晃晃的停在了车站,暮雪拿过身边的资料下了车。因为上午请假的缘故,他不得不抓紧时间,在下午完成一整天的工作,说不定,晚上还要加班,想到这里,他就一阵头昏脑胀。
那是一家有名的广告公司,自从毕业之后,暮雪就一直留在这里。在公司,他一直埋头苦干,所以没有什么朋友。自从那天的葬礼之后,他更加离群索居,除了工作上的事情,他几乎不和任何人说话。繁琐的工作让他忘记了先前的不快,还有三家公司等着他的设计,另外,他还要完成两份广告文书。这家公司的所有人,几乎都和他一样,每天都要忙碌到深夜。暮雪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很快忙碌又糟糕的一天结束了,傍晚,当夜幕笼罩整座城市之后,办公室里又一次安静了下来。暮雪还有些事情没有结束,直到这时,他才抬起头,看了看空空荡荡的办公室,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暮雪在脑海里想象着,别人说不定已经回到温暖的家里,或者坐在餐桌前,和女朋友坐在电影院里,享受着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而他,却依然孤零零的坐在办公桌前,看着密密麻麻的显示器。
可他很快就意识到,办公室里不仅仅只有他一个人,当他再次抬起头,环视整个办公室的时候,他发现,除了自己办公桌上的台灯亮着,从经理办公室里,还透出微弱的灯光,在黑暗中格外的显眼。之前,他也曾经常加班,可他从来没有注意过,今天发现的那个异常的灯光,勾起了他强烈的好奇心。他悄悄的走到经理办公室前,透着落地窗窗帘的缝隙,朝着里面看去。
出人意料的场景出现在他的面前,那个老男人正坐在电脑桌前,一个红衣女子正坐在他的大腿上,两人入神的看着电脑显示器,那个女人笑着把巧克力塞进他的嘴里。那个可疑的女孩大概三十岁,但绝对不是经理的老婆。那个木制的相框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是他跟妻子的合影。暮雪曾经看过那张照片,在给他交材料的时候,偷偷看见的。他的妻子是个普通的女人,虽然很有气质,但脸上已有岁月的痕迹。
和那个女人不同,那个年轻的女孩漂亮极了,红色的短袖衬着性感的身材,一头乌黑的长发随着脑袋不停的飘舞,暮雪的眼睛几乎无法从她的身上离开。正当此时,他又一次收到了一条简讯,他不知道是怎么了,毕业这么久,从来没有人找过他。有人这么平凡的联系他,这反倒让他非常紧张,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大事又要发生了。那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要是平时,他看都不看,就会把它删掉。
但这一次,似乎是命运的安排,他打开了那条简讯,上面写着:速来私语咖啡厅,我在那里等你。最后的署名是安娜,而那家咖啡厅,就是他们同学经常聚会的地方,暮雪不得不相信,和那个女孩的相见是命中注定,外人没有人知道那里。他偷偷的回到办公桌,关上了电脑和台灯,借着窗外的灯火,他一个人来到的电梯前,看着上面红色的数字慢慢的变化,他又开始浮想联翩。
那晚,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又一次乘上了回学校的公交,和上次不同,这一次的旅程充满了未知。城市在一片灯火中沉沉的睡去,已经过了十点,大概所有人都已经躺在床上,想着想着,倦意不由自主的占领了他的全身。他靠在公交的最后一排,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感觉已经过去了很久。要是在晚上五分钟,他就要错过那个站台,他急忙拿过自己的外套,跑到了后门口。
他急匆匆的跑下了车,差一点就摔倒在地上,他苦笑着,大脑里想着,如果自己在年轻个五岁,就不会这样了。不仅如此,长时间坐在办公室里,已经让他的身体濒临崩溃,每天晚上,他的颈椎都会很不舒服,而且经常头晕眼花的。看来今天又要打车回家了,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撑着身体朝着咖啡厅走去。还好,那家店离车站只有两分钟的路程,他穿上西装,努力的让自己像是个绅士那样。
但他的皮鞋,踩在地上还是“嘎嘎”作响,他已经厌倦了那样,那双皮鞋很不舒服,不仅鞋底硬梆梆的,而且他的脚被鞋挤得很疼。他几乎是一瘸一拐的走进咖啡厅,他一定想不到他即将看见什么。一个女孩坐在钢琴前,穿着黑色的长裙,活像一起高傲的黑天鹅,在人群中翩翩起舞,一头乌黑的长发整齐的盘在脑后。他几乎认不出那个女孩了,要不是她的那双眼睛,暮雪一定不确定,她就是安娜。中午的时候,他还在猜想,什么样的女孩会有那样的品味,现在他总算知道了。
直到现在,暮雪才知道,她在学校里学得是音乐,虽然后来她退学了。她每天下班之后,都会在咖啡厅弹钢琴,算是完成她没有完成的事情。看见暮雪进来,她冲暮雪傻傻的微笑,那晚,咖啡厅的顾客很多,只有一张安娜特地为他留得座位,是离钢琴最近的一张。她不知道,暮雪其实喜欢坐在角落里,但这一次,暮雪并不在意。和往常一样,暮雪点一杯黑咖啡,和他最喜欢的培根沙拉。
暮雪一直在那里待到子夜,咖啡馆里的客人散尽之后,安娜满脸的倦意,和暮雪一起走出了那里。在无人的街头,他们肩并肩走着,已经太晚了,他们只得步行回去了,不过一路上他们就像老朋友那样,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暮雪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黑暗之中,他不自觉的牵起她的手,感受着另一个人的温度。安娜没有拒绝,只是转过头看着他微笑,自从那个女孩的出现,暮雪的生活被彻底的改变了。
“我要带你去个地方。”虽然暮雪已经很累了,但他还是好奇,那晚对他来说,是全新的一晚,他很期待自己即将见到的东西。
“要去哪里?”他们沿着那条路一直走下去,渐渐的,高楼大厦消失的无影无踪,周围都是低矮的平房。暮雪之前从来没有到过这里,这一片,是这座城市的贫民区,到处都是房子的废墟,很多人都席地而睡,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衣物,为了驱赶初秋的寒冷,他们在路边点燃了篝火。
“带你去见我的朋友。”暮雪跟着她在一片空地停了下来,这里到处堆满了碎石,看上去应该是个废弃的工地。她似乎是经常来这里,驾轻就熟的爬过一片瓦砾。暮雪跟着她小心翼翼的走着,好像他是个小女生似的。在一处避风的桥洞里,挤着一家三口人,他们蜷缩在墙边,看上去瘦骨嶙峋。他们看见了安娜,像是看到一位老朋友似的,站起身来寒暄着。这反倒让暮雪很不自在,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这一家人挤在一堆破衣服中,连落脚的地方也没有,可安娜竟然和他们坐在一起,聊着家常,不仅如此,他还给这家人带了些好吃的,那些吃的都是她亲手做的。几乎没过一段时间,安娜就会到这里来,看望这些人,他们已经成为了安娜的好朋友。那天很晚,他们才回到自己的公寓,那时,应该已经过了午夜。在简单的洗漱之后,满身疲惫的暮雪走进书房,躺在柔软的沙发里。他从书架里取出一本书,每天睡觉之前,他都会看上一会儿。
当他刚刚躺下的时候,他就听见了敲门的声音,这间屋子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除了安娜不会有别人敲门。但那一刻他犹豫了,他的大脑飞快的运转,想象着即将发生的事情,过了一会,他听见了安娜的声音:请问,我能进来吗?直到这时,他才迟疑的从沙发上爬起来,把房门打开了一条缝隙,反问她:请问,有什么事吗?借着房里的灯光,他看见安娜的头发湿漉漉的,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衣,似乎刚刚洗了个热水澡。
“怎么,不想让我进来吗?”看着目光呆滞的他,安娜一边站在门口问道,一边用毛巾擦拭着头发。
“不,当然不。”暮雪打开房门,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然后结结巴巴的说道:“只是我要睡觉了,房间里很乱。”
“我想,我爱上你了。”安娜走进书房,看着书架上的书,从最顶端拿下了那本《哈利波特》,那是暮雪上学时最喜欢的书。老实说,那是晓云留给他的,毕业之前,他曾经想要成为一个作家。
“我们是不是太快了。”暮雪从她手中拿回小说,重新放回到书架上,失落的坐会到沙发上。他想起了晓云,连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梦想为什么没有实现。安娜坐在了他的身边,突然暮雪一把推开她。“对不起,只是今晚不行。”安娜站起身,走了出去,丢下了暮雪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流泪。
对于两个人来说,那一晚并不好过,冷空气让那晚变得格外寒冷,窗外的风不停地吹着,发出凄厉的哀号,似乎在为这座城市哭泣。暮雪辗转反侧一夜未眠,大概是在清晨的时候,他隐约听见开门的声音,紧接着又是沉闷的关门声。安娜离开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当暮雪走出房间的时候,他看见的验证了他的猜想。房间里空空荡荡的,只有她的吉他,还安静的躺在角落里。
桌子上放着一顿丰盛的早餐,和一张折好的字条。上面只写着:我走了。落款是安娜的名字,虽然是最后的离言,但却依然工整漂亮。暮雪坐在桌前,听着时钟秒针的响声,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上班前的一个半小时,他准时离开了公寓,一个人踏上了全新的旅程。那天早上,他没有像平时那样,梳头洗脸,黑眼圈和明显的眼袋,让他看上去像是个三十几岁的中年人,头发杂乱的立在脑袋上。
那天早上一到公司,暮雪就知道出事了,办公室不再是一副忙碌的样子,所有的同事都站在大门口。他透过缝隙,看见经理和他的妻子,正在里面说些什么,那个女孩也站在旁边。后来,暮雪才知道,他的妻子是来和他谈判的。终于,这件事情人竟皆知了,当天早上,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个男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那个女人冷漠的穿过人群,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也是同一天,那个男人从公司离职。
办公室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低着头坐在自己的桌前,暮雪先是处理完昨天剩下的一些事情。正当十点钟他泡咖啡的时候,新任的部门经理前来任职。那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听说是从上海调来的,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打着蓝色矢车菊领带,带着庄重的黑框眼镜。让人难忘的是,他有一个如同闪电般的大嗓门,一走进办公室就大喊着:所有人到会议室,准备开会。
对于暮雪来说,那注定是难熬的一天,要不是因为那杯咖啡,他根本就没有心思工作。他拿着资料,和所有同事走进了会议室,所有人都井然有序。所谓开会,无非是一些废话,两个小时的会议,只有最后半个小时是安排最新的工作。但暮雪却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他满脑子都是那个叫做安娜的女人,和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自己忘不了晓云。
本来,他想要在那天下午请个假,出去好好放松一下,把过去的事情全部抛在脑后,可自从公司换了经理,自己也只好忍耐。会议在十二点的时候结束了,已经错过了无休的时间,暮雪匆匆的跑到了楼下,在街角吃了一碗牛肉面,没有心情闲逛,吃完之后,他又一次回到了办公室。又是一堆繁杂的公事,他可不想今天也加班到午夜。于是,趁着别人都在休息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办公桌前忙忙碌碌。
一个下午,他都坐在自己的桌前,办公室里发生了什么,他一概不知。此时同事们正聚在一起,讨论着早上的事情。值得庆幸的是,暮雪在下班前半个小时完成了工作,今天,他总算不用再加班了。桌上放着半杯早上的咖啡,虽然已经放凉,但味道还是不错,暮雪走到饮水机旁,兑了些开水,然后惬意的坐在桌前,享受着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阳光从窗外洒在桌前,暮雪拿出手机,打算给安娜打个电话,向她道歉。
电话那头一直没人接听,暮雪一下子紧张起来,刚才的美好心情全部消失殆尽,他又拨了几回,但结果都是一样的。于是,在下班的时候,他特地绕道西城的礼品店,挑了一件自己最喜欢的水晶挂件,几乎花掉了他半个月的薪水。他猜想安娜一定会喜欢,在夜幕之中,他又一次来到了那家咖啡厅,偷偷的站在窗外。安娜正坐在钢琴边,侍应递给她一个酒杯,从颜色上看应该是杯烈酒,不是伏特加就是威士忌。
暮雪正准备走进去,给她一个天大的惊喜,一把把她揽入怀中,但一个陌生的男人,在他之前走进了咖啡厅。他一脸的怒气,径直朝着安娜走了过去,安娜看见他,立刻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着外面走来。紧接着,暮雪听见了争吵的声音,那个男人应该就是安娜所有的前男友吧。暮雪停在了原地,静静的观察着事态的发展,他想安娜应该可以处理好自己的事情。但在猛烈的争吵之后,那个男人抓住安娜,一把将她重重的推在钢琴上。她的头撞在了钢琴上,鲜血顺着额头流了下来。
看到眼前的一幕,暮雪推开门冲了进去,把那个男人推在墙边。他本只想理论两句,但谁都没有想到的是,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水果刀,朝着他刺去。他没有感觉到疼痛,只是感觉一阵寒冷。暮雪低头看去,衬衫渐渐的被染成了红色。“天哪。”安娜冲过来一把扶住了他。暮雪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跑了过去,然后,转过身来问安娜:“你没事吧。”他第一次看见安娜为他哭泣。他感觉到一阵眩晕,慢慢的眼前发黑,失去了知觉。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冷,相比那就是死亡的感觉。一开始,他还能听见别人的尖叫,安娜呼唤着他的名字。但那些声音越来越渺茫,像是浮在空中,他最后的记忆是救护车的声音。暮雪被送进了医院,经历了一次大手术,但之后的一个月,他都处在昏迷之中,医生说他是因为失血过多,可能变成植物人。这段时间里,安娜丢下了所有的事情,一直陪在他的身边,到了后来安娜开始绝望。
某一天的晚上,不过对于暮雪来说,每一刻都是夜晚,他的眼前只有无尽的黑夜。他看见一个女生走到了他的身边,一开始,他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他以为那个身影就是晓云,但他看不清她的脸。她对暮雪说道:如果你再不醒过来,我就要离开了。他努力的想要睁开眼睛,接着,他看见了一道刺眼的白光。但几秒钟之后,眼前又陷入了无尽的黑暗。暮雪觉得,那是一个预兆,于是,他更加努力的想要睁开眼睛。
当他第二次看见那道白光的时候,他开始相信,那绝对不是一个巧合,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奇迹发生了,那道白光越来越强,他的眼睛感觉一阵刺痛,过了一会,他似乎看见了什么。一个模糊的身影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呼唤着晓云的名字,随着眼前的景象越来越清楚,原先那个模糊的影像,开始变得清晰。安娜正靠在墙边,静静地睡着了,她满脸写满了疲惫,不知道熬过了多少日夜。在她的脖子上,带着暮雪送给她的水晶。
(三)倒转的时间
那是周三的下午,安娜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合眼,阳光洒在阳台上,那只白色的百合散发着淡淡的幽香。安娜终于体力不支,靠在病床上沉沉的睡去。她睡了好久,梦见了第一次见到暮雪的时候,那时,他还是个刚刚毕业的少年。她睡了很久,直到黄昏将至,病房里慢慢变得寒冷。她从睡梦中醒来,从柜子里找件薄外套。顺便看看暮雪的情况,虽然,她已经开始习惯这样的生活。
但当她站起身的时候,她看见暮雪睁开了眼睛,眼里含着泪水一眨不眨的看着她。安娜站在那里,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过了很久,她才高兴的喊着:你终于醒了。她紧紧的抱住了暮雪,然后冲出病房,把医生叫了过来。连医生都说,那是一个奇迹,一个植物人醒来的几率只有百分之二。那一天,是他们最高兴的一天,暮雪和从前一样,当天就能下床行走,要不是医生说要观察一段时间,他们恨不得立即出院。
暮雪在第二天早上出院,在回家的路上,安娜一直挽着他的手,那天,他们没有坐车,而是一路走了回去。在他们的记忆中,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走一走了。路上,谁都没有说话,他们都知道彼此想要说些什么,偶尔也只是默契的相视一笑。回到那间公寓里,一切都变得无比的温馨,他们又用了整整半天的时候,重新整理了那间房。把沙发又一次搬回到客厅里,还买了一张柔软的双人床。
花了好大的功夫,暮雪在窗台上撞上了蓝色的窗帘,打开窗户就能看见天空,一把盛开的百合放在床头,整个房间像是重获新生一般。中午,他们没有时间准备中饭,暮雪准备了两碗泡面,两人开开心心的坐在桌前。他们从来都没有那么开心过,虽然满身的灰尘。暮雪的身体还没有恢复,医生说,他还要观察一段时间,如果出现头疼头晕的症状,那还要回去复查。为此,安娜总是忧心忡忡,但暮雪却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午后是最美好的时光,两个人一起洗碗擦桌子,之后,他们坐在阳台上,暮雪给她读着自己上学时写的东西。当然,他自动跳过了晓云的段落,正所谓时光一去不回头,失去的已经失去,想必,暮雪已经学会了不去怀念。他泡了两杯浓浓的咖啡,自己的那杯只是普通的黑咖啡,准备给安娜的那杯,他在杯子里放了一整盒的牛奶。他觉得女生应该会喜欢那样的味道,果不其然,安娜不仅大加称赞,还问他该怎样泡咖啡。
“你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吗?你从来没有提起过她。”安娜看着暮雪问道,脸上的微笑似乎快要融化了,抿着嘴唇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你是说晓云吗?”暮雪永远不会想到,他会再次提起那个名字,接下去,她会问什么,暮雪已经知道了,而且,他已经准备好的答案。
“她现在怎样?”安娜依旧微笑着抿着嘴,脸上写满了期待。虽然已经想好了怎么说,但暮雪还是犹豫了。
“她去美国深造去了。”在短暂的迟疑之后,暮雪还是选择了欺骗,安娜并没有察觉,微笑着看着他,然后低下了自己的头。后来暮雪仔细的想了想,当时,还不如如实相告,但他总是难以说出那样的话。
白天很快就过去了,夜幕又一次降临到这座城市,安娜还要到咖啡厅弹钢琴,暮雪本来想一直跟着去,但安娜执意让他留在家里休息,好好的等她回来。于是,暮雪目送着她走出了家门,一个人百无聊赖的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拿着遥控器换着频道。晚上六点的时候,电视里放的大都是新闻节目,本来暮雪想好好看看最近的新闻。自己昏迷了那么久,不知道世界变成了什么样。他满心期待的在各个新闻节目中游走。
无奈的是,新闻节目像是催眠的咒语,暮雪感觉到自己的眼睛越来越重,几乎就要睁不开了。他决定,再给自己泡上杯咖啡,然后,换一个刺激点的节目,让自己开心一下,他鬼使神差的调到了电影频道。电视里放着《基督山伯爵》他最爱看的电影。他立刻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刚才的疲倦一下子消失不见了。此时,他多么希望安娜可以陪伴在他的身边,有那么一瞬间,他希望自己可以坚定一点,执意要求跟她一起走。
每次看那部电影,他都会热血沸腾,这一次也不例外,暮雪一直看完片尾的字幕,这才关上了电视。他午在沙发里,回想着电影里的情节,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离安娜下班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他窝在沙发里,准备在九点的时候出门,正好可以在她下班的时间到达咖啡厅,给她一个惊喜。他一时想不出,这一个小时里应该干些什么。于是,他拿过手机定好了闹铃,然后又躺回到沙发里,打算小憩一会儿。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书房的角落里,那个纸箱子里,正发生着一系列的变化,原本,暮雪已经把晓云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干他在朦胧之中,突然听见,从隔壁传来节奏的敲击声。他闭着眼睛,集中注意思考着那是什么声音。但那个声音突然停止了,暮雪心想,那可能是自己的幻觉吧,或是楼上的那个小鬼正在捣乱吧。他以为,那只是乒乓球的声音,但他猜错了。当那个声音再次响起的时候,他确信,那绝对不是乒乓球的声音。
他猛地从沙发上坐起来,那个声音又一次停止了,房间里安静的,只能听见灯管的“嘶嘶”声,和时钟走动的声音。很久,他像是木头人似的,坐在那里眼睛一眨不眨,他不知道自己在等着什么,但他就是坐在那里。但那个声音又出现了,虽然只响了一声,比刚才的更加明显。他惶恐的站起身,跑到书房里打开了台灯。在一片昏黄之中,房间里安安静静的,突然,那个声音又出现了,有节奏的敲击着,那是从那个箱子里传出来的。
看着那个箱子,暮雪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现在,他宁愿相信这是自己的幻觉。那奇怪的敲击声又一次停止了,但暮雪还是站在门口,自从晓云离开之后,他第一次感觉到恐惧。关上灯,他跑回到客厅打开电视,努力的想让自己忘记刚才的事情,他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这一次,他又听见了那个响声,直到这时,他才无比确定,那是什么东西敲击箱子的声音。
又一次跑到书房,他踮起脚尖把箱子搬到了地板上,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倒在了地上,里面除了一堆稿纸,就是那本日记。那些东西是不会自己动起来的,刚刚暮雪还是如此的相信,可现在,他的心脏“噗通噗通”地跳了起来。那本日记安安静静的躺在一堆稿纸里,只是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可能是隔壁在装修房子吧,但转念一想,谁会在大晚上装修房子呢。突然,他看见了不敢相信的一幕,那本日记在他的面前跳动起来,砸在地上发出“咚咚”的响声,如同叩击门板的声音。
暮雪惊恐的朝后退去,直到撞到了墙上才停了下来,他的脑海里闪过无数迷信的念头,要不是外面电视的声音,他一定以为自己已经疯了。然而,在几秒钟的平静之后,那本日记又一次跳动起来。他鼓足勇气,再次走到日记前,小心翼翼的把它拿了起来,迅速的关上电视,跑回了自己的房间。他把日记放在书桌上,打开台灯,准备好好研究一下,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灯光之下,那本日记又恢复到最初的平静,那一刻,暮雪又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看错了。他打开了那本日记,里面是已经泛黄的纸页,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于是,暮雪又一次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一定是自己昏迷太久,大脑还没有适应,所以才会产生错觉。但正当他拿着那本日记的时候,它又一次跳动了起来,这一次,他的双手真真切切的感觉到那股莫名的力量。
也许,它是想传递某种信息,此时,他确定这本日记蕴藏着所不知道的力量,也许答案就藏在日记之中。他拿出一直水笔,在日记的扉页上写下了今天的日期,短短几秒钟之后,原本清晰的字迹,慢慢的消失不见,像是墨水渗入了纸张之中。于是,他翻过第一页,第二页并没有看见墨水的痕迹,依旧是白色的纸页。紧接着,在扉页上出现了一行小字,暮雪认出,那就是晓云的字体,他永远都忘不了。上面写着:跟随时间的秘密。
坐在桌子前,暮雪努力思索着这句话的意思,但他能够想到的,只有和晓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那是九月一日,也是开学的第一天。出现在日记上的那句话,应该是一个提示,暮雪很好奇接下去会发生什么。过了大约十秒,那行字也神奇的消失了。于是,他在日记本上写上那天的日期。但日期消失之后的几秒,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正当他快要放弃的时候,从日记的书页中射出一道强烈的白光,他感觉浑身都被强光包围。
被白光包围着,他感觉自己从高空坠落,想要看清楚却什么什么也看不见,然后,他被狠狠的被砸在地板上。他睁开眼睛,自己依旧被白光笼罩着,但这一次,好像有什么不同,他隐约的看见了什么。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正好洒在他的脸上,他从桌上爬起来,感觉自己的手臂已经麻木了,不知道已经被压了多久。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他的身边,一身整洁的校服,柔软的黑色长发散在肩头,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栀子花香。
“这里是哪里?”暮雪抬起头,发现自己正坐在教室里,老师正站在讲台上,他记得那堂课,这是新学期的第一堂美术课。
“你在说什么?”晓云转过头,看着他,脸上浮现出明媚的微笑,暮雪出神的看着她,难道自己真的疯了。“还不好好听课。”晓云用力的拧了下他的胳膊,这绝对不是幻觉,也不是在做梦,暮雪感觉到自己的胳膊火辣辣的疼。
但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着门外走去,他听见老师喊着他的名字,晓云诧异的看着自己,所有的同学,都是那样看着自己,好像是在看一个怪物。如果这是一场梦境,那这场梦也太美了吧,虽然他离开学校已经几个月了,但眼前的一切都是如此熟悉。高耸的梧桐树,初夏的温度,还有篮球场上奔跑的同学。他太想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眼前的情景就仿佛昨天一般,这绝对不是什么梦境。
“你没事吧?”突然,有人从身后拉住了他的手,他回过头,看见晓云关切的看着他。相比自己,她脸上的疑惑根本不亚于自己。
“我没事,只是好想你。”暮雪把她紧紧的抱在怀里,任由她的体温流淌到自己的身上。晓云迟疑了,过了好一会才把他抱住。
“可以回去上课了吗?”暮雪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唐突,那时,他们还没有在一起。暮雪点了点头,然后松开了她,并绅士的向她道歉。看着眼前的这个男生,晓云不经意笑出声来,那个男孩子竟是那么的特别。
晓云拉着他的手回到了教室,一路上,暮雪的心脏剧烈的跳动着,他已经很久没有那样了。如果你留心观察,你会发现,晓云光滑的眼角,没有一丁点的皱纹,皮肤光滑的像是初秋的苹果。和他们最后分手的时候大不一样,暮雪永远都忘不了那个笑容,一直走到教室门口,晓云才松开了手。老师让他们赶紧回到自己的座位,暮雪低着头回到最后一排,同学中传来一阵嬉笑声。
那堂课老师讲的什么,他一丁点都不记得了,虽然那不是梦境,但他却感觉掉进了兔子洞,一整个上午,他都恍恍惚惚的坐在那里。到了中午的时候,他依旧坐在那里,小心翼翼的看着周围的一切,似乎怕这个梦境突然消失不见。晓云走到他的身边,邀请他一起吃午饭。他应允着站起身,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女孩,果然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当暮雪和晓云来到食堂的时候,他才发觉自己并不饿。
但他还是点了一碗面条,晓云一直看着那个陌生的男孩,脸上带着标志性的微笑。边吃面条她边问暮雪怎么了,一个上午都精神恍惚的。暮雪看着他,也不知道那里来的灵感,他对晓云说,自己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他不能跟她说,他认识的那个晓云快要死了,看着她的笑容,他下定决心,不要把事情的真想告诉她。晓云问他,自己现在在想什么,暮雪回答道,今天的面条太咸了。
说完之后,晓云又笑了,她嘲笑暮雪,第一天来到这所学校,就像个疯子一样,第一次吃这里的面条,却像是常吃的样子。暮雪知道,晓云喜欢上了自己,和记忆中的不同,他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的这么快。原先,他们是很少说话的,直到实习的时候,才成为了朋友。原先,暮雪还悲观的以为,也许自己永远都回不去了,但现在,他突然开始享受,或者是怀念这样的生活。特别是看见晓云的笑容。
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一天的课程都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甚至还有些容易让人错过的细节,这是他以前不曾注意的。上课的内容,下课的时候,同学跑出了教室,推攘跑回来,两人扭打着摔在地面上,大笑着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又一次厮打在一起。终于到了放学的时候,他依旧坐在那里,看着所有的人陆续走出了教室。晓云是最后离开的,和几个陌生又熟悉的女生,临走时,还不忘和暮雪道别。
直到天黑之后,他才走出了教室,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回过头环视整个教室,然后关上了灯。他不知道该去那里,更不敢去找林枫,他一个人买了一整箱的啤酒,来到了紫鑫大厦大厦的顶层。夜色中,这座城市渐渐泛起了五彩的灯火,坐在三十六层平台的边缘,安静的只能听见风吹过的声音。暮雪打开一瓶啤酒,狠狠的喝了一口,一股苦涩的液体流过他的喉咙。自从毕业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喝过酒。
他一个人喝完了一整箱的啤酒,感觉自己飘飘欲仙,甚至还差点从楼上摔下去,但他想想如果自己摔下去,倒也没有什么不好。说不定能回到自己的生活,总比待在这里要好吧,他看了看手机,时间已近午夜,原本还能听见车流穿梭的声音,这样倒好,这里变得更加安静。他的双腿已经不听使唤,他干脆躺在了平台上,看着漫天的星斗闪闪发光,他已经很久没有那样了。时间指向了十二点,暮雪被一道白光笼罩,光线消失之后,他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坐在那张书桌前,桌上放着那本日记。
坐在书桌前,暮雪一直看着那本日记,整整五分钟,他都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过了很久才缓过神来。他从桌前站起来,合上日记本,将它重新放回到箱子里,那堆柔软的稿件中。他平静的穿上外套,趁着夜色跑出门去。那晚,他竟然一路小跑来到了那家咖啡厅,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居然自己能够跑过二十几条街。在九点钟的时候,暮雪气喘吁吁的站在了咖啡厅的门口,透过玻璃窗,他看见安娜坐在钢琴前,从里面传出悠扬的钢琴去。
“快跟我走,我发现了一个秘密。”暮雪本想等到十点钟,那是她下班的时候,但他实在想把那件事情告诉她,虽然,还有半个小时,她就要结束了。
“你到底怎么了,不能等我下班再说吗?”他众人的注目之中,他们两个人争执起来,安娜站起身,对台下的观众致歉,然后把暮雪拉到了门口。
“你必须马上去看看。”此刻,暮雪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如果真的如自己想象的那样,那每个人都可以改变自己的人生。
“你发什么神经,等你冷静了再说吧。”安娜丢下她一个人,自己重新坐回到钢琴前,并再次向所有人道歉。无奈之下,暮雪只好独自回到了公寓,那本日记依旧躺在桌子上,周围是他无法忍受的寂静。刚才发生的事情历历在目,他坐在桌前眼前全是那些事情,一个疯狂的念头占领了他的大脑,或许,自己可以阻止某些事情的发生。但他得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他打开电脑,在网站上查找有关的信息,首先,他在搜索引擎里输入:穿越时空。结果都是些小说或是电影,之类的无稽之谈,紧接着,他又输入“回到过去”,得到的还是一些没用的信息。但当他输入“预言之书”的时候,网页上跳出了有关玛雅人的传说,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想出那个词组的。网站上说,在玛雅人中流传着一个传说,有些东西可以带他们回到过去,比如,一个雕像,或是某个巫师。但那只是传说而已。
让人无法想象的事情,那些传说中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暮雪从来没有想过,这些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过着和别人一样的生活,他甚至怀疑,自己真的是疯了。安娜说的没错,他现在感觉自己满身的愤怒,越是想着那些事情,越是让他难以平静。后来,他又在网上搜索自己的症状,似乎自己真的是疯了,他感觉自己实在是受不了了。于是关上了电脑,给自己泡了被浓浓的咖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他有太多的话想要和安娜说。
晚上十点半,原本应该美好的一天泡汤了,安娜回到了公寓,把外套挂在门口,回到自己的房间,把吉他放回到角落里,她的眼里满是疲惫。直到现在,安娜都没有吃一点东西,要是平时,暮雪早就为她准备好了夜宵,但今天,看来她得自己准备了。安娜来到厨房,从柜子里拿出了一包方便面,没有比那个再方便不过的了,只需要一点开水。顿时,一股方便面的味道,在房间里弥漫开来。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她还再为刚才的事情生气。
“现在跟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安娜吃完晚饭之后,坐到暮雪的身边,依旧一脸气呼呼的样子,带着质问的口气,似乎暮雪不给她一个说法,就会立刻离开他似的。
“快跟我来。”暮雪拖着安娜来到了书桌前,打开日记,在上面写下了今天的日期。他们站在那里等了很久,奇怪的是,那个字迹并没有消失。
“到底想让我看什么?”安娜甩开他的手,到了现在,暮雪也不确定自己看到的事情,难道安娜说得对,他确实有些神经质。
“等等。”安娜抛下暮雪,收拾着自己的衣服,他已经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原本以为,跟暮雪在一起,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看来她又一次错了,她再也受不了那个男人古怪的行径了。看见安娜想要离开,暮雪跟上去想要解释一下,至少说些挽留的话语,可是,她已经关上了门,房间里只留下暮雪一个人。他回到桌前,那本日记上竟变成了一片空白。
那晚,他躺在床上,始终都无法入睡,窗外又一次下起了小雨,气温也下降了许多,他一个人躺在大床上感觉无比的孤独。都怪那该死的晓云,都怪那本奇怪的日记,也许他应该把那些稿件全部烧掉。暮雪从床上跳了起来,把日记丢回到箱子里,从抽屉里拿出打火机,可当他蹲下身,他怎么都无法下手。那是晓云留给他唯一的东西,一想到这里,他的泪水又一次流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暮雪就出门去了,他找到了一位心理医生,想看看是不是自己真的有什么问题。那是市中心一间小小的门面,门口挂着心理诊所的招牌,虽然很小但还算醒目。房间只有大约二十平米,装潢也格外的典雅,白色的墙壁干干净净的,桌上和柜子上放满了他不认识的植物,浴缸里各种金鱼悠闲的游着。由于没有预约,护士告诉他要稍微等一下,并递给他一杯蜂蜜水,和一本时尚杂志。
暮雪百无聊赖的在房间里踱着步,墙壁上挂着各种证书,他并不想坐在那里看杂志,自从毕业之后,他就不再关注什么流行时尚了。他拿起那杯蜂蜜水,轻轻的抿了一口,顿时,一股温暖的液体流遍了他的全身。那位医生姓王,一走进来就向暮雪道歉,说自己刚刚堵在了路上,所以晚来了半个小时。一开始,只是一些普通的寒暄,接下来,他就开始询问暮雪的状况,暮雪把那些事情全部告诉了他。
医生对暮雪做了一系列的询问和测试,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他完全正常。正让暮雪常常的舒了一口气,但一转眼,他又陷入了无限的恐惧,他经历了自己无法解释的事情。医生却只让他回家,再观察一段时间,也许自己是真的要放松一下,暮雪那么想。于是,在那天早上,他离开诊所之后,他并没有回去。他一个人去了市中心的图书馆,花了一个早上了时间看了一本书,然后在西餐馆点了一份牛排,下午的时候,他一个人去了电影院,看了一场自己喜欢的电影。
直到很晚的时候,他才回到了自己的公寓,房间里空空荡荡的,和从前一样,他打开电视,看着上面的城市新闻,一切又回到了平静。他终于得到了平静,把那本日记放回到箱子里,把箱子塞到原来柜子的顶端。和平时一样,在睡觉之前,他泡了一杯咖啡,看了一部电影,然后躺在床上,听着外面风的声音。那是平静的一天,很快他就进入了梦乡,并且,他已经准备,在第二天早上回到自己的公司,重新开始自己的工作。
(四)访客
在那之后,暮雪很久都没有接待过什么访客,他又回到了原先的生活,自由的让他觉得孤单。于是,他努力的让自己忙碌起来,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又一次把晓云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那件奇怪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和医生说的一样,他健康的开始面对自己的生活。秋天的脚步进了,这座城市变得格外的清冷,暮雪开始穿上了厚实的外套,金黄的梧桐落叶洒满了一地,混合着冰凉的雨水。
一场秋雨在下午席卷了这座城市,地面变得特别潮湿,下班之后,暮雪站在公司楼下,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头顶着公事包朝着车站跑去。这让他想起自己小的时候,那是他还是个小学生,每当下雨的时候,父母都会站在学校的门口,无论多晚都会等着他。后来,他上了初中,无论多大的雨,他都只能一个人冒雨回家,那样的生活直到自己的大学的时候,晓云撑着那把漂亮的橙色雨伞,站在门口等着他。
那时,他们是同学眼中幸福的一对,好朋友们还经常打趣地说道,等到他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请全班参加他们的婚礼。那天,暮雪没有想到晓云,他的大脑自己屏蔽了那段记忆,他只记得,母亲带着微笑站在学校的门口。他突然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连一通电话都没有打过,已经四个多月了。他不禁感到一阵羞愧,于是,借着在屋檐下等车的空隙,他给自己的家里打去了电话。
“请问是谁啊?”电话接通之后,他听见了母亲的声音,那是个熟悉的声音,但却如此的陌生,她的视力一定又下降了,连屏幕上的手机号也看不见了。
“是我啊,小雪。”他明明知道,母亲一定能听出他的声音,但他还是告诉母亲,他就是她的儿子。
“是你啊,好久没有打电话回来了。”她的嗓音沙哑,应该是感冒了,收到自己儿子的电话,她还扯着沙哑的嗓子冲里屋喊着:“快来啊,儿子来电话了。”随后,听见里屋传来父亲的脚步声。
“我马上要回去,等我到家再聊吧。”公交缓缓的驶入了站台,暮雪急匆匆的挂断了电话,顶着大雨跳上了车。雨中的他显得狼狈不堪,头发已经变得湿漉漉的,就连那件崭新的外套,也淋湿了一大半,他不禁打了个寒颤。他的家离公司很远,那是他真正的家,不是那间凌乱的公寓,离底站差不多五分钟的路程。有时候,他也挺内疚的,没能给家人一套方便的大三居。
在他正在往家里赶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已经忙得热火朝天,母亲在厨房里烧着他最爱吃的红烧肉,父亲拿出了老家的黄酒,哼着小曲在客厅摆放着餐具。就在一桌子菜烧好的同时,从门口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母亲解下围裙,跑到门口打开了房门。看见眼前湿透的儿子,她赶紧跑到洗手间,拿出干净的白色毛巾,在儿子的头上擦来擦去。这让暮雪也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他先是洗了个热水澡,然后换上了一身帅气的黑色西装,那是父亲年轻时穿过的,现在给他穿显得刚刚好。虽然已经过了晚饭的时候,但一家人还是坐在餐桌前,享受着一天中的最美好的时刻。暮雪听着家人的唠叨,感到无比的幸福,他已经很久没有那种感觉了,想必那就是家人的感觉。在他们聊天的过程中,暮雪无意中得知了一个消息,一个陌生的中年女人,曾经来过这里找他,这让他不由的紧张了起来。、
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她来这里有什么目的?暮雪不知道,除了同事之外,他还认识别的中年女人。这让他觉得隐隐的不安,那天晚饭之后,母亲特地为他把书房腾了出来,让他在这里好好的休息一晚。可暮雪总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于是,他告诉母亲,明天一早还要上班,他可不想为了准时到达,早起一个小时。他拿着父亲的那把黑伞,离开了自己的家。一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个女人,他的直觉告诉他,那个人一定就是晓云的母亲,可他却不愿意相信。
冒着大雨,暮雪错过了末班的公交,他是一路跑回公寓的,虽然撑着那把黑伞,但他还是浑身湿透了。当他来到公寓的楼下时,他看见了一个身影,远远的站在楼梯口,按理说,已经时近午夜,大多数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那个站在楼下的黑影,反倒让人觉得可疑。她焦急的站在那里,像是在等待着什么,或是在等待某个人。暮雪一开始以为,那是安娜回来了,但后来,他发现那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已经太晚了,暮雪感到自己疲惫不堪,此时,他只想回到自己的房间,趴在床上好好的睡上一觉。他没有理会那个女人,从她的身边走了过去,在黑暗中,暮雪没有看清她的脸,可那个女人却叫住了暮雪。借着微弱的光线,暮雪转过身,仔细打量着那个女人,他想起了父母提起的那个女人。那是个面熟的女人,但暮雪始终想不出是在哪里见过,况且一个人在这样的雨夜前来造访,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干脆让她到自己的房间再说吧。
暮雪把她带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打开顶灯,他又一次看着那个女人,那是个中年女人,和自己的父母说的一模一样。暮雪终于想起,自己是在哪里见过她,那是在晓云的葬礼上,她就是晓云的母亲,自己曾经还跟她说过话。他先让女士坐在桌前,然后,把沙发上杂乱的衣服全部丢尽了自己的衣柜,自从安娜走了以后,这间公寓里就变得一团糟。倒是那位女人很有耐心,一直等着他收拾完自己的房间。
收拾完房间,暮雪来到厨房,泡了两杯咖啡,重新坐回到桌子前,他的心里满是疑惑,不知道她为什么还会来找自己,也没有想到能够再次见到她。房间里弥漫着咖啡的香气,按理说,他不该在这个时候喝咖啡,但他实在是太困了,如果不泡上一杯咖啡,他很难坐在那里,和自己的客人聊天。暮雪狠狠地吸了一口,顿时,香醇的液体进入了口中,带着微微的苦涩。看上去,她下了很大的决心,从桌边站起身来,颤抖着走到窗前把窗帘拉上,似乎有什么天大的秘密想要告诉他。
“你还想她吗?”本来暮雪已经把那些事,全都忘得一干二净,这个女人本不该出现在这里。
“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那个女人小心翼翼的撩开窗帘,朝着外面看去,然后蹑手蹑脚的坐回到桌前。
“晓云她不是自杀的。”她凑到暮雪的耳边,小声的说着。听到这里,暮雪的心也随之颤抖起来。晓云不是自杀的,那她……管他的,反正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暮雪愤愤的走到门口,打开房门,想要请那位不速之客离开。“你不想知道吗?你正陷入可怕的危险。”她站起身走到门口,拍了拍暮雪的肩膀,含着泪走了出去。
“抱歉,是我太激动了。”暮雪说着底下了头,那个女人点了点头。“你还是进来吧。”不得不承认,他还是爱着她。
“在她自杀的前一天,有一个男人找过她,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之后,就发生了那件事情。”暮雪重新关上门,听她说完所有的话。
“可一切都无法改变。”暮雪依旧低着头,狠狠的摇着自己的脑袋,懊恼的坐回到座位上,看着那半杯咖啡。
“是啊,如果可以回到过去,就能知道发生了什么,说不定还能改变一切。”说完,那个女人推开房门,走进了无边的雨季。自从那天之后,暮雪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人。暮雪坐在那里,看着房门被关上,想着她刚才说的话,似乎是在预兆着什么。可他没有机会问个清楚,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之前发生的事情。
他在桌子前足足做了好几分钟,直到他喝完了那杯咖啡。最终好奇心还是占据了他的大脑,他感觉自己一定要把那件事情调查清楚,否则,今天晚上他一定难以入睡。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个男人说不定也会找上自己,未来如同重担沉沉的压在他的肩上。他冲进书房,把那个箱子从橱顶上扔下来,把里面的东西又一次倒在地面上。那本日记安安静静的躺在一堆稿纸中,安静地像是睡着一样。
拿过日记,回到自己的房间,暮雪锁上房门,有太多的事情他想要知道,此刻,他不希望任何人打扰他。他把日记放在书桌上,打开台灯,坐在了桌前,一个月之后,他又一次翻开了那本日记。扉页上一片空白,只有微微泛黄的书角在风中颤抖,他拿起笔,在第一行写下了:九月十三日。那是晓云临死的前一天,他有太多的事情,想要亲口问她。那个日期在纸上慢慢的消失,一道白光从日记中投射出来,包裹着暮雪的全身。他感觉飞到了天空,又从空中狠狠地摔到了地面。
天空中下着大雨,他的脸贴在地面上,感觉无比的潮湿,他浑身湿透的从地上站起来,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他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脸,可鲜血还是透过指缝,落在了路面上,他的脸上有一道深深的口子,一条腿也不听使唤了。他在那里?他环视四周,眼前的一切看上去格外的熟悉,他努力的思考着,到底什么时候来过这里。当他还是个学生的时候,他曾经和晓云一起回家,到站之后,他假装往左走去,然后回头悄悄的跟着她。
终于,他想了起来,晓云的家就在那条街的尽头,他拖着受伤的那条腿,沿着那条路一直走下去。午夜的街道上空空荡荡的,偶尔会有一辆车飞驰而过,溅得他一身的泥水。原本只需要五分钟的路程,他足足的走了半个小时。好不容易,他站在了那栋房子的对面,站在人行道上,他看着那栋熟悉的二层小楼。说是二层小楼,其实只是一间木制的小屋,隔着街都能闻见木柴的清香。
二楼的第一间房,那是晓云的房间,窗台的灯依旧亮着,发出昏黄的光线,蓝色的格子窗帘阻隔了暮雪的视线,不知道她究竟在做些什么。就在此时,从街道拐角传来了发动机的轰鸣,应该是一辆汽车的声音,几秒钟后,一道光线由远及近。那是一辆六八年的福特汽车,现在的人很少有人会有那样的品味,那辆车朝着这里驶来,最终停在了那栋小楼的门口。那辆车的车门打开,发出“嘎吱”的声音,从车上,下来了一位中年男人。
在夜幕之下,暮雪只能看见,那个男人拄着一根拐杖,右手拿着一把黑色的长柄雨伞,身穿西装,缓缓的走下车来。他走到晓云的家门口,收起雨伞,手指在门上轻轻的叩下。大门被打开了,暮雪看不清是谁开的门,大门很快就被关上了。就在暮雪一头雾水的时候,那辆车一直停在那里,接下去的就只有漫长的等待。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大门又一次被打开了,那个男人撑着雨伞走了出来,他绅士地上了车。随着发动机的声音,那辆车消失在无边的夜色之中。街道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像是刚才的事情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拖着一只脚,暮雪好不容易挪到了门口,短短的几步路,他一直在想,看见晓云的情景,如果晓云看见他这样,又会发生什么。他的心里格外的忐忑,“咚咚咚”房门发出清脆的响声。大门被打开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面前,她双眼红肿,像是刚刚哭过一场,看见暮雪站在门口,晓云惊呆了。他们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见面,甚至没有打过一通电话。她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沉默的看着他好久。
“你浑身都湿透了,赶快进来。”她把暮雪拉进了客厅,跑到楼上,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了酒精棉球,帮他擦拭脸上的伤口。
“刚刚那个男人是谁?”原本,如果这是一次平常的会面,他们本该好好的叙叙旧,说一些怀旧的客套话。但现在已经十一点五十分了,不出意料的话,十分钟之后他就必须离开这里,所以他直截了当的问道。
“你怎么知道?你是在跟踪我吗?”她的右手颤抖着,酒精棉球掉在了地上,震惊的往后退了两步,重重的坐在了沙发上。
“你明天就会死,和那本日记有关,我必须知道那个男人和你说了什么。”一开始,晓云觉得那个男人一定是疯了,没有人知道那本日记的事情,况且,那本日记还在她的抽屉里,之前,她从来没有和别人提起过。但她看着暮雪真诚的表情,如果他在说谎,他就不会知道那本日记的事情。于是,她把刚才的事情全部告诉了他,刚才那个男人威胁她,如果不说出那本日记的下落,就杀掉她的家人。“抱歉,我得走了,我爱你。”他拿起椅子上湿漉漉的外套,礼貌的和晓云告别,站起身走出了房间。
在空荡荡的街道上,一道白光划破天际,暮雪被白光包围着,当白光消失,他又坐回到自己的书桌前。他的脸上完好如初,衣服也没有被雨水淋湿,一个更大的谜团包围着他,那个黑衣人是谁?这次旅行不但没有给他答案,反倒把他带进了无底的黑洞,事情远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果那是真的,黑衣人很快就会找上自己,必须在他上门之前搞清楚一切,并想出对策。
他还不能休息,如果这本日记真的有那么大的力量,说不定,他可以改变自己的人生,想到这里,他又一次打开日记:在上面写着:九月十四日。那是晓云自杀的当天,从报纸上得知,她是从紫鑫大厦的楼顶平台跳下来的。随着一道白光,他又一次重重的摔在地面上,雨已经停了,但地面仍然非常潮湿。这又是哪里?他环视四周,他正站在自己家的门口,他突然想起了林枫,现在是八点,应该还有时间见他一面,
他乘着公交来到了林枫家,如果不出意外,这个时候,他应该刚刚下班,接下去又是漫长的等待。一场冷空气过后,这座城市的气温开始变得寒冷,虽然穿着外套,但暮雪还是冻得瑟瑟发抖。九点钟的时候,一个黑影出现在道路尽头,暮雪一眼就认出了他的朋友,他穿着西装,脸上带着那副眼镜。暮雪就是从那副眼镜认出他的,从学校起,他就带着那副从地摊上买来的劣质眼镜。
顶着凛冽的寒风,暮雪冲过马路,跑到了林枫的面前,这突入而来的人影把林枫吓了一跳,以为是什么拦路抢劫的。但他定睛一看,发现那是自己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他想请暮雪到屋里坐一坐,和从前一样,喝上杯咖啡,但却被暮雪拒绝了。暮雪面色冷峻,不是受了什么打击就是要去干什么大事。暮雪把晓云自杀的消息告诉了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相信谁,虽然如此,但他没有提到那本日记的事情。
简短的问候之后,暮雪告别了这位老朋友,在这个冰冷的夜晚,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他一个人前往了市中心的自鑫大厦,那是全城最高的建筑,他知道,晓云今天一定会来到这里,也许,她选择来这里,是想要别人永远记住她。暮雪买了一箱啤酒,独自躲在角落里喝着酒,欣赏着这座城市的夜景。他不知道今后,自己还有多少机会会和今天一样,享受着这安静的一切。
在酒精的作用下,暮雪靠在栏杆边睡着了,但他睡得并不深,还能听见远处车流的声音,和耳畔的风声。不知过了多久,他听见了一声撞击声,像是铁门撞在墙壁上的声音,他醒了过来,下意识的朝着楼梯口看去。大门打开了,晓云从门里走了出来,和她一起出来的还有那个穿着西装男人。暮雪静悄悄的躲在角落里,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晓云和他走到了护栏边,那个男人拿出手枪对准了晓云。
“那本日记到底在哪?”那个男人朝前走了一步,用手枪对准了晓云的额头,晓云淡淡的站在那里,暮雪的心里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你知道我不会说的。”晓云也朝前走了一步,用额头顶住了冰冷的枪口,那只手紧紧地握着枪,扣着扳机的那根手指越来越紧。
“住手。”暮雪从一片黑暗之中冲上前去,把晓云推倒在地面上,枪声响起打中了暮雪的肩膀。晓云从地上爬起来挡在了暮雪面前,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暮雪也没有办法阻止,枪声又一次想起,随着枪声的想起,晓云从楼顶重重的摔了下去。暮雪趴在围栏边,看着她迅速的消失在她的眼前,呼唤着她的名字,却再也得不到回应。那个男人把枪口对准了暮雪,他知道自己已经难逃一死,含着泪闭上了眼睛。
枪声第三次响起,暮雪睁开眼睛,奇迹发生了,自己居然还活着,但他看见林枫倒在了地上,周围都是鲜红的血迹。在那个男人再次把枪口对准他的间隙,暮雪从地上跳了起来,朝着楼梯跑去,身后传来几声枪响,有一颗子弹在他耳边划过,但命运之神似乎眷顾着这个男孩,没有一颗子弹击中他。他跑下楼,沿着那条街一直往前跑,直到自己再也跑不动了,跌倒在地面上。一道白光之后,暮雪又一次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暮雪躺在柔软的床上,想着那些事情,几乎一夜未眠,他试着给林枫的手机打电话,发短信,可他的手机一直处在无人应答的状态。凌晨,他终于昏昏沉沉的入睡了,在梦里,他又一次梦见了晓云,似乎就在昨天一样。她告诉暮雪不要伤心,不要难过,一切都会过去的。天亮的时候,暮雪每一条简讯吵醒,上面写着,林枫被人杀害了,葬礼将于今天上午举行。暮雪关上手机,这一次,他没有流泪。
第二天早上,暮雪早早的起床,虽然他头疼的厉害,但他还是穿上了那件他最喜欢的格子衬衫,和那件黑色的西装,他只在重要场合才会那样打扮。他最好的朋友离开了,他要送林枫最后一程。暮雪没有心情吃早饭,早早的出门去了,乘上最早的一班公交,他又一次赶到了白色墓地。这一次,他又是第一个到达的,借着这样的间隙,他又一次来到晓云的墓前。他拔掉了墓前的杂草,在碑前放上一朵白色的菊花,那是她最爱的颜色。
送葬的人陆陆续续的来到了墓园,所有人都聚在林枫的墓碑前,暮雪眼看着他的骨灰被放进了墓室。所有人都站在墓前,小声的哭泣着,似乎谁也不愿意打扰这份平静,他的父母亲手为他填土,牧师平静的念着悼词:今天我们一起缅怀一位故人,他生前与人为善,是个好儿子,也是一个可靠的朋友,今天,他在这里长眠,我们会永远记不住他的。阿门!暮雪摘下帽子,和所有人朝着墓碑鞠躬。
那个清晨,他哪儿也没有去,一个人回到自己的公寓,泡上一杯黑咖啡,坐在自己的床上。那本日记安详地躺在书桌上,暮雪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盯着那本日记,突然,他狠狠的把手中的杯子砸向日记,咖啡溅了满满一桌子。那本日记也被咖啡浸湿,但当暮雪走到桌子前,拿起日记的时候,上面的咖啡渍竟然慢慢的消失了,和写在上面的笔迹一样,似乎是被吸进了纸张里。
然后,他把日记摔在了地上,发疯似的踩在上面,又蹦又跳,直到他失去重心摔倒在地上。他的额头磕在床角上,鲜血从额头的伤口流了下来,值得庆幸的是,疼痛让他清醒了下来。他从柜子里拿出酒精和纱布,他来到卫生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简直就像个魔鬼。鲜血从伤口里流了出来,染红了他的半张脸,连他最喜欢的西装上也沾上了血渍,也许是几晚没睡好的缘故,他的眼里满是血丝。
他把酒精洒在纱布上,敷在自己的伤口上,顿时,他的额头感觉火辣辣的,他又把止血粉洒在受伤,狠狠的按在伤口上,很快鲜血又从指缝间流了出来。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怀疑自己要去医院缝针,或者他就这样死在自己的家里了。但不容易,他把血给止住了,但止血粉让他睁不开眼睛,他拿了一段干净的纱布,把额头缠上了厚厚的纱布。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又坐会到床上,本想好好的睡上一角,但疼痛让他难以入睡。
睁开眼睛,他满脑子都是那本日记,转过身,他看见日记就在地板上,上面的血迹早就消失不见了。那本日记成了他的噩梦,他清楚的意识到,如果不把它给处理掉,自己根本无法睡一个好觉。于是,他又一次从床上爬起来,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打火机,把日记从地上拿起来。打火机的小小火焰,炙烤着那本“脆弱”的日记,暮雪多么希望,日记会被火焰化为一堆灰烬,可是,那火焰却起不了一丁点的作用。
火焰熄灭了,那本日记完好如初,他想,也许是打火机的火焰太过微弱,他干脆拿着日记跑到了厨房,打开燃气灶,把日记丢在那蓝色的火苗上。可日记还是没有一丝的变化,火焰又一次熄灭了,他拿起那本日记,封面冰冷的如果这秋季的雨水。他的头像是爆炸的一般,没有办法,他只好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那本日记和稿件,整整齐齐的塞进了纸箱里,重新放回到书架的顶端。
(五)黑玫瑰
子夜,空气微凉,整座城市结束了一天的忙碌,沉寂在灯火之中,在西城一天偏僻的道路上,传来了一阵汽车的轰鸣,那个声音由远及近,划破了天际。那是辆七四年的甲壳虫轿车,性能一流,发动机有着低沉的咆哮声,黑色的漆面在路灯下闪闪发光。那辆车缓缓的穿过街道,停在了一处民宅前,那是栋木质的小楼,方圆百里都只有仓库,和废旧的工厂。平时,很少会有人来到这里。
那个男人从车里走了出来,他整理着自己的外套,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徽章,别在了胸口,上面是一朵黑色的玫瑰。甲壳虫缓缓的驶去,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他神秘的左右看了看,摘下墨镜,似乎要去参加一场朋友聚会。他轻轻了敲了敲门,一位中年妇女打开了门,把他让进了客厅。没有人注意到刚刚的一幕,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交给那个女人,里面装着厚厚一沓钞票。她把过道上的油画移开,在那幅画的背后是一个保险箱,她沉默的输入了密码,把那封信放了进去。
他沿着黑暗的楼梯走道了二楼,顺着过道一直走下里,最里面的那间房半掩着,从门缝中透出微弱的光芒。和往常一样,他蹑手蹑脚的推开门,一张圆桌旁放着六张椅子,其中五张都已经有人了,看见李萧进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他,那个帅气的中年人。他有着一双深邃的褐色眼眸,一头黑色的短发干净利落,宽大的肩膀撑起漂亮的西装。走进房间,他顺手关上了房门,然后坐在了靠门的那个座位,那个唯一的空位。
在窗边坐着一位苍老的老者,他坐在轮椅之上,大概有两百岁了,头发已经全部掉光,满脸都是老年斑,和深深的沟壑,有着一口歪七扭八的假牙。尽管格外的平静,像是要干什么大事,但他好像随时都会挂掉似的。他的两只眼睛浑浊不堪,右手上还挂着一只吊瓶,他很安静的坐在那里,要不是胸部微微的起伏,大概谁都会觉得他已经死了。他看见李萧来了,轻轻地咳嗽了几声,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摘下帽子朝他行李。紧接着,他挥了挥左手,示意他们坐下,于是人们陆陆续续的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任务执行的怎么样?”老人发出沙哑的声音,像是砂纸摩擦的发出的声音,不管是从外表还声音,他都像是一个即将死去的人。
“任务被一个男孩阻止了,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日记。”李萧回答道,他本来想说,那个女孩死了,所有的线索全部中断了。可他没有。
“我感觉到了时空的扰动,那本日记已经重现。”老人说着,似乎是在自言自语着,他闭上了眼睛,然后睁开看着窗外的夜空。
“也许不用那本日记,我们照样可以做到。”在座的那些人小声的议论着,却没有人敢说一句话,最后,他们又一次把目光投向了老人。
“只有那本日记能让我活下去。”那苍老的身躯突然从轮椅上站了起来,双手用力地拍打着桌面,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去找那个男孩。”他感到自己浑身发软,重新坐回到轮椅上,沉重地喘着粗气。看来分别的时候到了,所有的人站起身,再次向老人行礼,一个一个走出了房间。
他们走到楼下,互相寒暄着,大多数都是这座城市的天气,和街角的咖啡店。后来话题不禁转向了这次的任务,那位苍老的图拉肯男爵。在别人的口中他是一个传说,也是一个不存在的人。没有人知道他住在那里,每次聚会都会定在不同的地点,时间也没有什么规律。据说,他两百年前就已经过世了,是死在他弟弟剑下。自从他死后,黑玫瑰联盟就群龙无首,不知谁得到了那本日记,把他从死神的手里抢了回来。他也因此受到了诅咒,一只眼睛看不见了,而且得在轮椅上度过余生。
所有人都是,最好不要找到那本日记,让那个老头子结束悲惨的一生算了,李萧示意他们小声一些,朝着楼上看着。他的眼里透着别人没有的悲凉,那种感情转瞬即逝,短暂到根本没有人注意到。“我会找机会结束这一切,然后解散黑玫瑰联盟。”所有的人都看着那个帅气的男人。终于这一天还是到了,等这次任务结束之后,他们也许一辈子都无法相见,每个人都低下了头。伸出右手放在了胸口,紧接着取下了胸前的徽章。
在那次短暂的聚会之后,这一些来朋友又一次各奔东西,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已经时近午夜,李萧感觉疲倦不堪,这些日子为了那些事情奔波,他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他告别了自己的朋友,独自一人来到了私语咖啡厅。那是他们从前聚会的地方,然而现在这里已经变得格外的凄凉,想当年,这里可是门庭若市,门口站在乐手,小姐,和各种有趣的人。只要有钱,几乎可以在这里得到想要得到的一切。
而现在,这里只是一家小小的咖啡厅,只有熙熙攘攘的两桌顾客。看着玻璃中自己的影子,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外套和发型,这是他的习惯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庄重合体。他走了进去,服务生立马微笑着迎了过来:李先生,好久不见,今晚要来点什么。他也微笑着回答道:请给我一杯威士忌,再来点……他想了想,为了参加那个该死的会议,他晚上什么也没有吃,但他根本吃不下去。“好吧,就这样吧。”他自言自语着。服务生的嘴角微微上扬,彬彬有礼的回到吧台后面,倒了一大杯的威士忌递给他。
此时,安娜正坐在钢琴前,弹奏着那首《summer》,眼角带着明显的泪痕。自从离开暮雪之后,他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没有回家了,每天演出结束后,都在钢琴前小憩一会,老板看着她日渐消瘦下去,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那是首欢快的曲子,但由于她的心不在焉,中间弹错了好几个地方。这让李萧觉得有些奇怪,钢琴是他的必修课,就算是别人听不出来,他也能察觉到,哪怕只是一个音节的错误。
他好奇的抬起头,看着那个陌生的女孩,他已经很久没有来这里了,他很喜欢上一个女孩,一头乌黑的短发,如果要用一种酒来形容她的话,一定就是咖啡甜酒,她每天总是笑嘻嘻的。只可惜,那个女孩不知去了哪里。他抬起头察觉到了一丝异样,安娜的眼神迷离,杂乱的头发似乎好久都没有整理过了。李萧走到吧台前,让服务生榨一杯橙汁给她送去,维C和果糖都有助于调节心情。
虽然,李萧已经筋疲力尽,但他还是尽量保持风度,坐在吧台边的椅子上,微笑的看着服务生把果汁送了过去。安娜对于对于这出乎意料的事情不知所措,当她朝着吧台看过来的时候,他们两人的目光交会在了一起。没错,他看见了一个男人,他不仅是个帅气的男人,而却风度翩翩的坐在那里,像是在欣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他的眼里满是血丝,甚至还有着一丝泪水。安娜不知道是该继续这样下去,还是对他微笑,可是她实在笑不出来,于是,端着果汁走到他的面前,羞怯的向他道谢,然后朝着楼上走去。
李萧第一眼就爱上了那个女孩,从她的双眼里,他看见了一个脆弱的灵魂,他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意气风发的离开了那里。他知道,那个女孩一定会改变那些人生,一路上他都想着那个女孩,但他并没有忘记自己该做的事情。他在心里细细盘算着,等到一切结束之后,当他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他就要娶一个那样的女孩。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好好的睡上一觉,他已经太累了。
那天晚上,他回到了自己的家,说是一个挡风避雨的家,其实也只是他租的一间小阁楼,夏天漏雨冬天漏风,每年都要缝缝补补。但里面的陈设却非常有格调,一架黑色的老钢琴放在门口,衣柜和书架都是红木的复古家具。床上铺着干净的白色床单,散发出栀子花的清香。书桌上放着厚厚的便签纸,每天晚上回来,他都会在纸上写上明天要做的事情,或是今天没有完成的事情。今天也不例外,他坐在桌子上,在最醒目的地方写着:找到那个男孩。
那一晚并不平静,李萧梦见了那个女孩,他感到了无比的快乐,但下一秒,他看见那个女孩倒在了血泊之中。梦境都应该是模糊的,但安娜倒在地上,四肢扭曲着,但脸上却格外的平静,嘴角微微的上扬,像是睡着了一般。他猛地从梦中惊醒,窗外下着小雨,打在玻璃上发出“噼啪”的声音。他打开台灯,已经五点半了,还有一个小时才会天亮,可他却怎么也睡不着。他干脆从床上爬了起来,坐在桌前准备看一会儿书,可他偏偏看见了便签纸上的字,他更睡不着了,甚至连看书的心思也没有了。
于是,他来到厨房,站在窗前看着外面一片漆黑,从冰箱里拿出一片土司,还给自己准备了一份煎蛋,算是自己的早餐吧。吃完之后,天空已经蒙蒙亮了。他穿上西装,拿上门边的黑色雨伞,又一次走出了家门。今天有些降温,雨水也让人觉得心情低落,但一想到结束这件事之后,他就可以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这让他有些心跳加速。但在此之前,他必须冷静下来,理清自己的思路。
但他对那个男孩一无所知,不知道他住在那里,不知道他叫做什么,那晚,也没有看清楚他的长相。他越是想,那些东西就越是让他头昏脑胀。他又一次去了街角的咖啡店,每当自己没有头绪的时候,他都会去那里喝上一杯,说不定还能再次看见那个女孩。那家咖啡店总是彻夜开着,虽然这样的早上根本没有什么顾客。他点了一杯咖啡,昨晚他只睡了四五个小时,他几乎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
服务生把咖啡送来的时候,刚好安娜从楼上下来,她的眼睛依旧红肿,一看就知道,他又是一万没睡。她应该是刚刚洗过一个热水找,一头潮湿的头发还冒着热气,也许是看见那位男士让她不好意思,她站在楼梯口,脸上飘起一圈红晕。一般来说,上班族为了不错过班车,买杯咖啡就会离开,很少会有人坐在那里,像是没有什么急事。她记得眼前的那个男人,昨天晚上分开之后,她没有想到还能见到他。
“我能请你坐下吗?一起喝杯咖啡。”他走到安娜的面前,牵过她的手,她的心跳得快极了,很久都没有那种感觉了。
“当然,只是……”安娜挣脱了他温暖厚实的手掌,坐在他对面的位置上,她本来想说,她不该和陌生人那样,但只是聊聊天,又能怎么样呢,她心里想着。
“你有心事对吗?”他的眼睛深邃且充满魅力,几乎所有的女孩都难以抗拒,而且他举止优雅,仿佛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我刚和男朋友分手。”安娜一边看着他的眼睛,一边说道,但她已经不是一个小女孩了,她本不想多说什么,但如果不说,她又觉得是不礼貌的。
“为什么?”李萧好奇的问她,几乎所有人都会那样问,安娜低下了头,努力思索着什么,她知道,自己不能那样评论暮雪,他是个善良的男孩子。
“抱歉,我不能说。”安娜摇了摇头,也许她猜对了,她不该接受陌生人的邀请,于是,她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丢下了李萧一个人。
她披上那间灰色的风衣,从大门走了出去,李萧付了咖啡钱,悄悄的跟着她走了出去,不紧不慢的跟在她的身后。当然,从背后李萧看不见她流泪的眼睛,安娜一直步行来到了公寓的楼下。李萧就站在对面看着她,看着她站在楼下,迟疑的在门口踱着步,然后朝着楼上走去。他不能跟着安娜走上去,这样会引起她的注意,这样他就没有办法在接近这个女孩了,当然,还有别的原因,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女孩可能并不简单。
或许她隐藏着什么秘密,不仅仅是分手那么简单,这个直觉让李萧幻想着,那个男孩的样子。大概是一个瘦弱的,普普通通的年轻人,他并没有什么概念,只是猜想着安娜到底会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他原本以为,他会看见那个男孩会和她一起走下来,说不定还会看见他们拥抱亲吻什么的。可那一天,他只猜对了一半。清晨,当安娜来到暮雪的半个小时之前,暮雪就已经离开了公寓,因为冰箱里没有吃的了,他不得不比往常早走十分钟。
所以,当安娜走到楼上的时候,她并没有见到暮雪,于是,只好一个人又回到了楼下。这一切,李萧都看在眼里,他独自折返回了咖啡厅,在那里等待着,等待安娜回来,也等待着剧情继续发展下去,他已经想好了,等她回来的时候,应该怎样跟她说。但安娜离开那栋公寓的时候,她并没有会咖啡馆。她太累了,于是,他去这市郊的群像火车站,车站因为有着漂亮的站前广场,广场上有着很多漂亮的塑像而得名。安娜坐在广场的长椅上,看着鸽群起起落落,她感觉无比的孤独。
直到傍晚的时候,安娜才回到了咖啡厅,她在那里坐了一整天,当她回来的时候,早就感觉饥肠辘辘浑身乏力,她一天都没有吃东西。李萧在这里等了她整整一天,她一进来,李萧就看见了她,眼神迷离脸色苍白,原本,安娜想要告诉暮雪,自己想要和他离开这座城市,去哪里都可以。当她看见那个男人还在那里的时候,她感到非常的惊讶,一般没有男人会多看她一眼。
安娜装作没有看见他,径直朝着楼上走去,可李萧似乎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冲上前去拉着她的手。安娜发现,自己的心还会跳动,虽然这两天这个男人,一直会这样跟着她,但她还是会觉得心跳加速。这一次,安娜没有挣脱他的手。李萧牵着她来到桌边,绅士的帮她脱掉外套,点了一杯玫瑰汁和一份红酒牛肉烩饭,他猜想这个女孩一定会喜欢的。安娜坐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对于发生的一切,她非常的感动。
“现在能和我说说那个男孩子吗?”李萧低着头,一边用力的拿着餐刀,把牛排切成一块一块,一边说着。
“他是个不错的男孩子。”除了这句话,安娜实在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形容暮雪,她不停的思考着,接下去该说些什么。
“那你们怎么分手的?”李萧抬起头,放下手中的刀叉,双手合十,看着那个柔弱的女孩。
“他最近总是很奇怪,说到有一本日记,可以改变我们的命运。”和李萧猜想的一样,他心里暗喜,终于找到了那个男孩,他点点头,没有说话,他沉默的吃完了盘子里的牛排。然后他站起身,朝着门口走去,如果不出意外,今晚他就能结束一切。
透过窗户,李萧看见街对面,站着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借着路灯的微光,他隐约可以看见,有四个男人站在不远处,他们穿着西装,抽着雪茄,胸口好像还带着黑玫瑰的勋章。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见过那几个人,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他镇静的走到安娜的身边,小声跟她说:我去付钱,我送你回家。他走到吧台,丢下几张钞票,微笑着对服务生说:不用找了。转过身,和安娜一起走了出去。
在一片夜色之中,安娜挽着李萧的胳膊,走在街道上,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但她并不知道,此刻,他们陷入了一场巨大的危险之中。在他们身后不远的地方,那几个男人正不紧不慢的跟在他们的时候,左手夹着雪茄,右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李萧知道,黑玫瑰成员都会把手枪放在右边的口袋里。李萧朝着前面走去,右手悄悄的塞进了口袋,此时,一辆公交正好从他们的身边驶过。
李萧把安娜从车窗丢了进去,大声的对她喊道:快逃,逃得越远越好。从口袋里把枪掏出来,瞄准然后扣下扳机,一个优秀的黑玫瑰杀手,能在三点二秒之内完成这个动作,子弹在空中划过十二米,需要零点二秒。李萧最多只有零点四秒的时间想出对策,那个念头在他的大脑里一闪而过,他下意识的想要转过身,然后拔出手枪,和那些人展开一场恶战,可那个念头转瞬即逝,他朝着右边跑去,那里有一条小巷。
紧接着,他听见的枪响的声音,和他料想的一样,他听见子弹从他的后脑划过,只要再满上零点一秒,他就会死于非命。但那份短暂的快乐很快就消失了,他原本以为躲进那条小巷,就可以逃过他们的追击,可是,那是条死胡同。他已经无路可走,看来今天他就要死在这里了,除了安娜,没有人会记得他。他又一次想起了那个女生,想到这里,眼泪就不自觉流了出来。
已经无路可逃,李萧绝望的转过身,看着路口的那几个身影,朝着他走了过来,越来越近。他把手枪丢在了地上,从上衣的口袋里拿出了一把短剑,那几个男人也把枪丢在了地上,一场恶战在所难免。李萧朝着他们冲了过去,短剑刺进了其中一人的胸膛,一股温热的液体溅了他一身。他发疯似的,一刀一刀的刺下去,对着另外三个人说:你们想为这次任务,赔上自己的性命吗?他没有想到,这一句话能产生多大的作用。那三个人面面相觑,收起短剑,朝着巷口退去。
那晚,李萧拖着受伤的腿,朝着安娜家走去,他想再见见她,看看她是否安好,已经到了后半夜,街道上空空荡荡,他艰难的前行了三个小时,终于来到了那栋楼下。窗口的灯依旧亮着,安娜一直没睡,想着刚才的事情,她仍然心有余悸。她又一次想起了暮雪,不知道为什么,她跑到厨房里,泡了一杯咖啡,也好给自己压压惊。突然,她听见了敲门的声音,她想可能是李萧来了吧,但她去站在那里不敢去开门。
过了大概半分钟,她才走到门前,迟疑着将门打开,安娜看见了那个熟悉的男人,只不过,他的脸上和白色的衬衫上,都已经浸满了鲜红的血渍。他的样子害怕极了,不仅头发乱成一团,而且眼睛里满是血丝,安娜没有想到,那个看上去帅气坚强的男人也会变成那样。她什么也没说,把李萧让进了客厅,把那杯泡好的咖啡递给了他,等他喝完之后,递给他一条毛巾和一件新衬衫,那是暮雪的衬衫。
“对不起,你还愿意跟我走吗?”安娜帮他擦去脸上的血渍,然后帮着他脱掉衬衫,他看见李萧的身上满是肌肉,但在他的肌肤之上,却满是伤痕累累,最长的一道伤疤,从胸口一直延续到腹部。
“你到底是谁?”安娜含着泪问道,她不愿意再看下去,把衬衫丢给他,转过身去偷偷的哭泣,但李萧却抓住了她的手。
“我是黑玫瑰的成员。”到了现在,他只好实话实说,安娜转过身,狠狠地给了他一个耳光,她冲到门口想要夺门而出,可她又一次回到了那个男人的身边。
“请你离开我,离我们远一点。”她蹑手蹑脚的打开门,一头扎进了无边的黑夜,没有人看见她的泪水。
李萧洗了个热水澡,换上看崭新的白衬衫和西装外套,现在,他只剩下了最后一件事,夜幕之中,他走在漆黑的街道之上,他要去见一个自己的好朋友。他住在城市的另一端,和他一样住在一栋老房子的阁楼里,之前,他从未去过那里。几乎花了整整一夜的时间,他才感到城市的另一端。那扇窗户没有一丝的光亮,他应该还在睡梦之中。这个时候造访,是一件失礼的事情,可李萧已经没有了别的选择。
当他敲门的时候,他还在想自己可能会白来一趟,甚至没有人回来给他开门,所以当大门被打开的时候,他难以克制自己的情绪,把那个老朋友紧紧抱在怀中,他们已经几年没有见面了。他不知道这位朋友的名字,不过别人都尊称他为001,他也曾是黑玫瑰的成员,但后来,他也选择了离开。001揉了揉眼睛,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他看见了李萧,满脸写满了惊讶。“你不该来这。”他说道。
他按下了开关,房间顿时笼罩在一片白光之下,强烈的光线几乎让他窒息,卧室的门被打开了,一个男人推着图拉肯男爵走了出来,他的朋友把门关上,甚至都没有请他坐下,甚至没有给他一些喝的。李萧原本想和他的朋友叙叙旧,看来没有这个必要了。李萧从口袋里拿出黑玫瑰的勋章,把它丢在了地上,走到窗前朝外看去,整个房子都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他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
拉上窗帘,李萧从口袋里拿出短剑,架在了图拉肯的脖子上,他一手推着轮椅,一手拿着那把剑,两人一起走出了阁楼。在街道上,他被十几个杀手团团围住,他拿着剑刺进了图拉肯的胸膛,001拿出手枪,对着李萧扣下了扳机,他顿时倒在了血泊之中。所有的人四下散去,这座城市又回到了往日的平静,只有李萧躺在黎明的晨曦中,一缕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把那抹红色染成了霞光的颜色。
(六)逃亡
暮雪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永久的伤疤,像是上天送给他的一份礼物。那天晚上,他站在镜子前,仔细的看着那道伤疤,虽然不是很明显,但却永远的刻在了他的额头上。突然,他听见,从门外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他走到门口打开大门,看见了满脸疲倦的安娜,她的头发凌乱,身上沾满了污渍,眼睛红肿的出现在他的面前。暮雪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但还是把她让进了客厅,紧接着,两个人紧紧的拥抱在了一起。
两个人又一次忙碌了起来,安娜忙着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了一件干净的衣服,暮雪则准备了一些吃的,打开电视放着他最喜欢的电影。安娜穿得漂漂亮亮的来到卧室,躺在床上把脑袋靠在暮雪的肩膀上,感觉到无限的温暖。整个晚上,他们都没有说话,吃着那些垃圾食品,安安静静的看了一部电影,然后在黑暗中入睡。对于暮雪来说,那是个完美的夜晚,因为很久他都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
但这份美好并没有维持多久,清晨的时候,当暮雪和安娜还沉浸在睡梦中的时候,他们忽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了他们的心头,暮雪穿好衣服,嘱咐安娜,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出去,然后关上房门,一个人来到了门前。他打开了房门,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差点就认不出那个男人。他就是那晚出现在天台的男人,在他的肩膀上,有一个伤口,鲜血正从伤口不断的流出来。
站在那里,两个人四目相对,李萧一把把暮雪推倒在地,安娜听见了外面的声音,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把暮雪刚才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推开卧室的门跑到了暮雪的身边。李萧看见安娜,显得更加激动,从口袋里拿出枪,对准他们两个人,右手颤抖着扣动扳机,只可惜弹夹里已经没有子弹。安娜把暮雪扶了起来,李萧哭着蹲在了地上,不知道是失血过多,还是太过伤心。他蹲在那里浑身颤抖,好像是在默默哽咽着。
“你现在是愿意跟我走,还是和那个臭小子在一起。”李萧质问道,他丢掉那把手枪,又一次拿出了自己的短剑,上面还粘着未干的血迹。
“别这样,我只想要平静的生活。”安娜把暮雪拦在身后,像是在保护一件瑰宝,仿佛暮雪是她唯一拥有的东西。
“那就把那本日记交出来。”李萧走上前去,用刀口对准了安娜的下巴。暮雪把安娜推到一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安娜。
“交给他吧,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安娜哭泣着,她并不知道那本日记的力量,李萧的手依旧颤抖着,在暮雪的脖子上划了一道伤口,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
“不可能,你永远都找不到的。”暮雪闭上了双眼,已经做好随时赴死的准备,也许自己死了,倒成了一种解脱。李萧放下剑,他看透了那个男孩,为了保护他的挚爱,他什么都干的出来。他丢下剑跑进里卧室里,开始翻箱倒柜,一边找一边自言自语着:该死的,到底在哪里。
暮雪悄悄的跑进书房,从箱子里拿出日记,放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把安娜从地上拉起来,两人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那是个美好的清晨,朝阳洒在安静的城市上空,好像一切都重获新生一般。安娜在林荫大道有自己的住所,那是一处临街的小房,门口就是高大的梧桐树,他们必须尽快赶到那里。或许,那里是唯一安全的地方,还有,安娜必须重新找一份工作,如果他是李萧,就一定会到咖啡厅等她。
和暮雪想的如出一辙,李萧在公寓里什么都没有找到,他又一次折返回了咖啡厅,满身是血的坐在那里,没有人敢和他说些什么。暮雪把安娜安顿好,又一次离开了她,要不是现在离开,他就没有办法准时感到公司。乘着早班的公交,他感到疲惫不堪,还好从那里到公司要经过漫长的十三站路,正好可以让他好好休息一下。他靠在车窗上,感觉公交不停的颠簸着,迷迷糊糊的在到站前五分钟醒来。
办公室里安静极了,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和往常一样,他泡了杯咖啡,坐回到办公桌前,然后打开电脑。在他的邮箱里,躺着几封邮件,其中就有他今天的任务,包括三家公司的文案设计。暮雪立刻投入了工作之中,虽然非常的疲惫,但却容不得他半点懈怠,如果不在下午五点完成任务,那么他就又要无偿加班了,他可不愿意那样。他希望可以早点回到安娜的身边,不知道在经历了这些事情后,她到底怎样。
一整天,他都头昏脑胀的,本来到了中午的时候,他想和同事一起去吃些东西,可他却什么也吃不下去,再说,手头还有很多工作,要不是抓紧时间,可能就不能准时下班了。于是,趁着别人都在休息的时候,他起身看了看窗外,把早上剩下的半杯咖啡喝完,很快,他又坐回到办公桌前,面对着无数的文稿。窗外的城市一如既往的平静,每个人都在这里来来去去,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
总算是,付出的都会有回报,同事们渐渐回到了办公室,暮雪也准备好了想要的材料,借着短暂的间隙,他有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但这次不同,他在热乎乎的咖啡里,放进了三块方糖,一是补充一下体力,二是,那样咖啡的味道会更好一些。在休息之后,他又立刻投入了工作之中,虽然,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文字,让他眼前发花,可他集中精神,总算在下班之前,完成了所有的事情。
本来,这一天就要这样度过,他可以轻松的离开办公室,和安娜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可就在下班前的五分钟,当他抬起头的时候,他看见了那个人站在公司的门口。又是那个李萧,他可真是阴魂不散啊,暮雪暗暗念叨着,他换上了一件崭新的西装,还带着一副深色的墨镜。暮雪低下头,这样李萧暂时就不会发现他,这样,也方便他想出逃离的办法。他慢慢的抬起头,朝着电梯的方向看去,李萧正朝着自己的办公间走来。
在那个瞬间,暮雪从座位上站起来,朝着电梯的方向冲了过去,几乎是与此同时,他听见了枪响和同事尖叫的声音。子弹从他的耳边划过,发出骇人的声音,有那么一刻,暮雪觉得今天就是自己的末日,但命运似乎站在他这一边,他毫发无损的跑到了电梯边,按下了向下的按钮,在等电梯的空闲,他转过身,朝着后面看去。整整十二发子弹,都没有打中自己,李萧收起枪,朝着他冲了过来。
就在李萧离他只有十米的距离,电梯的大门打开了,暮雪钻进电梯,迅速按下了关门的按钮,随着大门合紧,电梯开始下行。暮雪总算逃过了一劫,在电梯到达一层的时候,有大概十三秒的时间,他利用这短短的时间,稳定住自己的情绪,他突然想起了安娜,李萧能找到自己,说不定,他也找上了安娜。电梯门又一次打开,他走出轿厢,朝着车站冲去,他知道,自己已经不能留在这里。
在坐上五点整的公交,一路上,他都心慌意乱,安娜是否安好,一路上他都想着这个问题,短短四十分钟,他好像过了一辈子那么漫长。公交到站的时候,他一个箭步跳下了车子,还差一点扭伤自己的脚,还好他的右脚踩在了人行道上。房门是关着的,没有破损的痕迹,暮雪的心顿时放下了一半。他敲门的时候,一直在幻想安娜会给他开门,可他几乎敲了整整五分钟,安娜才打开了门。因为昨晚没有睡好,她下午一直都在睡觉,所以才没有听见暮雪的敲门声。
这五分钟对于暮雪来说,简直比刚刚的四十分钟还要漫长,安娜打开门的时候,他的眼睛已经热泪盈眶。他二话不说,走进卧室开始收拾自己的衣物,还是一些吃的,并带上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安娜看着他惊呆了,她不知道暮雪到底怎么回事,但她并没有和上次一样离他而去。她拉住暮雪,问他到底怎么了,暮雪把刚才的事情告诉了他,直到这时,暮雪才真正平静了下来,两人沉默的坐在了沙发上。
“我们必须走吗?”安娜问道,李萧目前并没有找到这里,这间房子暂时还是安全的,他们可以一直住在这里。
“我没了工作,再说他一定会找到这里。”李萧能够找到暮雪在哪里上班,就一定能找到他们最后的居所。安娜点了点头,站起身,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你想好了吗?我们要去哪里?”安娜边收拾行装,边问暮雪,暮雪沉默了,老实说,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还有谁可以信任。
“我想要去上海。”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上海,暮雪小的时候,只去过上海一次,从此之后,那里就成了他梦寐以求的事情。他们互相点了点头,于是两个人又开始忙碌起来,各自收拾起自己的东西。临行之前,暮雪把那本日记轻轻地放进了行李箱之中。
趁着夜色,他们两人悄悄的赶到了群像火车站,此刻,暮雪百感交集,他就要离开自己生活了二十一年的地方了,由于事发突然,他连和家人道别的时间也没有。但他转念一想,这些事情别人还是知道的越少越好。一路上安娜一直跟在暮雪的身后,两人沉默的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站在街角的站台,他们在寒风之中,等待了午夜的公交。暮雪想起了第一次看见安娜的时候,他转过头看着安娜,安娜的眼里闪着柔和的光线,从前那个小女生似乎已经不见了。
汽车缓缓的进站,他们拎着行李上了公交,然后坐在了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暮雪把窗户打开一条缝,车厢里的空气顿时清新了许多。本来安娜坐在窗边的位置,暮雪还特地和她换了座位。他拿出手机,看着从前和朋友发的短信,那条晓云去世的简讯,依旧留在他的手机里。黑暗之中,手机的微光打亮了他的脸,他的嘴角微微的上扬,就连安娜也没有注意到他眼角的泪水。终究,暮雪还是删掉了那条简讯。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路程,他们在那条线路的终点站下了车,当他们到达站前广场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十点半了。那些鸽子早已不知去向,月光洒在安静的站前广场上,从尽头的候车厅传来了列车的声音,和点点的灯火。在广场的一头,有一家小小的咖啡厅,安娜不禁停下了脚步,暮雪看着安娜,她一定是想起了从前的事情。此时,暮雪才想起,事发突然,他们还没来得及吃完饭,想到这里,他拉起安娜朝着咖啡厅走去。
他们在网上,买到了两张十一点五十的票,正好有些时间,可以让他们抛下一切,好好的休息一下。咖啡厅里放着几首阿哲的老情歌,由于时间已晚,咖啡厅里只有寥寥几个顾客,靠在座椅上打着瞌睡。虽然两个人都非常的疲倦,但他们难得有这样快乐的时间,仿佛把那些不开心的事抛到了脑后。他们喝着咖啡,在之前的日子里,他们从来就没有那么快乐过。暮雪又一次聊起了晓云,和那些从前的日子,安娜也说起了自己的往事。
十一点半的时候,他们准时走出了咖啡厅,一种沉重的氛围又一次笼罩了两个人,他们要开始亡命天涯了,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午夜的车站广场格外的冷清,那轮月亮躲在云层后不肯出来。他们拎着沉重的行李,朝着候车大厅走去,候车厅里一片死寂,很多旅客歪七扭八的躺在长椅上,已经进入了梦乡。他们穿过检票口,沿着长廊一直走到了站台上。此时的站台已经聚满了等车的人。
有过了大概十五分钟,列车提前驶入车站,从车站的广播里传来:G318号列车已进站,请旅客有秩序进站,看好自己的财务……他们按照票根找到了自己的座位,把行李塞进了行李架,舒舒服服的躺在柔软的座椅上。列车开动后不久,暮雪就进入了梦乡,也许是因为太过劳累,他从来没有睡得那么好过。因为和安娜在一起,他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失眠和头疼的毛病好了,连医生都没能治好。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一片黑暗之中,暮雪听见了一声巨响,暮雪睁开双眼,车厢里一片漆黑,安娜已经不知去向。列车慢慢的停了下来,所有人都从睡梦中惊醒,窃窃私语着,好像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紧接着,车厢里陷入了漫长的寂静之中,所有人都在等待着,暮雪站起身,朝着前面的车厢走去,他必须确保安娜的安全。可直到走到最后一节车厢,他都没有看见安娜的身影。
“嗨,小子,快出来,你在哪里?”从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紧接着,他听见了一个女孩的尖叫声,那是安娜的声音。暮雪心头一震,朝着前面跑去。借着微弱的光线,他看见一个男人抓住了安娜,一把短剑架在她的脖子上。他的胸前别着黑玫瑰的标志。
“黑玫瑰还真是阴魂不散呢!”暮雪冷笑着,接着问道:“你想要什么?”他朝着前面慢慢的走了过去。
“你以为没有了图拉肯,黑玫瑰就会走向灭亡,别明知故问,把日记交出来。”暮雪挪动着脚步,朝着那个男人慢慢的靠近。
“好的,我会交给你的。”他把行李箱从架子上拿了下来,从里面拿出日记,伸直胳膊,说道:“先把她放开。”
“不要给他。”安娜大声叫到,那个男人用刀刃抵住了安娜的脖子,让她不要说话,此时,暮雪已经来到了那个男人的面前,不超过一米的地方。那个男人伸出右手,暮雪看着安娜的眼睛,安娜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暮雪把日记狠狠地砸在他的脸上,安娜趁机挣脱了他的左手,朝着车厢后面跑去。那个男人捂着眼睛倒在了地上。暮雪迅速的从地上捡起日记,和安娜跳下了火车。
沿着铁轨,他们两人朝着远方跑去,这一夜对于两个人来说,都不算平静,加上刚才只睡了短短的几个小时,他们才跑出一公里,就被树枝绊倒在地上。他们喘着粗气,打量着身边的一切。已经到了后半夜,野外的气温格外的寒冷,几乎已经降到了冰点,由于刚才的事情,他们不得不把行李丢在车上,外套也丢在了那里。没过多久,他们就觉得浑身冰冷,于是暮雪抱着安娜,两个人在月光下互相取暖。
周围安静极了,方圆几十公里都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针树林,在微风中发出瑟瑟的响声,像是幽灵的低语。暮雪知道,虽然两个人都已经非常疲惫,但他们不能在这里逗留太久,黑玫瑰的人随时都会出现。几分钟过后,暮雪不得不把安娜从地上拉了起来,沿着铁路继续走下去。他们必须在天亮之前找到落脚的地方,如果幸运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些吃的,和能喝的水。眼前是无尽的铁轨,黑暗似乎永远吞没了他们的希望,有好几次,安娜都重重的摔在地面上,腿上也划了几道深深的伤口。
直到黎明将至,天空微微的泛起了鱼肚白,他们不知道已经走了多远,摔了多少个跟头,终于在路边找到了一处废弃的车站。他们太累了,几乎再也走不动一步了,暮雪决定在那里休息一段时间。木质的站台边,是一栋木质的小屋,而且年久失修,似乎是上个世纪初的建筑。不仅外表破落,风一吹还会发出骇人的声音,像是鬼怪的嚎叫,他们走进屋里,里面空空荡荡的,墙角有一处破洞,北风从洞里吹进来,屋里寒冷无比。
在角落里,有一堆红色的毛毯,虽然上面布满了灰尘,但还好可以用它取暖,暮雪宁愿相信那是上帝的恩赐。两个人各自拽住毯子的一边,把上面的灰尘掸掉,露出了一抹鲜艳的红色。他们坐在角落里,紧紧的抱在了一起,盖上毯子,顿时温暖了许多。没过多久,他们就进入了梦乡。但暮雪睡得很浅,他一直保持着清醒,听着外面风的声音,可除了风的声音,他再也没有听见其他的声音,那些人并没有找到他们。
到了中午的时候,暮雪猛地从梦中惊醒,阳光洒在外面,温度也升高了一些,安娜仍在睡梦之中,借着空闲,暮雪打算在附近看一看。他来到隔壁的房间,房间在地板上有些空隙,他在地上踩了踩,从空洞的声音判断,地板下应该有很大的空间。在地上有一个金属环,已经严重生锈,上面拴着一条绳子,另一头连在地板之上。暮雪用力拉起绳子,地上的隔板被打开了,发出沉闷的响声,顿时,房间里扬起了一阵灰尘。
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地窖,一条木质楼梯一直延伸下去,他顺着楼梯小心翼翼的走了下去,借着微弱的灯光,他看见地窖里放着许多的木箱,上面还写着“军需用品”。这应该是抗战时期的火车站,打开木箱,里面全都是各种罐头,暮雪随便拿起两盒罐头跑了出来,里面太黑了,他一个人实在有些害怕。他回到原先的房间,想要想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安娜。安娜听见了刚才的声音,也已经醒了过来。
他们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裹着柔软的毛毯,一起吃着美味的罐头,等到吃完之后,他们叠好毛毯,把它整整齐齐的放回到角落里,带上了一周的口粮离开了这里。在车站里,他们还找到了一张地图,吃饱喝足之后,他们感觉到浑身都是力气,里下一个村庄只剩下了不到十公里的路程,到了那里,他们就可以转乘长途车,不到一天,就可以到达梦寐以求的大上海。于是,他们满怀着希望,又一次上路了。
沿着铁轨,两人一路向南,黑玫瑰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行踪,必定会派人南下,他们不得不加快脚步,虽然已经非常疲惫。一路上周围都是碧绿的树林,偶尔从林间传来乌鸦的哀号,这并不是一个好兆头,暮雪本来不是迷信的人,在越到现在,他就越来越相信命运。于是,他只好加快脚步,一路拉着安娜,几乎是一路小跑,朝着那望不见头的远方跑去。这可能是他们唯一的机会了。
终于,他们在天黑之前,来到了地图上的标识的村庄,那是一个宁静的村庄,方圆几公里都是金黄的麦田,正值收获的季节,村子上的所有人都在田间忙碌。他们找到了一家村上唯一的旅店,那里因为少有人往来,看上去有些没落,到处都积满了灰尘,墙角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蜘蛛网。他们再也走不动了,决定在这里借宿一晚,到了第二天再继续赶路。除去住宿的钱,他们身上只剩下了一百块钱,那只够他们买车票的了。
房间里全是灰尘,像是一个月没有打扫似的,床角的被子上还有一大块灰色的污渍,大概是某个人喝醉后留下的。而且,房间里到处弥漫着一股霉味,暮雪不得不把窗户打开,一股寒流扑面而来。现在,外面变得无比的危险,他们不得不反锁上了房门,两个人在房间里吃着变味的罐头,然后,早早的就上床休息了,早早地关上了台灯。在睡觉之前,暮雪特地从老板那里要来的酒精棉球,以处理安娜腿上的伤口。
整个晚上,暮雪都在惊恐中度过,他睡得很浅,在睡着后不久,他做了一个恐怖的梦,四个骑士骑着黑色的马,朝着这座村庄飞驰而来,并杀光了村子里的所有人,到处都是尸体。他猛地从睡梦中惊醒,窗外依旧一片漆黑,由于窗户大开,睡在窗口的暮雪冻得瑟瑟发抖,后半夜他蜷缩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着。他不知道安娜怎么样,但他觉得安娜一定睡得很好,一个晚上连一点动静也没有。
第二天一早,暮雪早早的从床上爬了起来,要是从前,他一定会来到厨房,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餐。但现在看来,他们只能继续吃那些罐头了,他叫醒了安娜,他们必须赶上最早的一般汽车。吃完罐头之后,他们迎着晨曦走出了旅店,朝阳洒在金色的麦田上,一切都如同最初一般美好。他们站在站台旁等待着,安娜靠在暮雪的肩上,一晚的休息,并没有让他们的疲倦消失,相反,安娜感觉自己浑身酸痛,之前,她从来没有走过那么远的路程。
在一片寂静中,长途车缓缓的驶进了车站,和他们看过的长途车不同,那只是一辆屁股冒着黑烟的中巴车。很难想像,这辆车能从这里行驶到上海,还能安然无恙。但他们已经没有了其他的选择,买完车票之后,他们成了一对真正的穷光蛋。他们坐在最后一排,靠着窗的两个座位。暮雪无意间朝着车窗看去,玻璃折射着他的影子,在玻璃的反光里,他头发凌乱,牛仔裤上满是泥土和破洞,安娜已经几天没有洗头了,头发像鸡窝一样散乱着。
窗外,是一片乡村的景象,很快他们就行驶上了高速公路,暮雪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了,并没有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暮雪把昨晚的梦境抛到了脑后,虽然经历的那么多的事情,但暮雪突然间像变了一个人,他的心里又一次满怀希望,他幻想着那个崭新的城市,和即将开始的新生活。看着安娜靠在他的身边,他感觉到无比的开心,虽然他还没有想到,自己今后该如何继续下去。
几个小时之后,他们就已经身处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长途车缓缓了驶入了总站,他们走下汽车,孑然一身。走出车站,他们看见了令他们兴奋的情景,黄浦江边屹立着高大的建筑,外滩上人来人往,江面上行驶着轮船。暮雪即将面对一个更大的问题,他们无家可归,根本就不知道住在那里。走在陌生的街道上,暮雪第一次感到了迷茫。
(七)新生活
那是一个清冷的早上,暮雪和安娜一前一后的走在南京路上,虽然还是清晨,但街道上已经开始喧嚣起来。他们已经吃完了身上的所有东西,如果今天再找不到住处,或是工作,他们就只能露宿街头了。暮雪的样子像极了流浪汉,几乎没有公司会给他面试的机会,他们只能先去找落脚的地方,然后再想办法。终于,他们在街角找到了一间废弃的地下室,那里原来是一家服装店,关门之后就没有人在那里了。
在那家废弃的小店里,他们找到了一些破旧的衣服,在地下室里,还有一张满是灰尘的床板,地下室里只有一扇小小的窗户,好事是他们再也不会被寒风打扰了。他们花了大半天,把那间地下室打扫的一尘不染,还翻到了几件旧衣服,在隔壁的小店接了一盆凉水,把头发好好整理了一下。到了下午的时候,暮雪让安娜在这里等他,自己出去看看有什么工作。借着之前的工作经验,他原本以为自己很快就可以找到一份工作。
穿过三条街,就是上海的市中心,几乎全城最好的公司都在那里,随便走进一间写字楼,都能看见各种各样的公司。当他走进一栋写字楼,准备上楼的时候,一楼的保安把他拦了下来,说什么仪容不整的禁止入内。一连去了几家写字楼,都是同样的结果,于是,看着黄浦江上夕阳西下,他坐在一栋写字楼的大门口,反正现在是下班时间,说不定自己可以碰碰运气。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他再次朝着写字楼里看去的时候,下班的人陆陆续续的走了出来,他看见了一个经理模样的男人。穿着名牌西装和皮鞋,领着公文包走了出来,暮雪立刻迎了上去。那个男人真的以为他就是一个流浪汉,慌张的想要避开他,眼看着躲不过去了,就从口袋里摸出钱包,丢给他一个硬币。暮雪本来想要解释,可他已经消失在了人群之中。一连几次都是这个结果,到了晚上的时候,他虽然没有找到工作,但口袋了塞满了大大小小的硬币。
本来,他应该早早的回去,用那些硬币买些好吃的,再买上一条毯子,天气越来越冷了,但他想起了今天发生的一切。他在陌生的街道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心想着将来到底该怎么办。当他走到街角的时候,他看见了一家理发店,在沉思了一会之后,他走进了那家理发店。理发师放他洗掉头上的灰尘,花了整整一个小时,帮他把头发剪短,也花掉了他身上大部分的前。镜子里的他,又一次回到了原先帅气的模样。
紧接着,他又去了街道另一边的干洗店,用大部分钱去洗那件西装外套,这样,明天他就可以去公司面试了。干洗店给了他一张收据,他再也没有其他的衣服了,行李都丢在了火车上,他只得穿着单薄的衬衫走了出去。在风中,他被冻得瑟瑟发抖,几乎鼻涕一流出来就会变成冰块。他在回去的路上买了两个馒头,算是晚饭,在夜幕的笼罩下,他步行走过了五条街,当他回到地下室的时候,他几乎已经冻僵了。
“你去了那里?怎么现在才回来?你的外套去哪了?”他远远的看见,安娜正在门口等待着他,满脸都是焦急的神情。
“我找到工作了,明天就能上班去了,外套丢在公司了。”暮雪把馒头递给了安娜,拉着她跑进了地下室,两个人的手都被冻得冰凉,几乎已经失去了知觉。
“你哪来的钱?”安娜太饿了,吃了两口之后,才发觉其中的问题。他看着暮雪,心里翻涌出无数的疑问。
“问同事借的。”暮雪笑着,把她一把抱在了怀里,这样感觉身体暖和了一些,挤在那堆破衣服中,他感觉舒服极了。
“明天我也去找一份工作。”两人相视一笑,啃着冰凉的馒头,无比幸福的依偎在了一起。很快,地下室里就漆黑一片,要是往常,他们一定会借着夜色,在这座城市好好的转一转,可现在,他们却没有一点心情。吃完之后,他们就窝在那张床板上,倦意瞬间流遍了全身,他们很快就睡着了。
在这座城市的第一晚,他们过得并不好,两个人蜷缩在一起互相取暖,不知道安娜怎么样,反正暮雪一整夜都没有睡着。后半夜,他迷迷糊糊的听见了风的声音,和野外听见的一模一样,那是种恐怖的声音,仿佛会把自己全部吞没。好不容易等到天亮,暮雪的脑袋昏昏沉沉的,他没有钱去买早饭,当务之急是要立刻找到一份工作。于是,在那个清晨,他独自丢下安娜,又一次来到的市中心。
他先去干洗店,取回了自己的西装,站在干洗店的镜子前,看着自己穿着干净的西装,仿佛先前的自己又一次回来了。但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也比从前要消瘦一些,可能是一个星期都没有吃过饱饭的缘故。他最后整理了一下发型,虽然不能和别人比,但相比之下,比昨天要好许多。这样总算不会被人当作流浪汉了吧,他暗自想着。他趁着上班的时间,又一次来到了那栋写字楼,准备碰碰运气。
这一次,他没有被保安拦住,他顺利的进入了写字楼,他一进写字楼就挤上了电梯,来到了十二层。暮雪是个念旧的人,他不知道为什么回到十二层,大概是因为,那是他的幸运数吧。办公室的门口人来人往,匆匆的人群没有人理会这个年轻人,他本想和那些人打听一下,至少得知道人事部门该怎么走,可是所有人都与他擦肩而过,装作没有听到一样。没办法,他只能看着办公室门口的招牌,一间一间的去找。
终于,他在整个办公室的最里面,找到了人事办公室,他有一次整理了下领口,然后鼓足勇气敲了敲门。在短暂的一秒钟里,他幻想着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会说些什么,甚至猜想自己会就此找到一份工作,回到原先的生活。“请进。”在漫长的一秒钟之后,他听见从里面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他激动的打开了大门,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他永远都忘不掉的面孔。他就是昨天傍晚,丢给他硬币的那个中年男人。
能够再次相见,那个男人显得特别意外,昨天那个脏兮兮的男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整洁的年轻人。穿着一件漂亮的西装,头发垂在脑后,完全不像是一个流浪汉。起初他还没认出那个年轻人,他看着暮雪,没有说一句话,大概那只是一个前来面试的年轻人,或许也只是一个销售人员。他站起身,想要把那个“销售员”给请出去,但他认出了那双眼睛,黑色的眼眸下掩盖着笃定与忧伤。
“如果你是推销保险的,那我得请你出去了。”暮雪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该说我是来面试的吗,或许,干脆从这里走出去,重新寻找下一个机会。
“能给我一个工作的几乎吗?”他的语气中,几乎带着卑微的祈求,这个时候,他宁愿相信,这次重逢是上天给他的机会。那是一个缘分。
“抱歉,我们这里没有空缺的岗位。”那一刻,暮雪的确已经失望了,正当他准备离开的时候,那个男人却递给他一把椅子,说道:“你只有五分钟的时间。”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想干一份普通的工作。”暮雪有很多的话想要去说,那些学生时代的豪情壮语,或是一路走来的坎坷,有很多事情都可以用来打动那个中年人。可他却只说了那么一句话。
“去吃顿饱饭,如果岗位有空缺,明天我会通知你。”那个中年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从口袋里拿出钱包,递给暮雪一张一百块,然后走了出去。
暮雪离开了那家公司,他已经没有心思再去寻找其他岗位了,拿着那一百块前,他伤心极了。整个半天,他都在南京路上漫无目的的闲逛,可是却没有心情欣赏那里的美景。当他再次抬起头的时候,他已经饥肠辘辘,一家小酒馆出现在他的面前,那家酒馆的名字叫做“天堂”。也许这也是上天的意思,他本来想留着那笔巨款,给安娜买些吃的。可看见酒馆的名字,他就再也走不动了。
鬼使神差的,暮雪走进了那家酒馆,由于刚到中午,那家酒馆才刚刚开业,里面空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人。服务生看见有客人光顾,急忙迎了上来,并把菜单递给他,暮雪看着手中的菜单,着实被吓了一跳。当他回过神来,才发觉自己实在大上海的繁华区,市中心的一家小酒馆。最便宜的一杯香槟都要一百六十三块,可是,他的心情实在不好,于是只点了一瓶啤酒,就坐在了窗边的座位上。
别人一定以为,他是一个奇怪的人,大白天的窝在酒吧里,独自喝着闷酒。暮雪在那里一坐就是大半天,直到黄昏的时候,他才离开那里,那个时候,他已经飘飘欲仙,但并没有感觉到快乐。看着别人脸上的笑容,他变得更加伤感,于是,他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闲逛,一直到很晚的时候才回去。
安娜不知道已经等了他多久,他们俩的手机早已经欠费停机了,安娜站在门口,一直等待着他回来,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以为暮雪不会再回来了。在夜幕之中,她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步履蹒跚的从街对面走了过来,他满身酒气,两眼通红。安娜很难想像,他这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原本崭新的外套上,也满是污垢。安娜什么都没有说,想要把他拉进屋里,可他却挣脱了安娜的手。
好不容易,安娜才把暮雪弄回到屋里,暮雪一边强忍着泪水,一边胡言乱语着,说自己没有找到工作,没有钱养活他们什么的。安娜帮暮雪脱掉外套,在他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了剩下的零钱,躺在温暖的床铺上,他慢慢的睡着了。安娜坐在床边,叹了一口气,那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安娜轻轻地凑到暮雪的耳边,轻柔的说着:“放心,我们会找到工作的,我们会有钱的。”
在梦中,暮雪听见了那个轻柔的女声,似乎是在做梦一样,他看见了一道白光,一个女孩逆着光出现在他的面前,虽然看不见他的脸,他却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平静。暮雪的嘴角微微上扬,那一晚,他度过了美好的一晚。直到第二天的中午,暮雪才从睡梦中醒来,他感觉到自己头痛欲裂,那间昏暗的地下室,安静的让人害怕。房间里只剩下了暮雪一个人,安娜已经不知下落。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暮雪才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浑身酸痛,完全记不得昨天发生了什么。他摸了摸口袋,昨天剩下的零钱还在,正好够他吃顿早饭,他没有想到,安娜也许正饿着肚子,在外面奔波着。不管安娜去了那里,他都必须开始一天的生活,为了生活他必须立刻出门去,忍受着痛苦再次去市中心碰碰运气。他穿上西装走了出去,他没有注意,自己昨晚吐了一身,不禁看上去像个流浪汉,闻上去更像个流浪汉。
和自己初来时一样,他在大门口就被拦住了,连走进办公室的机会都没有,有好几次,他都想起了那本日记,但想想林枫的下场,他就放弃了那个念头。那天早上,他又一次走进了那家小小的酒馆,原本,他只是想要再喝上一杯,然后,振作一下下午继续开始。但他忽略了一个问题,他现在酒气熏天,他能走进那间酒馆,没有被拦在门口,都是一个天大的奇迹。好在酒馆的老板认出了他,就是昨天那位奇怪的年轻人。
从暮雪走进酒馆,老板就一直看着他,那是个老老实实的中年人,早年去英国读过书,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身穿一件棕色的线衣,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因为现在还早,还没到上班的时间,老板决定亲自接待那位不速之客。他虽然没落至极,但看上去并不像什么坏人,只是经历了一些事情,况且,只要他能掏得起喝酒的钱,他就没有理由把暮雪赶出去。暮雪坐在窗边一声不吭,像是死去了一般。
“咳咳。”老板站在暮雪的身边,重重的咳嗽了几声,好引起他的注意,但暮雪只是竖起一根手指,意思是给他来一杯啤酒,根本没有打理他的意思。老板打开隔板,从吧台里拿出了两瓶啤酒,坐在了暮雪的对面。老板有咳嗽了一声,暮雪以为他是怕自己掏不出喝酒的前,于是,从口袋里掏出所有的钱,重重的拍在了桌子上。“你真的不想说活吗?”老板问道。
“如果是真的,这将是我人生的最后一杯酒,别烦我!”暮雪站起身,狠狠的瞪了老板一眼,他以前是个好好先生,连他自己都没想要,自己能变成那样。
“那么,你是想喝完这杯酒,潇洒的死去,还是想和你的女孩好好活下去。”老板打开两瓶酒,将两瓶酒全部递到他的面前,然后微笑着说:“买一送一。”
“你什么意思?”虽然暮雪的脑袋还是晕晕乎乎的,但他还没傻到听不出老板话外优化,他抬起头重新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今天早上有个女孩来找我,问我可不可以给她一份工作。你说我该不该给她呢?”暮雪被他的话惊呆了,他站起身朝着门口冲了过去。
虽然,他不知道安娜在哪里,要去哪里,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找到她,暮雪在街头疯狂的奔跑着,看见他的人都以为他疯了。他多么希望,能够在街头的某个地方,遇见安娜,可是,他整整找了一天,都没有见到她。暮雪从未想过,也许,自己应该回去等着,到晚上的时候,她就会回来,和平常一样,穿着那件白色的连衣裙。他没有回去,而是在街上漫无目地的转了一天,连中饭也没有吃。
直到傍晚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应该回去了,首先告诉他这个消息的,是他的肚子,他已经饿的再也走不动了。这一次,他走得太远了,已经不认识自己在哪儿了,站在车站,在等车的空隙,他打了很多的喷嚏,感觉自己的喉咙像塞进了一团棉花,痛得说不出一句话,他感冒了。他乘上了傍晚的那趟公交,在南京路下了车,在寒风里,他沿着那条路一直往前走,最终回到了地下室。
当暮雪回到那里的时候,他没有想到安娜已经回到了那里,她站在门口,一直等待着暮雪。她买了生日蛋糕和很多好吃的,今天是暮雪的生日,要不是看见蛋糕,或许连暮雪自己都忘记了。他实在太累了,看见安娜平安无事之后,他的脸上泛起了久违的笑容,暮雪朝着那个女孩走去,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牵起她的手,和她一起走进了房间。暮雪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速,虽然,那可能是他们的最后一晚。
安娜点燃了蜡烛,原本漆黑的房间顿时被烛光照亮,暮雪闭上眼睛,对着烛光许下了一个心愿。那并不是一个漂亮的蛋糕,但却非常精致,是暮雪最喜欢的巧克力蛋糕,安娜拿起刀把蛋糕分成了两块,把大块的递给了暮雪。两个人安静的享受着丰盛的晚餐,这是他们到这座城市以来,吃过的最好的一顿。安娜重抄旧业,老板给了她一份,在酒吧弹钢琴的工作,顺便帮他打扫大厅,虽然很累,到至少可以让自己活下去。
当晚,他们就从地下室里搬了出来,老板腾出了一间阁楼,给他们暂时居住,还给了他们一些旧衣服。他们终于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了,一路上,他们都特别开心,似乎生活一下子都回到了从前,他们把过去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手拉着手来到了酒吧,和每个人打招呼。暮雪穿上了新衣服,像是绅士一样,来到那间阁楼,虽然不大,但却比地下室好多了,他们花了一个多小时,把阁楼整理的干干净净。
原先,在阁楼里堆着各种书籍,都是老板留学的时候带回来的,暮雪特地把那些书,整整齐齐的对着了墙边。其中,有些他看过有些没有,当他们忙完的时候,已经时近午夜,但暮雪却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只好让安娜先休息,她明天还要早起。暮雪独自坐在窗前,看着窗外的月光,在这间房里,还住着酒馆的其他服务生。他们睡得很晚,阁楼的隔音效果不太好,暮雪能听见电视机发出的声音,甚至,连他们说话的声音都听的一清二楚。
直到很晚他才睡,他一直在想自己的事情,工作的事情让他难以入睡,可就算他再怎么烦恼,他也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当然,他也只能碰碰运气,但愿能和安娜一样,遇见一个开明的老板。他在昏昏沉沉中入睡,一觉睡到了第二天早上,已经过了十点,他很久没有睡得那么好了。安娜已经离开了,应该已经开始自己的工作了,暮雪穿上了那件旧西装,虽然已经起球,但好歹也是阿玛尼的,那是老板年轻时穿过的,没想到会这么合身。
当他准备下楼的时候,安娜给他端来了早餐,一根油条和一杯牛奶,那是安娜省下来给他的。吃完之后,暮雪急匆匆的离开了酒吧,他焕然一新的出现在上海的市中心,他用身上仅有的钱制作了一份简历,信心满满的走进了一栋办公楼。那是一家动漫公司,他以前在学校时学过一些,但很久不用,感觉有些生疏。他怀着忐忑的心情走了进去,那是一件寻常的办公室,整齐的排列着许多隔间,和他从前的公司没有什么不同。
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他似乎又找回了原先的生活,他的脸上又出现了往日的笑容。按照门上的提示,他顺利的找到了人事办公室,终于,他找到了一份工作。从明天起,他就可以到这家公司上班。那天早上,他走出公司的大门,看着上海繁华的街道,他感觉全世界都变得不同。借着上班前最后的间隙,他独自来到的黄浦江边,看着船只在河面上航行,他幻想着等一切都过去了,自己就能回到自己的家,和从前一样。
直到傍晚的时候,他才离开那里,那天,他并没有乘上回去的公交,他沿着那条繁华的道路,一直走下去。中途在一家面馆吃了一碗面条,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虽然只是一碗阳春面。当他吃完面条的时候,夜色下,街灯一盏一盏的亮起,在八点之前,他终于回到了那间酒吧。此时,酒吧里坐满了客人,从外表上看,大多是周边的上班族,他们穿着西装,坐在桌前,享受着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
走进酒吧,暮雪坐在了窗边的那个老位置,老板走了过来,两人相视一笑。突然,暮雪听见了一阵掌声,他朝着吧台看去,安娜正穿着一袭长裙,从楼上下来。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天使,她一定是最美丽的一个。暮雪从来没有见过她那样,她从来没有穿过那样的礼服,一切都仿佛梦境一般,她从楼上轻轻的走了下来,仿佛是从空中飘落,一直飘到了钢琴边。她坐在钢琴前,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她的身上。
那种感觉似曾相识,但又和第一次见到她时完全不同,安娜的脸上带着奇异的笑容,当她转过头的时候,正好和暮雪四目相对。他们的视线穿过人流,嘴角微微上扬,没有人注意到那个细节。安娜把手指放在钢琴上,顿时,钢琴发出优雅的声音,那是暮雪最喜欢的一首曲子,他的目光简直无法从她身上移开,仿佛,她就是坐在维也纳金色大厅里的钢琴师。但这个美好的夜晚,很快被一群不速之客打破了。
暮雪一直在那里坐到午夜,等待着安娜下班,现在,他喝酒再也不用付钱了,虽然这样,但他已经不再喝酒了。酒馆里的顾客已经走了大半,他快乐的看着安娜忙前忙后,大厅里,只剩下几个喝醉的中年男人,他们正在打牌。按理说,他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几乎喝醉的人都会那样,不是胡言乱语就是呼呼大睡。反正等他们离开之后,安娜就可以下班,他们可以回到自己的房间,好好的聊聊天,暮雪来不及要把那个好消息告诉她。
“我们打个赌怎么样?”其中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他站起身,且满脸通红,脸上带着让人恶心的笑容。
“打什么赌啊?”其他几个人随声附和着,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那个男人。仿佛几个人,在精心计划着什么。
“你们懂的。”他一边说着,一边指了指安娜,原先暮雪也没有当一回事,谁会跟一群醉汉计较呢。几个男人放肆的笑着,那个男人朝着安娜走了过去,安娜则朝着楼上走去,而那个男人不依不饶的说着:“陪我们喝杯酒,如何?”安娜没有理会他,甩开他的手,朝着楼上走去。那个男人看上去恼羞成怒,一把把安娜推到在地上。碰巧的是,安娜的额头撞在了台阶上,鲜血从头上流了下来。
看到这里,暮雪从角落里冲了上来,那个男人显然没有注意到,角落里还坐着另一个男人。他被暮雪吓了一跳,朝后退了两步,但由于酒精的缘故,他朝着暮雪走了过去。暮雪把安娜扶了起来,准备把她带回自己的房间,好把伤口处理一下。老板看到这里,也从吧台后走了出来,拦住了那个男人。“怎么了,你也想陪我们喝一杯吗?”他对着暮雪叫嚣着,其他的几个男人也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着暮雪走了过来。暮雪一拳打在了那个人的头上,他顿时头晕眼花倒在了地上,其他几个人见状,再也不敢再向前走近一步,扶着那个人,狼狈的跑了出去。
(八)子夜
午夜,暮雪走出公司大门,他来到西街的咖啡厅,自从来到这里,他再也没有好好的休息一下,尝一下这里的咖啡。今天,整整忙碌了一整天,到了下班的时候,脑子里依旧是早上处理的资料,和明天该干的事情。他没有一丁点的倦意,兴奋的站在那家咖啡馆前,那是一家繁华路段的小小咖啡厅,叫做“无名”。里面坐着的,都是些无名的旅客,他们有些是穿着西装的年轻人,有些提着行李,咖啡馆里安静极了。
推开门,他走了进去,按照自己的习惯,坐在了窗边的角落里,点了一杯黑咖啡。在等待的间隙,他环视整个小店,这里有着典雅的黑白装饰,在他的对面,放着一架钢琴。在一面墙上,打着一排书架,上面放着一些小说。自从毕业之后,他就没有看过什么小说,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工作上,于是,他把自己的梦想深深的藏在心底,连安娜都不知道这个秘密。
这家的咖啡和其他地方的不同,虽然便宜,但却有着别处没有的味道,据店员介绍,那是巴西进口的咖啡豆,是一种特别的品种,喝上去有一种烤过的泥土芬芳。这不禁让他想起了著名的猫屎咖啡,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喝着上好的咖啡。此时,坐在他对面的那桌客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的神经立刻紧绷起来,那个男人穿着西装,背对着他。但他却认出了那件西装,之前,他见过那件西装,他上衣的口袋鼓鼓囊囊,在袖口上还粘着一块污渍。
那块污渍颜色暗淡,应该不是咖啡就是血渍,几个男人坐在圆桌前,时而紧张的四周张望,时而低着头自言自语着。暮雪感到了一种不详的预感,就和之前的预感一模一样,但他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坐在门边的那个男人,在他的西装上,别着一杯黑玫瑰的标志。暮雪冷笑着,他们到底还是找到了他,连一杯咖啡都不让他好好喝完。暮雪从口袋里拿出一张二十块,放在了桌上,匆匆的离开了这里。
在异乡寒冷的街头,他像个逃犯一样,朝着道路的尽头走去,他小心翼翼的走着,当他再次回过头,朝着身后看去的时候,他的心终于沉到了胸口。那几个男人并没有跟上来,但这让他更加的不安,如果他没有看过,他不可能看错,那么,他和安娜就又一次陷入了危险。他一直回想着刚才看到的一切,如果自己没有当机立断,那么他现在一定被他们抓住了,他不敢继续想下去,如果被他们抓住,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那天晚上,他几乎是一路小跑回到了酒吧,当他回去的时候,安娜正坐在钢琴前,脸上带着奇特的笑容,她的头上缝了六针,那道疤痕可能会伴随她一辈子。但她的伤还没有好,就又一次坐会到钢琴前。暮雪站在街对面,远远的看着她,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口,推开了门,像一个普通个人一样,坐在了角落里。暮雪的眼睛几乎无法从她身上离开,经历的那么多,在她的眼角已经爬上了浅浅的皱纹。但这却不能挡住他的视线。
一曲作罢,安娜站起身来到了暮雪的身边,她坐在那个男人对面,两人相视微笑,安娜看着暮雪的眼睛,他的眼里满是血丝,眼角湿润,似乎还带着些许泪水。他要么是太累了,要么就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从她认识那个坚强的男人以来,他从来没有哭过,在她的面前,暮雪一直是笑着的。安娜看着暮雪的脸,笑容慢慢的消失了,她开始重新打量着那张脸,暮雪也不再是那个大男生了,他的额头上也多了几道皱纹,不知道多久没有打理了,他的脸上满是粗糙的胡渣。
“工作没了?还是他们找上门来了?”他们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暮雪不会为了那些小事流泪。
“没错,黑玫瑰又找上门来了。”这段时间,暮雪已经滴酒不沾,但那一天,他喝了整整一杯的威士忌。
“你有办法吗?”他们都知道,彼此都经不起再次逃亡,这一次,他们必须勇敢的面对挑战,没有退路。
“我要去找李萧,他是唯一了解黑玫瑰的人。”暮雪朝着楼上跑去,安娜跟在他的身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想利用他,不可以。”安娜撩起裙摆,一边跟在他的身后,一边喊叫着。可暮雪似乎没有听到她的话,从柜子里翻出了那本日记。
“我没有利用他,再说,为了我们的生活,难道不值得吗?”安娜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他是对的,这是唯一的办法。安娜点了点头,房间里一片漆黑,她走出了那间阁楼,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暮雪坐到书桌前,打开了台灯,他有一次翻开了那本日记,在在上面写些什么之前,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没有人知道会发生什么。他在日记的扉页上写下了十月六日,那是他们临走前的最后一天,也是他们见到李萧的最后一天。从日记里发出一道白光,笼罩暮雪的全身,他感觉从天空重重的摔了下来,落在软软的棉花糖上。他真开眼睛,眼前一片模糊,仿佛身在一间熟悉的房间里。
似乎他是在那件公寓的卧室里,他正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天空微亮,泛着瑰丽的宝石蓝。窗外的城市依旧在一片灯火之中,安娜正睡在他的身边,他真的希望能永远停在这一刻。暮雪从床上爬起来,悄悄地走出卧室,来到了厨房,那一刻,他开始讨厌那个李萧,那个黑玫瑰,破坏了这原本美好的清晨。他从冰箱里拿出土司和培根,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吃到那样的早餐了,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那样。
一切准备好之后,他还用微波炉热了两杯牛奶,端着丰盛的早餐,把盘子整齐的放在餐桌上,然后,又一次回到了卧室。安娜还在睡梦之中,暮雪原本可以一直这样看着她,可想到接下去即将发生的事情,他轻轻的叫醒了安娜。他不想让那些事情,打扰他们美好的早餐时间。当他们在吃饭的时候,暮雪一直沉默的看着手中的食物,他不敢看安娜一眼,甚至没有说一句话。
当他们吃完早饭的时候,暮雪把盘子丢进了洗碗池了,此时,满身是血的李萧,已经来到了他们家的楼下。几分钟之后,暮雪听见了有人敲门的声音,安娜从桌前站起来,想要去打开大门,却被暮雪给拦住了。他让安娜回到自己的房间,从外面反锁上了房门,他的心情跌入了谷底,他打开大门的时候,看见了那个让他生恶,满身是血的男人。鲜血不断从伤口流出来,暮雪从浴室里拿出毛巾,压在了他的伤口上。
可李萧恼羞成怒,一把将暮雪推在了地上。安娜听见外面的声音,急切地推着房门,可卧室的门却怎么也打不开。李萧拿出枪对准了暮雪,大声质问他安娜和日记的下落,暮雪扶着墙爬了起来,他又一次把毛巾按在了李萧的伤口上。李萧哭着放下了手中的枪,暮雪把他从门口拉了进来,随后关上了大门。暮雪泡了两杯咖啡,和李萧坐在了餐桌前,对于他们两人来说,这个晚上都糟糕透了。
空气中弥漫这咖啡的香气,暮雪点燃了一支香烟,递给了他。李萧必须马上去看医生,否则他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陷入昏迷,然后就是漫长的黑夜。在抽烟的时候,暮雪就拨打了急救电话,在急救车到来之前,他们最多只有十五分钟。在这十五分钟里,暮雪必须劝说那个伤心的男人,让他放弃自己的最爱,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老实说,暮雪也没有什么把握让他转念,甚至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
他咳嗽了一声,把咖啡递给了李萧,咖啡里含有吗啡,不仅可以提神而且可以止疼,短短的两分钟,两个人都沉默的坐在那里,尴尬的喝着咖啡。客厅里特别的安静,只听见时钟发出节奏的“滴答”声,好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爆炸一般。他剩下的时间越来越少,暮雪必须在剩下的时间里想出对策。卧室又恢复了原先的寂静,安娜或许已经精疲力竭,她正站在门口,听着外面的一举一动。
“抱歉,有些事情无法改变,安娜爱的是我。”暮雪说着,他站起身,走到李萧的身边,帮他压住伤口,把日记丢在他的面前。
“那就回到你们认识之前。”李萧的声音有些颤抖,他已经感觉到自己体力不支,他用左手支撑着椅子,努力控制着自己的身体。
“有些事情永远不会改变,如果你爱她,就必须为我们做些事情。”李萧底下了头,思考着那个男生说过的话,眼泪不禁流了出来。
“帮你做什么,我只想要自己的生活。”他想要站起来,却重重坐回到椅子上。他看着暮雪,可能是情绪过于激动,他的手指已经开始剧烈的颤抖。
“黑玫瑰依然存在,想要你的生活,那我们就一起结束他。”暮雪从里屋拿出了一张白纸,在上面写着:上海市南京路1886号。“到那里来找我。”
李萧满脸疑惑,不知道暮雪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此时,从窗外传来了救护车的声音,警报的声音由远及近,最后停在了那栋公寓的楼下。暮雪打开了卧室的门,李萧看见安娜从房里走了出来,穿着那件漂亮的白色连衣裙,他的泪水再也止不住了。他趴在桌子上哽咽起来。暮雪打开了大门,医生抬着担架走了进来,他们把李萧抬到了担架上,离开的时候,李萧的眼睛一直睁得大大的。他一直看着安娜,似乎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客厅里又一次回到了平静,暮雪拿着几乎被鲜血染红的毛巾,擦拭着地面上的血迹,虽然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徒劳。暮雪想起了自己的家人,虽然他们可能再也无法相见,但现在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这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他拉着安娜,走出了公寓,走在熟悉的街道上,他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撑着公交,他来到了自家的楼下,不知道自己的父母还在不在,按理说,他应该先打一个电话,可暮雪想给父母一个惊喜。
当他敲门的时候,他还幻想着会有人出来开门,他可以开开心心的回到家里,喝上一杯母亲亲手做的大麦茶,如果你努力的寻找,还能尝到菊花和蜂蜜的味道。他可以看看自己唯一的家人是否安好,还可以把安娜介绍给自己的家人。父母一定会欣喜若狂,满屋子的打转,然后把柜顶的红木箱子办下来,把什么黄金首饰全部拿出来,好像那个漂亮的女孩就是他们家的儿媳妇。可是,等了很久都没有人出来开门。
两个人在楼下坐了很久,暮雪一直在等他的家人,从早到晚,他们总会回来的。可这一家人不知道去了哪里,直到夕阳西下也没有出现。暮雪不想浪费这个原本美好的一天,于是,他拉着安娜回到了私语咖啡厅。那家咖啡厅还是老样子,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他们已经是这里的老熟人了,两人和服务生相视一笑,服务生从吧台拿来了点单,递给安娜。在那个晚上,他们点了一瓶这里最贵的红酒。时近午夜,他们都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了。
在空空荡荡的大街上,两个人步履蹒跚的走在街道上,他们唱着阿哲的老情歌,那些都是暮雪在学校里经常唱的。暮雪不知道,他一边唱着歌一边把眼泪吞进肚子里,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身边的那个女孩就是晓云。他把安娜从了回去,他似乎很享受这样的时候,已经很久没有那样的,沿着车站一直走很久。安娜也醉的一塌糊涂,暮雪好不容易把她挪到床上,给她盖上被子,然后静静地坐在窗边,他在等待。
随着一道白光,暮雪回到了那间阁楼,他依旧坐在书桌前,那本日记躺在桌子上,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暮雪的心里空落落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干怎么办,李萧会不会来找他,他是否还活着都是一个未知数。房间里一片漆黑,只有台灯发出微弱的光线,突然,他听见从楼下传来了一阵骚乱,他听见了争吵的声音,还听见了嘈杂的脚步声,似乎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
暮雪从房间里冲了出来,借着走道上的光线,他看见楼下乱成一团,所有的客人都跑了出去。他看见了墙壁上黑压压的人影,安娜还在楼下,暮雪不顾一切地冲了下去,黑玫瑰的人终究还是找上了门。安娜站在钢琴前不知所措,看见暮雪跑了出来,她还让暮雪赶紧回去。但他知道,无论如何他们今晚都无法逃脱。那个带头的男人,走到安娜的面前,把她拉到了暮雪的面前,冷笑着看着暮雪。
“不用我多说什么了吧,老朋友。”暮雪笑着,把安娜拉到了自己的身后,然后摇了摇头,在短短的几秒钟时间里,他思索着因该说些什么,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
“日记就在楼上,你可以拿走,但请放我们离开。”他转过身,让安娜上楼把日记取来,现在,他全部的希望都放在了李萧的身上。安娜听话的走上楼,把日记拿了下来,暮雪结果日记,递给了那个男人。
“这样就对了,不过你得跟我们走一趟。”那个男人手里拿着日记,在灯光下仔细看了看,一群人架着暮雪朝门口走去。在门口停着一辆黑色六五年的SUV。
“为什么我那么重要。”暮雪边走边说,他的胳膊被拽得生疼,他努力的想要挣脱,安娜站在那里无能为力,眼睁睁的看着暮雪被丢进了车里。
“你还不明白吗?只有你知道那本日记的秘密。”说完,那个男人把一个布袋子套在了暮雪的头上,暮雪的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接下去,就是一路的颠簸和漫长的等待,他感觉汽车一直在行驶,之前,暮雪从来没有害怕过什么,但这一次,他感觉到了深深的恐惧。他不知道要去哪里,到底会发生什么,反正不会是什么好事。他什么也看不见,但他能听见风吹过玻璃的声音,还有就是发动机的声音。一个小时过后,汽车终于停下了,大概他们已经到了上海的市郊,甚至更为偏远的地方。周围死一般的寂静。
暮雪被那几个人架下了车,拖着朝前走去,由于坐得时间太久,他的腿已经完全麻木了,那感觉很怪,似乎双腿不是自己的一样。他能感觉到寒冷的北风,周围安安静静的,他似乎被拖进了一件小房间,那些人用麻绳捆住了他的手脚,他被丢在了硬梆梆的地面上。当头套拿去的刹那,他多么希望,那是个温馨的地方,一件阁楼,或是坐在某人的办公桌前。可他睁开眼睛,看见了是一间只有几平米的小房间,像是监狱一样,甚至还不如监狱,连一张小床也没有,唯一的窗户在他头顶上两米的地方,冷风不断的吹进来。
那些人关上了门,转身离开了,暮雪听着脚步的声音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那扇门的后面,暮雪知道,他就要完了,说不定会死在这里。接下去,就是漫长的等待,按理说,他应该好好的睡上一觉,无论是因为什么。不管怎样,他明天都会面临一场巨大的灾难,此时,他只希望安娜已经离开了上海。但他却怎么也睡不着,那是间冰冷的房间,加上他心事重重,短短的几个小时变得格外的漫长。
在那个寒冷的午夜,他终于等到了天亮的时刻,但他并没有感受到那份温暖,阳光透进窗户,洒在房间的中央,柔和中带着凄凉。他饥肠辘辘,躺在水泥地上手臂已经变得麻木,几乎一动也不能动。不知道有过了多久,他听见了脚步声,他的心里又一次燃起了希望,但那份希望又一次消失的无影无踪。那是皮鞋踩在地上的声音,那几个黑衣人打开了房门,除了昨晚的那几个男人,他们中间还有个与众不同的男人。
除了笔挺的西装,他还穿着一件棕色的皮衣,他的身材微微臃肿,那些人为他打开了们,所有人都跟在他的身后走了进来,然后,毕恭毕敬的站在了他的身后。别人都叫他图拉肯男爵,还真是天大的笑话,图拉肯男爵明明已经不在了,却有人要用一个已经死去的人的名字。和先前的那位老人不同,他的头顶几乎寸草不生,还特地用发胶把仅剩的头发粘在头顶,那样子实在可笑极了。
他命令那些人,把系在暮雪手脚上的绳子解开,他们把暮雪从地上拉起来,在他们的护送之下,走出了那间小小的房间。那是一间二层的小楼,先前暮雪关在的那间房,是那里的地下室。那本该是一间温馨的小屋,只要稍加装饰,整栋小楼里堆满了文件和地图,似乎他们在计划着什么大事。跟着那些人,暮雪来到了二楼的阁楼,图拉肯让所有人守在门口,暮雪一个人和他走进了阁楼。那是一间整洁的阁楼,和外面的杂乱简直格格不入。他坐在了那张宽大的书桌前,在那张书桌上,放着各种各样的点心。
“要吃些什么吗?”他做了一个请的姿势,让暮雪坐下。这时,暮雪才注意到,在书桌前还有另一张座位,就在书桌的对面,正对着他的位置。
“我很饿,但我得知道,我什么时候可以离开。”暮雪坐在了桌前,他的腿脚依旧麻木,要是不坐下,他根本就无法站立,但他却没有去吃那些美食。
“你知道吗,我最欣赏你的直接。”图拉肯泡了一杯咖啡,房间里顿时充斥着咖啡的香气。本来,他也给暮雪泡了一杯,可是他实在不想去喝。“真的不想喝一杯?”他问道。
“不,先生,我只想知道,要我怎么做,才能让我离开。”暮雪拿起一片土司吃了起来,他实在是饿坏了。接着,他又听图拉肯说了一切废话,什么让这个世界更美好什么的。
“你先好好休息一样,必要的时候我会告诉你该怎么做。”他挥了挥手,让暮雪出去,在他临走之前,图拉肯又说道:“顺便告诉你,和你的过去永别吧。”
暮雪走出房间,他被那些人反锁在了一间房里,窗户也被上了锁,尽管阳光一如既往的透过窗子,洒在柔软的小床上。但暮雪知道,也许这辈子再也无法见到安娜了,那间房里几乎什么都有,那天早上,那些人送来了丰盛的早餐。一杯牛奶,一杯咖啡,各种点心几乎应有尽有。看守他的男人对他说,如果他要什么就尽管开口,暮雪笑着关上了房门,此时,那间房里就只剩下了他一个。
房间里无比温暖,壁炉里燃烧着旺盛的火焰,和外面的冰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暮雪坐在床边,看着房间里的一切,对面的书架上放着很多的书,但他却没有心情去看。可以看出这间房的主人,是个非常有品位的人。要不是他做的那些事情,他应该是一个优雅的绅士,到哪里都会万众瞩目。暮雪想起了安娜,如今,自己住在温暖的房间里,除了没有自由,他几乎拥有了他想要拥有的一切,但她却依旧在忍冻挨饿。
不知不觉,他躺在床上沉沉的睡去,折腾一晚,他已经太累了。他听着火焰的“噼啪”声,好像雨水打在天窗的声音。在梦里,他又回到了自己的家里,母亲正在厨房,准备着一顿丰盛的晚餐,父亲坐在沙发上,电视机的声音开得震耳欲聋,几乎在自己的房间都能听见电视的声音。他坐在书桌前,写着自己想写的东西,广播里放着自己爱听的歌,那可能是自己唯一快乐的回忆。
黑玫瑰是一个杀手组织,成员不乏政府要员,其他成员更是来去社会的各个阶层,鱼龙混杂。但在法律上,他是个不存在的组织,专门干一切违法的勾当。暮雪睡了整整一天,直到黄昏的时候才醒了过来,他坐在桌边,喝着早上剩下的咖啡,炉子里的火焰依旧在燃烧,在他睡着的时候,已经有人换过了木柴,房间里仍然非常温暖。这看似美好的平静很快就会改变。暮雪又一次听见,从门外传来了脚步声,那让他生厌的脚步声。
经过了整整一天,在傍晚的时候,房门又一次被打开了,那位图拉肯先生走了进来,交给暮雪一个信封。暮雪打开了信封,上面写着李萧的名字,那是暮雪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加入黑玫瑰,替他们除掉那个叛徒。他们给了暮雪一套崭新的西装,和一双锃亮的皮鞋,图拉肯先生亲自为他别上了黑玫瑰的标志。暮雪不可能接受这个任务,没错,李萧毁了他的生活,可自己不能害了自己的朋友。如果过去可以改变,那么现在李萧一定是他的朋友。
经历了先前的事情,暮雪并不知道,李萧是否已经站在了他的一边,当他们下次见面的时候,他是否还会把枪口对准自己。当他准备回绝那个任务的时候,图拉肯捂住了他的嘴,告诉他,他有一个晚上考虑的时间,说完,那个男人就走了出去。暮雪在这里享受着奢华的生活,没过多久,就有人给他送来了晚餐。不是简单的三菜一汤,而是一整只的烤乳猪,芝士培根和金黄的南瓜饼,那都是他一个人的。
那晚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他坐在窗前,看着天空中的月光,那月光下的城市安静而美丽。他决定拒绝那个任务,经过一夜之后,他清楚这可能是他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天。在那个平常的清晨,天还没亮,他就从角落里站了起来。站在镜子前,他穿上了那套崭新的西装,整理着自己的头发,戴上了漂亮的黑色眼睛。他第一次觉得,镜子中的自己帅气极了,在准备好一切之后,他坐在床边,等待着最后的审判。
“考虑的怎么样?”大门终于被打开了,那位图拉肯又一次走了进来,声情并茂的说道:“等等,一定是个好消息。”
“恐怕我得让你失望了,我拒绝这个任务。”房间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图拉肯脸上的笑容在一瞬间消失不见。
“好吧,好吧。”他低着头思索着,似乎这个意料之外的答案让他非常困惑,过了大概一分钟,他狠狠的把图拉肯推到墙边,拿出手枪对准了他。“你要不答应,那我就杀了你。”暮雪闭上了眼睛,他已经做好了随时赴死的准备。看到暮雪一副不屑的样子,他冷笑着说道:“也许你不在乎自己的生死,你总该在乎那个女孩吧,她真是漂亮极了。”
“好吧,我答应你。”暮雪睁开眼睛,冷冷的看着那个男人,泪水在他的眼里打转。那个男人收起枪,笑着走了出去,大门又一次被关上了。
那是漫长的一天,从他来到这里,他就再也没有看过那本日记,整栋房子里沉浸在安静和恐惧之中,暮雪能明显感觉到他们的恐惧。虽然这里丰衣足食,但并没有如同圣诞节一般的氛围,大多数时候,这里冰冷而沉寂。暮雪依旧坐在床边,等待着一切的到来,他无法抗拒那个任务,因为自己的所爱。在他的心里闪现了另一个念头,也许只要能够出去,事情就会有所转机,然而,他的那个愿望很快就要实现了。
清晨,天空突然开始变得阴霾,早些的阳光消失的无影无踪,整座城市又一次陷入了无边的阴暗。入秋以来的第一场雾不期而至,暮雪的心情也变得无比沉重,他看着窗外,想着自己的将来。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从远处飘来了两个光球,是从街道对面飘过来的,像是夏日的蒲公英迎风飞来,它们闪着亮蓝色的光芒,好像大海的颜色。两个光球一直飞到房间的窗前,从窗缝间飘进了屋里,安安静静的落在了地板上。
两个光球停在了房间的正中央,那道光慢慢的变大,几乎整个房间都被耀眼的光芒覆盖。随着光线的消失,那道光变成了两个人的模样,慢慢的那道光也消失了,站在暮雪面前的,正是苏紫和苏菲两兄妹。暮雪惊讶的合不拢嘴,在他很小的时候,他曾经做过这个梦境,和他今天看见的如出一辙。他刚想说些什么,苏紫却捂住了她的嘴。两个人站在暮雪的身边,转眼间,他们的身上又亮起了一阵蓝光。暮雪被那道光刺痛了双眼,他闭上了眼睛,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模糊的看见,他已经不在那间房里,而是站在马路的正中央。
(九)重逢
暮雪被带走的那一天,暮雪在酒馆的大门口站了整整一夜,自从那些人来了之后,酒馆里就只剩下了一片废墟,到处都是桌椅的残骸。她多么希望,在那个寒冷的晚上,能看见暮雪从对面走过来,和之前那次一样。酒馆的老板收拾好行李,走了出来,他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他问安娜将来怎么办,是否原因和他一起离开,可安娜只是固执的自言自语,说一定要在这里等暮雪回来。老板叹了口气,塞给她一沓钞票,然后消失在夜幕之中。
可是一直到天亮,安娜都没有等到暮雪回来,街上的人又多了起来,没有人注意到这个伤心的女孩,甚至没有人停下来看她一眼,问她一句,只剩下身后残破的景象。就在天亮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暮雪也许不回来来了,想着之前发生的事情,一个奇怪的念头在她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她要去找李萧帮忙,这个念头太过强大,几乎占据了她整个身体,她回到阁楼里,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带着仅有的钱,又一次走了出来。
人生没有不散的宴席,她终于又要离开这里,再次放弃自己的生活,如同暮雪想象的那样,她离开了这里。不过安娜没有放弃暮雪,而是决定拼死一搏。在她离开的时候,她并不知道该去哪里,她回想着那个清晨发生的事情,如果不出意外,李萧现在一定还在医院里,她独自拎着沉重的行李箱,朝着街道的尽头走去。她用大部分的钱,买了一张回去的火车票,当天早上就离开了这座城市。
和之前不同,来的时候她身无分文,却有着彼此,现在就只剩下了她一个人。站前广场上无比清冷,到处都是疲惫的旅客,她走进了候车大厅,到处躺在等车的人,他们大部分都还在睡梦之中。安娜买到了八点整的票,在等车的时候,她一直想着这段时间,和暮雪发生的事情。虽然一起经历了那么多,她却从来没有想过放弃,已经认识这么久了,她居然还没有暮雪的照片。
终于,到了检票的时间,她一手提着行李,一手拿出车票,挤在人群之中,朝着检票口走去。她和着所有人,穿过长长的走廊,最终停在了站台之上,从远处传来了火车的笛声。她和所有人一样,朝着远处的铁轨看去,一列火车慢慢驶进了站台。列车稳稳地停在了站台边,她和所有人一起踏上了旅途,独自找到了自己的座位,然后把沉重的行李箱搬到了架子上。在列车开动之前,她就靠在窗边睡着了。
在睡梦之中,她感到列车缓慢的启动,靠在窗户上,玻璃在微微的颤动着,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离到站的时间只有十分钟了。于是,她手忙脚乱的把行李拿下来,和大部分一样,早早的等待在了门口。终于,她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列车在站台前停了下来,车门又一次被打开,看上去站台终究是站台,和那一头的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可是,那已经是另一座城市了,没有一刻,她是不再想暮雪的,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按理说,回到那座熟悉而陌生的城市,她应该先给自己找一个住处,然后再办接下去的事情。但耽误的时间越多,也许暮雪就会陷入更大的危险。她不知道,这个冒险的举动会有什么代价,也许她应该留在原地,等着暮雪脱险。暮雪是个聪明的男孩,但如果什么也不做……她想到这里,拎着行李奋力的跑出了车站。她不知道李萧在那家医院,所以她只能从最大的那家医院开始,还好,这座城市有名的医院屈指可数。
当她回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午后的阳光一如既往的洒在城市上空,她在车站的小超市里,买了一包方便面。和所有人一样,蹲在角落里,吃完了自己的午餐,吃完之后,她就立刻踏上了旅程。值得庆幸的是,这是一座她熟悉的城市,只能祈祷公交线路没有变化,按照自己的记忆,她在车站对面乘上了公交,前往这座城市最大的医院。那家医院伫立在繁华的市中心,终日人来人往。
她在车上又小憩了一会儿,这一次,她梦见了暮雪,他正被那些黑衣人吊在架子上,暮雪浑身都是血渍。没过多久,她就被噩梦惊醒,她猛地抬起头,脑袋差点就撞在扶手上,她朝着车窗外看去,街道依然是熟悉的街道,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汽车终于停了下来,车上的几名乘客主动帮她把行李搬下了车,她还没有来得及说谢谢,公交就又一次开走了。那是栋漂亮的现代大楼,但见过了大上海的繁华,这里也就不算什么了。
医院里人来人往,安娜来到护士台,在那里等了很久,大多数人都在问一些简单的问题,什么在哪缴费电梯在哪的问题。好不容易轮到了她,终于可以询问李萧的下落了。突然,护士台的电话响了起来,护士转身去接电话,安娜只好在那里等待。在等待的空隙,她下意识的朝着周围看去,人墙阻隔了她的视线,除了很多的人她没有看到任何东西。那个电话护士说了很久,有很多次,安娜都有一种冲动,抢过护士手中的电话,朝着地上砸去。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终于,她打完了电话,但她的脸上却带着冷漠,没错,这样的工作一定让人厌烦。
“十月六日,有没有一个叫李萧的的男人来过这里?应该是枪伤。”安娜耐着性子说着,一边说,她还一边思考着,确保她说的信息是正确的。
“那晚是我当班,好像是有一名枪伤的病人。我帮你查一下。”那位护士有些奇怪,她低着头自言自语着,然后转过身,在档案盒里找着什么,应该是那天的资料。“没错,他是早上八点半被送来的。”
“那他现在在哪儿?”安娜迫不及待的问道,在她的心里又燃起了点点星火,她觉得希望就在眼前,她马上就可以见到那个男人。
“他伤势太重,当天晚上就被转到其他医院了。”护士的话让她的希望又一次破裂了,于是,她从护士那里问道了那家医院的地址,紧接着,她又一次踏上了行程。
她的心情又一次跌进了谷底,在公交上,她一次又一次拨打着暮雪的手机,可对面只传来让人心碎的忙音。也许暮雪已经不在了,她还记得在列车上做过的梦,也许那一幕早就成为了现实。安娜本可以忘记暮雪,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可她却固执的走上了那条路,本来,她可以有无数的机会,在中途的任意一站下车,回到自己原来的住处,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可她却一直坐到了底站。
那家医院虽然不及先前那家有名,但也算是这座城市的大医院,她从前生病的时候,母亲总带着她来到这里,所以,她对这里也格外的熟悉。这家医院伫立在市郊,周末的时候总会人流爆满,但平时却总是冷冷清清,今天也不例外。医院门口空空荡荡,只停着寥寥几辆自行车。到这里看病的大多是上了岁数的老年人,他们都说,在这里看病最便宜。她站在门口叹了一口气,但愿自己能不虚此行。
这一次,她没有去找护士,而是直接来到了住院部,来到了住院大楼的十三层,那里是外科的病房。沿着走廊,她一间一间的寻找,终于在最后一间病房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李萧的肩膀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时间已近黄昏,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开始变得阴霾,房间里变成了冷冷的灰色。他躺在病床上,闭着眼睛,平静的像是死去了一般,安娜站在门口,久久不敢进去,生怕打扰了那份久违的宁静。
透过门缝,安娜一直看着那个男人,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不知过了多久,李萧慢慢的睁开了眼睛,朝着门口看去。他看见了一个黑影,那是个熟悉的身影,李萧一眼就认出了安娜。此时,安娜正站在门口,流着眼泪,两人四目相对,安娜顿时觉得心慌意乱,她感到自己的脸颊火辣辣的。她转过身,朝着楼下跑去,但几秒钟之后,她听见了李萧的声音,那个声音划过原本寂静的走道,他在喊着安娜的名字。
安娜停下了脚步,但她却不敢回头,她听见身后的脚步慢慢停止,那个男人就站在她的身后。她原本以为李萧会说些什么,或是上来抓住她的手,但他却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那个女孩。安娜闭上了眼睛,这样眼泪就会流到心里,然后,她在次朝着电梯口走了过去。这一次,李萧并没有追上去,安娜多么希望他能拽住自己的手,但她却还是离开了医院。
那一天,她一直在医院附近徘徊,她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里了,在医院的正对面,有一家小小的面馆。那家的三鲜面特别的好吃,很多年前,她经常和自己的母亲,一起去那家小店。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的慌张,晚上,她不想再回自己的公寓,吃完面条之后,她就一直坐在医院的长椅上。直到了那天午夜,她又一次来到了住院部的十三楼,走廊里的灯发出微弱的光线,她站在病房的门口,朝着里面看去,里面一片漆黑,她什么也看不见。但她不知道,那夜,李萧同样彻夜未眠。
次日清晨,当安娜睁开眼睛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看见那个男人坐在她的身边。她惊诧的坐了起来,像是看着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安娜低下了头,想要说些什么,但那个男人却捂住了她的嘴。他以为安娜想要说些道歉的话,老实说,她也的确那么想过,可她却不知道该如何说起。李萧站起身朝着外面走去,安娜则不知所措的跟在他的身后,在那个清晨,他找了一家路边小店,那是一家极为普通的小店。
“我这次找你,是想请你帮忙。”安娜本来还无法开口,可她想起了暮雪,原本,她应该在昨晚就说出实情,经过这一夜,暮雪不知道又经历了什么。
“他没跟你来吗?出了什么事?”李萧以为,自从上次分别以后,她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他非常敏锐的察觉到了安娜此行的目的。
“暮雪被黑玫瑰抓住了,我是来求你帮忙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泪水已在眼眶里打着转。“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她几乎是大喊大叫的说完了这句话,以至于周围的人,全都看着这个奇怪的女孩。
“要什么都答应?跟我在一起呢?”李萧歇斯底里的反问道,周围的人都开始小声的议论着,李萧低下了头,很久没有再说话,沉静的吃着碗里的东西,过了好久,他才又说:“等我吃完早饭,就跟你走。”
几乎是与此同时,暮雪正跟着苏菲苏紫,朝着江边的酒馆跑去,虽然,他的心里有太多的疑问,可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比安娜再重要的了。他喘着粗气跑了整整十五条街,可苏菲和苏紫却像没事一样,跟在暮雪的身后,甚至连脚步声也听不到。但那天早上,暮雪没有看见安娜,他看见的只是街角的废墟,那里已经满目疮痍。他坐在路边,感觉自己的胸口像是爆炸了一样,过了好久才平静了下来。
安娜一定在这里等了很久,现在,他一定是去找李萧了,如果是这样,那她现在一定身在危险之中。他来不及追究兄妹二人的身份,走到这一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不是来害自己的。他回到了酒馆了阁楼里,兄妹俩人就跟在他的身后,黑玫瑰要是发现暮雪不见了,一定会倾力寻找他的下落,也会派人寻找李萧的下落。想到这里,暮雪顿时不寒而栗,他在柜子里找到了一些钱,在收拾了简单的行李之后,他决定尽快离开这里。
拎着行李,他急忙跑到了大街上,他下意识的摸了下上衣的口袋,手机已经不见了踪影。他没有办法联系上安娜,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李萧,这是他们唯一的线索。暮雪一行三人打了辆出租,朝着火车站驶去,如今,他们接触的人越少越好,透过车窗,有好几次,暮雪看到有几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他都会莫名的恐惧,感觉自己浑身发抖,虽然,那几个人没有看见他,他也没有看清,那些人的胸口究竟有没有黑玫瑰的标志。
几天没有合眼,他的身体已经濒临崩溃,可他始终无法入睡,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像是爆炸了一般。他靠在车窗上,脑袋随着车辆的行驶不停的晃动,像是催眠一样,不巧的是,当出租行驶在高架上的时候,正好遭遇到了堵车,他们进退不得只能等待着。在那个时候,暮雪就睡着了,他的眼前一片漆黑,但他的胸口却一阵阵的绞痛。他的生命仿佛走到了尽头,他重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滋味,如果人真的会死去,那大概就是死亡的感觉。
在路上,他们大概耽搁了两个小时,从早上一直到中午,他们才来到了火车站,那时,站前广场上已经人来人往,苏紫想要把暮雪喊醒,可他睡得太沉了。于是,两个人把暮雪抬下来车,两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抬进了候车大厅,慢慢的放在了长椅上。苏菲去买票的时候,苏紫一直留在他的身边。凑巧的是,他们买到了中午一点一刻的火车票,如果不出意外,天黑之前,他们就可以回到南京。
暮雪在进站前的五分钟醒来,他又一次梦见了晓云,已经很久他都没有梦见过她,一整天,他都沉默不语,拿着自己的火车票,他踏上了回家的旅程。一路上,他都在想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时间过得特别的快,当列车停在繁华的南京站时,暮雪他们一起走出了车站。眼前是他熟悉的城市,再次走在熟悉的街道上,就像是回家一样,但他却不能回家。回到家乡之后,他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医院。
如果,安娜来找过李萧,那么他们现在肯定已经不在医院,他们说不定已经回了上海,暮雪开始后悔,没有在车站等他们。但等待毕竟不是一个好办法,无论如何都得行动起来,除了上海,他们还会去哪里。除了私语咖啡馆,暮雪再也想不到其他的地方,于是,他没有在车站停留,而是径直乘上了去往咖啡馆的公交。自从毕业以来,他很久都没有回过学校,如果一切顺利,正好可以回校看看,算是故地重游。
入冬后的第一场雪,在傍晚的时候洋洋洒洒的落下,短短的时间里,这座城市被染成了一片雪白。暮雪顾不上打伞,一下车就朝着咖啡馆跑去,当他来到咖啡馆的门口,透着门口的落地玻璃,他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安娜正和李萧坐在窗前,安娜正在哭泣,李萧拉着她的手,正在说些什么。暮雪站在门口好一会才推门进去,两人看见了暮雪,拉在一起的手顿时松了开来。安娜低着头,什么都没有说。
“你们是谁?有什么打算?”所有的人为坐在桌前,开始计划着,暮雪这时,才开始打量着那对兄妹。
“我们是精灵,那本日记原本是精灵的宝藏。我们打算离开这里。”苏紫面色冷峻,自从暮雪见到他们以来,还没有见过他们笑过。虽然,他们漂亮极了,但暮雪并不喜欢他们。
“逃不掉的,到处都是黑玫瑰的人。”李萧说着,他拿出一本日记,上面写着黑玫瑰成员的名字,以及总部和各个分布的详细信息。
“那就去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苏菲说道,似乎他早已经有了答案,又似乎,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
“那我得先拿回那本日记。”暮雪站起身朝着外面走去,当他打开大门的时候,一阵寒风扑面而来,他顶着寒风走了出去。
“你给我回来,那太危险了。”安娜跟着他跑了出去,说了一些什么好不容易才团圆的话,那些话暮雪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还是重复着刚才那句话。
“那我们就一起回去。”李萧,精灵两兄妹一起走了出来,他们异口同声的说道,李萧伸出手,拉住了苏菲的手,苏菲也默默的拉住了苏紫的手。暮雪的脸上出现了一种奇异的笑容,那个笑容转瞬即逝。
在那个寒冷的雪夜,这几个人,一起踏上了回去的路,当他们来到车站的时候,他们的身上落满的白雪,像是几个雪人一般。站在车站的门口,他们掸掉了身上的雪花,暮雪的心里重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当晚,他们就踏上了这趟旅程,他们靠在座位上,沉沉的睡着,谁都知道,这一次,他们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快要到站的时候,暮雪独自走到了车尾,那里又一次小小的平台。
平台上已经积满了雪,他走到了平台上,寒风把他的脸刮得生疼,他点燃了一只香烟,狠狠地吸上了一口。他和安娜的生活还没有开始,他没有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眼前是无尽的黑夜,他们正在夜幕中前行,前往另一个黑夜。就在这个时候,从身后传来了一个温柔的女声:尊敬的旅客,本次列车即将抵达上海站,请下站的旅客做好准备。他把香烟丢在地上,然后用皮鞋熄灭了烟头的火星。
他又一次回到了车厢,叫醒了所有的人,气氛变得格外的沉闷,没有人都从车架上那些自己的行李。井然有序的来到了门口,列车慢慢的驶进了站在,随着车门打开,他们拖着疲惫的脚步,走下了列车。为了明天的大计划,他们必须找一个地方好好的计划一下,然后睡上一个好觉。他们在车站附近找到了一家小旅馆,那家旅馆的地毯上,满是污渍空气中弥漫着香烟的味道,混合着空气中的霉味。但有一个好处,这里的房租非常的便宜。
那个晚上并不平静,当他们正小心翼翼的住进旅店的时候,图拉肯男爵发觉暮雪不在了。他一头雾水,大门被反锁上了,门口还有两名守卫,二十四小时值班,窗户也没有破损的痕迹。他派人搜查了整栋房子,都没有发现任何的线索,那本日记还安安静静的躺在书桌的抽屉里。后来,他还派人搜查了整个街区,都没有发觉那个男孩的下落,那天晚上,他恼羞成怒的召集了所有人,在会议上,他狠狠的咒骂着,恨不得马上把暮雪千刀万剐。
发火总是解决不了问题,会议结束之后,他又派人在附近仔细的搜索,在等待的时候,他突然灵光一闪,那本日记还在这里,他一定会回来找到日记。原来心里的怒火一下子全都消失了,他坐在桌前,台灯发出微弱的光线,那道白光照在他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样子可怕极了。他关上窗户,让人守在大门口,他断定暮雪一定会回来,于是,他泡了一杯咖啡,心情舒畅的在桌前等待着。
黑玫瑰联盟的分部,在上海只有这一处,那一夜,图拉肯想了很多,他应该先逼问他说出日记的秘密,于是,他又陷入了无尽的悔恨之中,后来,他又想到,暮雪一定去找了李萧。如果不出意外,很快,他们就会找上自己,自己又何必着急。于是,在那天的午夜,他终于战胜了咖啡的作用,倦意又一次占领了他的大脑。他躺在床上思索着,不过很快,他就进入了梦乡。
当他一觉醒来的时候,他听见楼下一片混乱,他大笑着着从床上跳了起来,太好了,他们终于找上门来了。但和他想象的有些不同,他们不是找上门来的,他手下的人怕影响到男爵的休息,所以没有喊他。那天清晨,天刚刚亮的时候,他的手下在街上发现了几个鬼鬼祟祟的人,于是,就把他们带了过来。带他们过来的人并不知道他们是谁,只是觉得有些可疑。图拉肯以最快的速度,换好了西装穿上了皮鞋。
“我们终于还是见面了。”和男爵想象的一样,他们抓来的正是暮雪一行人,他们正在互相争执着,看到男爵从楼梯走了下来,所有人都安静的站在那里,等待着男爵的指示。“如果不熟所料,你一定是来拿那本日记的。”他说道。
“那你是自己交出来,还是等我枪回来。”男爵听完之后哈哈大笑,他走下楼梯,站在了暮雪的面前,不急不忙的点燃了一根雪茄。
“这一屋子都是我的人,你凭什么抢回来。”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口烟圈吐在暮雪的脸上。这个时候,没有人注意到暮雪脸上的笑容。周围一片寂静,他们所有的人都拿出了枪,对准了暮雪。
“那么,我们就再见了。现在!”暮雪大声叫了起来,整个房间里都回荡着他的声音,苏紫弹了个响指,那些人的枪,像是不听使唤一样,砸在了自己的头上,所有人都倒在了地上。暮雪捡起一把枪,对准了那位图拉肯男爵,安娜借机跑到了楼上,那本日记就放在房间的书桌上。男爵吓得不知所措,他的嘴张的大大的,一脸惊愕的表情。在拿回日记之后,暮雪带着所有的人离开了这里。
等他们全部跑远之后,图拉肯才回过神来,他懊恼的在客厅里打折转,大声抱怨着。他原本以为,可以借此机会除掉他们所有人,可煮熟的鸭子又一次飞走了,还是迎着朝阳金光闪闪的飞走了。那天早上,他给黑玫瑰的总部打去了电话,下令,所有黑玫瑰成员倾巢而出,追捕黑玫瑰的要犯。于是,黑玫瑰散布在全国的成员,都踏上了去往上海的行程,短短二十四小时,就有数千人聚集在了那座城市。
(十)希望
这座城市已经不再安全,他们换上了事先准备好的新衣服,一路上,他们看见很多穿着西装的人。他们三三两两的站在路口,有的在四下张望,有的在低声耳语着什么,他们的胸前没有黑玫瑰的标志,虽然如此,他们不得不提防着所有人。他们不能回去火车站,黑玫瑰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行踪,如果贸然前去,一定会被人发现。况且,暮雪还有很多事情,去向两兄妹证明。
他们在街角的僻静处,找到了一家咖啡厅,由于时间还早,那里显得冷冷清清,只有老板娘在店里擦着桌子和玻璃。老板娘笑着把他们迎进了小店,还给他们推荐起这家店的招牌。暮雪根本没有心情听她说些什么,但暮雪还是微笑着听她说完,他们只点了五杯黑咖啡,并让老板娘关上店门。老板娘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他们,但她还是关上了房门,从外表上看,他们并不像是坏人。
终于,暮雪可以把心里的疑问全部说出来了,但他并没有着急开口,暮雪从口袋里拿出了最后一根香烟。直到这个时候,暮雪才觉得,香烟和咖啡才是世界上的绝配,特别是在这个时候。老板娘打开了灯,房间里一下子亮了起来,暮雪把日记放在了桌子上,突然,他像变了一个人似得,从口袋里拿出水果刀,戳在了那本日记上。可那本日记却丝毫没有反应,甚至连一丝印记也没有。但暮雪还是一刀一刀的刺向了日记。
“暮雪,冷静下来。”安娜握着暮雪拿着刀的手,看着暮雪通红的眼睛,对着那个心爱的人点了点头,暮雪放下了手中的刀。
“好吧,你们打算去哪里?”暮雪抬起头问苏菲,自从离开那栋房子,他们的手就没有松开过,虽然他们的手是如此的冰凉。
“在英国的森林里,有一座城堡,已经荒废了两百多年了,我们可以去那里。”苏菲小声的说道,生怕给别人听见。
“英国?我们连这座城市都出不了。”暮雪忍不住站起来,大声喊叫着,他感觉心里充满了愤怒。他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向所有人道歉。“我们该怎么去?”他问道。
“当然是飞过去。”苏紫的脸上露出了少有的笑容,喝完咖啡,他们走出了那家小店,一旦他们离开这里,可能就永远回不来了。见不到熟悉的面孔,喝不上熟悉的咖啡。他们来到了附近的地铁站,正是早高峰时间,地铁站里人流涌动,他们顺着人流走进了站台。在等地铁的短短时间里,暮雪一直四下张望着,在远处人群的尽头,有一些男人正在说些什么,时而朝着他们的地方看来。
直觉告诉暮雪,他们就是黑玫瑰的人,他们的行踪已经不是秘密,这就是说,他们随时都会面临生命危险。从这一刻起,他们必须聚在一起,不能再节外生枝。当然,他们必须保持自己在人流密集的地方,他们不会在众人的视线下动手。地铁很快就进站了,跟着所有人,他们走进了车厢。那几个男人也跟着上了车,暮雪一直注意着那几个人,苏菲和苏紫看上去没有那么紧张,他们一直镇静的看着前方。那几个男人有的看着报纸,有着低头看着手机,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从市中心到机场,要转两条地铁线,全程几乎要花掉两个小时的时候,暮雪故作镇静的看着窗外。广告牌从窗外飞驰而过,闪着绚丽的颜色,电视里放着暮雪最爱看的电影,要是平时,他正坐在公司了,开始自己一天的生活,看着网页上的各种新闻。他闭上眼睛,努力让自己不去想那些事情。可他总是忘不了自己的生活,现在,他的父母说不定正在满城市的找他。还好除了他们,自己再也没有什么朋友可以牵挂。
过了几站,车厢里的人少了一下,也有了一些空位子,暮雪一行人也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暮雪努力让自己保持着清醒。虽然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那些人从口袋里掏出枪,或是一直跟着他们,总有一刻他们会对自己下手。他们终究要找的还是自己,看着安娜和那些朋友,跟着自己他们一定凶多吉少。于是,就在那一刻,他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就是离开他们。
他打量着安娜,她的眼睛红肿,看上去很久都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头发凌乱,在她的额头上,已经有了几根白发,看上去像是个三十岁的老女人。李萧靠在座椅上,满脸都是疲惫,暮雪自己也无比的疲惫,甚至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在地铁上,暮雪给自己的家人写了一封短信,大致内容是:由于工作调动,自己暂时得到国外学习一段时间,请父母不要担心,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总有一天,自己会回到家人的身边,我会想念你们的。在最后,他还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写完之后,他把信纸工整的对折,然后工整的塞进了信封里。他厌恶的朝着那几个男人看去,他们若无其事的坐在那里,面色平和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在暮雪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计划,等他实施了这个计划,他的朋友就可以平安的去往异国他乡。他幻想着英国的样子,伦敦火车站的广场上,一定是雕像林立,成群的各自在天空飞翔。在幽深的森林里,隐藏着一座古老的城堡。
从暮雪很小的时候,他就一直想去那里,不过现在看来,这是没有机会了,为了不让自己成为他们的负担,他必须让他们踏上新的旅程,借机实施自己的那个大计划。他低着头想着自己的心事,以至于自己差点错过了下车的站台,要不是安娜喊他,他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那几个男人一直如影随形,收起手里的东西,不紧不慢的跟在他们的身后。紧接着,迎面有走来了几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和先前的那几个男人点头示意,这一切,暮雪都看在眼里。
在此之前,暮雪从来没有到过机场,也没有坐过飞机,走出地铁站,一切就都新鲜不同,到处都是他没有见过的东西。在他们的眼前,是高大的机场大楼,周围都是高大的落地玻璃,和火车站完全不同。公路直接通到机场二楼的候机大厅,门口停满了出租车,和忙忙碌碌的旅客。和其他人不同,他们没有成箱的行李,他们现在只有自己。暮雪把信件投进了机场的邮筒,大约三天之后,他的家人就能收到他写的信。
有好几次,暮雪都可以借机把那些人引开,但他得确保安娜的安全,有更多的黑衣人来到了机场,他们不是机场的安保,他们没有穿着蓝色的机场制服。他们散布在大厅的角落里,有的坐在桌子前,有的靠在墙边。他们必须尽快登机,不能让他们有可乘之机。他在机场买了很多吃的,李萧去换好了登机牌,然后,他们只能坐在登机口,默默地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和之前的每一次等待不同,这一次却是无尽的煎熬。
终于等到了登机的时间,暮雪和朋友们等上了飞机,一切都非常的顺利,这反而让暮雪格外的担心。他们在飞机上找到了靠窗的那排座位,要是平时,他一定会让安娜坐在窗边,因为那里的风景是最好的。可为了安全起见,暮雪坐在了窗边的位置,那里不引人注意,也方便观察周围的情况,如果发生什么意外,坐在走道边的更容易逃脱。在起飞之前,空姐们穿着紫色的制服,告诉乘客,如果发生意外,应该如何逃生和自救。
又是漫长的半个小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此时,暮雪的心不禁紧张了起来,他从来没有没有等过那么久,他朝着轩窗外看去,可他却只能看见跑道的地面。飞机终于起飞了,这是他第一次乘坐飞机,这让他更加的紧张,在飞机起飞没多久,安娜和李萧就睡着了,暮雪虽然很累,可他却强忍着倦意。还好,在飞机上,他们又看见黑玫瑰的人,但这却让他变得恐慌。
经历了这些之后,他已经习惯了逃亡,如果黑玫瑰的人没有混上飞机,只要他们到达伦敦,那他们就安全了,他们可以找到那座秘密的城堡,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但暮雪却再也无法入睡,他看着苏菲和苏紫,他们看着手里的杂志,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就像是参加一场旅行,脸上平和带着一丝浅浅的笑容。整整十三个小时的旅途,直到天黑之后,暮雪才进入了半梦半醒之间。外面的天空漆黑一片,偶尔能看见城市的灯火,和厚实的云层,飞机的发动机发出巨大的轰鸣,整个机舱都在微微的震动着。
当暮雪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外的天空正泛起万丈的霞光,天空下是一望无际的云层,飞机正
安安静静的行驶在云层之上。空姐正挨个的派发当天的晚餐,饭盒里放着一块鸡排,一小碟的包菜莎拉和一小碗的土豆泥,那是英国航空公司的标准配置。机舱里突然变得特别的安静,只能听见吃东西的声音,霞光照在安娜的脸上,仿佛又回到了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看着窗外,好像那哭红的眼睛。
凌晨三点半,班级准时抵达了伦敦机场,那是他们一直梦寐一切的地方,他们之前从来没有到过国外。机场是座复古的木质建筑,在候机大厅的正中央,挂着一个巨大的时钟,散发着木柴的清香。他们走出机场,出现在眼前的,是漂亮的广场。到处都是维纳斯和丘比特的雕像,在现代灯光的映射下,呈现出古典而优雅的线条。整座城市都被白雪覆盖,几个人站在广场上,被冻得瑟瑟发抖。
“接下去,我们该怎么办?”暮雪问苏紫,如果他们不立即行动,他们不是饿死在这里就是冻死在这里。
“那座庄园应该就在市区西北,一百五十英里的地方。”苏紫笃定地说着,从她口中说出似乎轻而易举。暮雪低下了头,刚刚燃起的希望,又一次破灭了。
“我们要怎么过去?”步行一百五十英里,还不如在南京,找一个地方等死容易呢。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
“当然是坐马车过去。”苏紫笑了,她朝着街边看去,几辆马车正停在广场边上,似乎就是为他们等待着。
那个笑容,让暮雪觉得不舒服,他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也许他们不懂得人类的情感。在他们离开之前,暮雪带着他们走进了一家路边的咖啡厅,他们每人在那里点了一杯咖啡,和一些点心。服务生穿着蓝色的格子衬衫,那是他们的工作服,衣服的背后还印着那家店的名字。从工作间传来来研磨机的声音,虽然隔了一扇门,但那个声音还是格外的刺耳,那是研磨咖啡豆的声音。
暮雪并不想在那里逗留太久,虽然一路上并没有发生什么,也没有看见什么奇怪的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已经安全了。奇怪的是,一个人的记忆总是特别的奇怪,原先,他从来没有注意记忆里的那些细节。从前,晓云最喜欢穿蓝色的格子衬衫,从门上的窗户,可以看见服务生正在后面埋头工作。这似乎让暮雪产生了一种错觉,服务生看上去非常年轻,大概刚满十八岁。她把金色的长发盘在脑后,有那么一刻,暮雪觉得那就是晓云。
那种错觉出现的时间越来越长,自从离开家乡之后,他就一直在想过去的事情,那是种微妙的情感,甚至连安娜都没有察觉。过了大概十五分钟,服务生把咖啡和点心断了上来,用标准的伦敦音祝他们用餐愉快,然后就坐到服务台的后面,继续看她的手机。和暮雪想象的一样,和他来的地方不同,在他的家乡,那里只有好喝的速溶咖啡,只要一杯热水,就能喝到香气四溢的咖啡。这是他第一次喝现磨咖啡,他看着杯子里的黑色液体,看上去像一杯泥浆,闻上去也有泥土的气味。
喝上去,那种咖啡有一种泥土烤糊的味道,不知道这是当地的味道,还是,那个实习生真的不会泡咖啡。总之,那晚他过得并不开心,要是平时,一杯咖啡总能让他精神百倍,他几乎是捏着鼻子喝完了咖啡。喝完之后,他感觉胃里翻江倒海,不知道是晕机还是咖啡的缘故,暮雪觉得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于是,他一个人跑到路边,独自蹲在那里干呕着,几乎要把早饭都给吐出来。安娜随即走到他的身边,拍着他的后背,直到他觉得好了一些。
终于,他们又要上路了,他们雇了路边的一辆马车,按照苏紫说的方向,他们连夜朝着西北方向飞驰而去。暮雪原本想利用这段时间好好的休息,可马车实在颠地太厉害了,车厢一直在不停的震动,连坐稳都变得非常困难,他根本就无法入睡。他只好看着窗外的街道飞驰而去,午夜的伦敦格外的安静,只有惨淡的路灯发出微弱的白光,潮湿的地面反射的路灯的微光,一盏一盏的从窗前掠过。
那是座古老繁华的城市,当然在半夜是看不出他的繁华的,他们穿过城市的中心,到处都是古老低矮的哥特建筑。临街的商铺一家挨着一家,在午夜,就算是在市中心,也只是沉浸在寂静之中,只有几家酒吧闪着耀眼的霓虹。但暮雪只看见彩色的灯光从窗前掠过,偶尔看见几个喝醉的流浪汉,躺在一对报纸之中,身边还放着喝了一半的劣质啤酒。要是放在三年之前,他一定会好好的浏览这里的风景,在午夜中是那样的迷人。
可暮雪没有心情欣赏那样的美景,就如同没有心情品尝这里的咖啡,他只是靠在窗边,看着窗外的街道飞驰而过。街道上空空荡荡,如果不出意外,他们很快就可以感到那座城堡,暮雪之前的那个大计划也会就此破碎。他和他的朋友们可以在那里幸福的生活。暮雪不禁想象着自己的新生活。墙壁上挂着梵高的星空,地窖里满是上好的葡萄酒,他还有一片花园,里面中满了自己喜欢的花。
几乎在所有人的印象中,城堡都应该是那个样子,埋没在优美广阔的森林之中。很快,他们就驶离了市中心,映入眼帘的是低矮的木质小楼,暮雪几乎能听见木炭燃烧的声音,如果能生活在这里,也是再好不过的了。渐渐的,道路两边的建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低矮的灌木丛。他们终于离开了这座城市,由于还没有从晕机中恢复过来,这趟旅程便变得更加辛苦。刚离开城市,他们不得不又停了下来,暮雪蹲在路边又是一阵干呕。
天空慢慢的亮了起来,天边泛起了火红的霞光,似乎是在迎接着他们的到来,不过当地人口中有另一种古老的传说,如果第二天早上看见火红的霞光,那么昨天晚上,一定发生过血光之灾,这样鲜血才会染红天空。暮雪并不知道有这个传说,所以,他一直沉浸在喜悦之中,他觉得一定会有什么好事发生。如果他知道那个传说,他一定就会开始紧张,不过这样反而是件好事,他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经过一夜的折腾,他终于在清晨的时候睡着了。
在暮雪入睡后没多久,安娜就醒了过来,她看了一眼暮雪,又看了一眼窗外的朝阳,和暮雪一样,她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那本日记安安静静的躺在暮雪的口袋里,苏菲苏紫的脸上带着平静的微笑,他们一直这样。他们的脸上丝毫没有倦意,也许精灵都那样吧。他们时而看着窗外,时而看着熟睡中的暮雪,仿佛实在守护一份宝藏,也许只是在守护那本日记,连他们自己也那样说过。
“还要多久?”安娜问苏菲,他的平静反而让安娜担心,担心他知道什么,但愿那是个好消息吧。
“到傍晚的时候就能到了。”想想也是,才短短的几个小时,可他们要走的路,可是一百五十英里,怎么可能会这么快,可这还是让安娜隐隐的担心。
“你们不爱说话对吗?”安娜看着两兄妹摇了摇头,然后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在霞光之下,她的手掌看上去有些粗糙。
“你很担心,没错,精灵都有预知能力。”安娜抬起头,看着苏菲,希望从他的只言片语中,得到哪怕是一丁点的好消息。可她的希望又一次落空了。“我看见了黑暗,但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那你为什么还要帮我们?”安娜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她第一次感到了绝望,如果结局注定是那样,那为什么他们还要逃跑呢。也许,他们应该留在那间小小的公寓里,做慢慢一桌的美食,像老朋友那样相拥着祈祷,等待着末日的来临。
“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也许还有希望。”苏菲并没有生气,可听到他那么说,安娜似乎更加的气愤,她站起身大喊大叫着。可她并没有觉得好受一些,反而把暮雪给吵醒了,苏菲不屑一顾的表情让她看不下去。她原本还想在给他一个耳光,可李萧却抓住了她的手,于是,她哭着坐会到座位上。朝阳把她的脸染成了红色,显得漂亮极了,暮雪看着她生气的样子,偷偷的笑了。
没想到,在那次对话之后没多久,不好的事情就发生了,那天的天气特别的好,周围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阔叶林,当他们行驶到一座桥上的时候,马儿像受惊了一般,停了下来。他们朝着窗外看去。他们被一群人拦住了去路,在桥前大概有着十几个男人,他们穿着西装,胸前还别着黑玫瑰的标志。他们还真是阴魂不散,暮雪冷笑着,推开车门,让他们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下车,自己则独自来到了车前。
那群人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他带着黑色的墨镜和礼帽,在他的左手里拿着一支黑色的玫瑰。他把玫瑰递给了暮雪,暮雪双手接过了玫瑰,看来,还是得按照自己的计划执行了。桥下的河水湍急的朝着下游流去,发出响彻山谷的响声,从远处还能听见鸟儿的鸣叫。那个男人拿出手枪,对准了暮雪。安娜本想跑下车去,和上次一样,挡在暮雪的身前,如果那样还有什么用。但她的手却被李萧死死的拽住,暮雪听见了安娜的呼喊,他回过头,看着安娜,然后露出微微的笑容。紧接着,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暮雪跑到河边跳进了河水里。那些人朝着暮雪落水的地方不断的开枪,所有人朝着下游跑去。
于是,他们又一次上路了,带着沉重的心情,前往传说中的庄园,一开始,安娜坐在马车上不停的哭泣,后来由于体力不支,靠在李萧的肩上睡去了。在梦里,她梦见了暮雪,他满身是血的躺在草地上,临死之前嘱咐她,要她好好的活下去。她想要醒过来,可她的身体却动弹不得。她看见暮雪离她越来越远,逐渐消失在她的视线中,像是被风吹走了一般。最后,她看见了一道白光,那道光线越来越强,直到她什么都看不见了。
那并不像是一个梦境,似乎是一个预兆,直到那一刻,她宁愿相信,暮雪早早的就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他才会那么做。她的眼前慢慢变成了漆黑一片,虽然她没有办法醒过来,但她能听见马蹄的声音,和马车的震动。马车飞快的朝前驶去,李萧一直抓着安娜的手,生怕她从噩梦中惊醒,或是醒来之后,在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他们朝着山顶驶去,外面的森林已经变成了白雪皑皑,气温也下降了不少。
原先的鸟叫声,已经完全听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山区猛烈的风声,在山顶上,他们已经隐约的看见一座雄伟的城堡,隐藏在森林的背后,若隐若现。如果你仔细观察,就可以看见她灰色的墙壁,听见她的哭泣。这座古堡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自从战争开始以后,他就被别人淡忘了。现在,很少有人会来到这里,不仅仅是因为恶劣的环境。曾经,不止一次有人想要穿过这片森林,可结果,那些人总是像是人间蒸发一样,不见了踪影。
黄昏将至,夕阳洒在整座山脉上,他们已经吃完了随身带着的干粮,于是,他们只能把希望放在那座城堡上。希望那里的主人会盛情款待他们,或是,地窖里还有些吃的。如同预期的一样,他们在夜幕降临前来到了山顶,那座传说中的庄园前。那是座阴森的城堡,没有灯光也没有烤好的火鸡。大铁门敞开着,门口杂草丛生,似乎发生了什么变故,又像是很久都没有人居住过。
李萧叫醒安娜,所有人都走下马车,朝着城堡里走去。在门前的空地上,种满了各式各样的玫瑰,不过在寒冷的冬季,他们都已经枯萎了。安娜能想象他们在夏日里盛开的样子,漫山遍野都是五颜六色的花朵。已经太晚了,看来车夫得在这里过夜了,车夫解下缰绳,把那匹黑色的马牵到了屋后的马厩。幸好,那里还堆着成捆的干草。看上去,这里已经闲置很久了。安置好马匹之后,所有人朝着城堡的入口走去。
城堡的大门半掩着,李萧走在最前面,轻轻的推开了大门,发出冗长的尖叫声。里面一片漆黑,要不是月光正好透过窗户,撒在地面上,他们根本看不清里面有什么。那应该是个宴会厅,两百年前,一定有很多贵族常在这里聚会。在大厅的中央,好像放着一架黑色的钢琴,上面布满了蛛网,月光正好照在钢琴之上。除此之外,他们什么也看不见,正当他们正在思索怎么办的时候。苏紫走到房间的正中央,轻轻的打了个响指,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所有的蜡烛全部亮了起来,壁炉里燃起了熊熊烈火,把房间照得灯火通明。
(十一)结局
当暮雪醒来的时候,他正躺在河边的浅滩上,旁边是石子和杂草,河水正拍打着他的身体,他全身都湿透了,也早就失去了知觉。他不知道是怎么漂到这里的,周围一片寂静,只能听见河水拍打鹅卵石发出的声音,那些人也早就不见了踪影。他从滩涂上爬了起来,朝着森林深处走去,在那一刻,他感到了死亡的滋味,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踩在雪地里,他几乎感觉不到寒冷,相反他感觉到了温暖。
现在,根本没有知道他在这里,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他还活着,如果不出意外,他应该会冻死在这片森林里。他一直朝着森林深处走去,希望可以看到什么人,或许只是看到一条林间小路。等他恢复知觉的时候,他浑身剧烈的颤抖着,他用双臂紧紧抱住自己的胸口,这样应该可以让他觉得暖和一些,可他却什么都感觉不到。还好,他的大脑还保持着清醒,于是,他加快脚步朝着记忆中的方向走去。
终于,他还是倒在了冰冷的草地上,在他闭上眼睛之前,他看见了一道白光,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他走了过来。他看不清那个身影,也许,自己的时候到了,那个身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暮雪感觉自己的眼皮越来越沉,一开始,他还努力的让自己保持清醒,可是,后来他还是放弃了。根本没有人会找到这里,安娜和他的朋友已经安全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在一片快乐的白光中,他闭上了眼睛。
大概过了很久,他感觉有一个人一直拉着他的手,可能他快要见到上帝了吧,但奇怪的是,他还能听见风的声音,和树叶落在地上的声音。他之前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些,又过了一会儿,他感觉自己躺在了柔软的大床上,而且,他隐约的看见壁炉里燃烧着温暖的火焰。难道天堂就是这个样子的吗,顿时,他从那场噩梦中惊醒过来,奇迹终于发生了,他躺在一间木屋里,从厨房里传出了烤肉的香味。
那是栋普通的小木屋,只有卧室和厨房两间房,他的身体慢慢的感觉到了温暖,虽然四肢还是不听使唤的颤抖着。在卧室的墙壁上过着一把猎枪,在另一面墙上,挂着一支驯鹿的头颅标本,鹿角一直延伸到房子的中央。此时,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看见暮雪醒了过来,他急忙走了过来,把暮雪扶了起来,并递给他一碗红茶。红茶散发着热气,和一种奇特的芳香,那是暮雪之前没有尝过的味道。
暮雪突然想起了什么,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他原先的衣服不见了,而是穿着一身粗糙的线衣。这时,他才恍然大悟,他原先的衣服早就湿透了,一定是那位老人趁他昏迷的时候换上的。他的衣服正放在壁炉旁的摇椅上,老人似乎知道他在想着什么,把那本日记从里屋拿了出来,然后递给了暮雪。奇怪的是,虽然他浑身都湿透了,可那本日记却是干的,甚至连一点水渍也没有。
“这本日记是你的?”老人坐在摇椅上,点燃了桌上的半根雪茄,狠狠的吸了一口,他的眼睛闪着光,一直看着那本日记。
“她是一个老朋友留给我的。”暮雪低下头看着日记,他的眼泪一颗一颗的掉了下来,掉在日记上,转眼间,封面上的泪水慢慢的消失了,像是和日记融为了一体。
“那你那位朋友还好吗?想必她已经离开了。”老人的脸上平静且安详,似乎经历了整整一生,早就看透了世间的生与死。
“是的,自从她离开之后,生活就彻底改变了。”暮雪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没有生气,要是从前,他一定会大喊大叫。
“我很久以前也见过这本日记,好像还记得有一句咒语。”老人站起身,拍着脑袋努力思索着,但似乎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了。然后,他来到书架旁,把所有的书都丢在地上,开始翻找起来。
“到底是什么咒语?”暮雪从床上跳了下来,顿时感觉到无比的寒冷,他从摇椅上拿过外套,经过炉火的烧烤,他的衣服已经全干了。
“那是个毁灭的咒语,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使用。”老人从地上拿起一本古老的书,已经看不清封面上写的什么。他把那本书翻开,按照上面的字念了出来:“阿达拉卡尔。应该是这样的。”他自言自语着。
听到这里,暮雪差一点倒在了地上,他感到头晕目眩,浑身乏力。直到这时,他才想起自己已经一整天都没有吃东西了,加上不间断的长途旅行,身体已经变得十分脆弱。老人扶着他坐到了餐桌前,在那个美好的傍晚,老人从厨房里端出了烤肉和烤土豆,这些都是这里过冬的食物,而且只有在贵宾到来时,才会准备的食物。两人坐在桌前,暮雪跟着老人双手合十,对着上天祈祷。经过了这一切,暮雪的确有理由好好的祈祷一下。
晚上,他们坐在壁炉前,暮雪的身体已经觉得好多了,他打算在明天一早告辞那位老人。暮雪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留给他,他打算等一切都结束之后,再来好好感谢这位老人。不过,这一次他感觉自己凶多吉少,黑玫瑰的势力实在太强大了,无论多到哪里,他们应该都能找得到。要是平时,他一定会在这里好好的住上一段时间,这里满山都是迷人的景象,冬天可以打猎,夏天可以在屋前种上一片果园,等待着秋季的收获。
坐在温暖的炉火旁,老人到了两杯威士忌,把其中的一杯递给暮雪,说是给他暖暖身子,乡野的生活本就没有什么娱乐,喝完那杯酒之后,他们就早早的上了床。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享受着温暖的火焰。伴着温暖的空气,暮雪终于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那晚,树林里格外的宁静,仿佛整个世界都睡着了一般。这一觉,暮雪一直睡到了第二天的中午,当他醒来的时候,老人刚刚回来,肩上还背着一只野鹿的尸体。
于是,在那个平常的午后,吃完午饭之后,他向那位老人告辞,老人告诉了他城堡的方向,只需要一直朝着山顶走去就行了,除此之外还给了他一些肉干,连同自己的猎枪一起给了暮雪。按照老人的话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巧合的,暮雪来到这里是命运使然。看来,道别的时候到了,来的时候他孑然一身,但他离开的时候,除了那本日记,他带走了一包的食物,和一把崭新的猎枪。
暮雪又一次踏上了旅程,但他并没有感觉到应有的快乐,相反,在阴霾的天空下,他感觉到更深的压抑。在离开之前,他回头看了看那栋小屋,那是座木质的小房子,外墙上满是风吹雨打的痕迹,袅袅炊烟从烟囱升起,投入了梦想的天空,他想,那位老人应该在那里生活很久了。屋子的旁边就是一条林间小道,那里应该是老人特地清理出来的,他沿着那条小道朝着山顶走去。
那是大山的阴面,因此,暮雪无论多么接近山顶,却怎么都看不到那座城堡,随着体力的下降,暮雪开始质疑,山顶上到底又没有所谓的城堡。可他相信,那位老人没有欺骗他,他的朋友也没有,在上山的途中,他看见了一片荒废的空地。在白雪之上,隐约还能看见一望无际的葡萄园。已经进入了真正的冬季,所有的葡萄藤都已经枯萎了,田垄上满是枯萎的杂草。能够看得出,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打理了。
于是,暮雪朝着山顶艰难的前行,为了一个看不见的目标,他想,自己应该已经引开了黑玫瑰的人,他们的目标只是那本日记。安娜和他的朋友们应该已经安全了,暮雪想象着他们一群人坐在餐桌上,准备好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等待着他的到来。暮雪也曾悲观的想过,他们也许根本就没有去城堡,他们很可能以为暮雪已经不在了,安娜和李萧回到了故乡,两人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或者安娜等了他好多年,但最终还是失去希望,嫁给了李萧。苏菲苏紫要么留在了城堡,要么继续在这个世界里游荡。
无论结果如何,他都得到那座城堡一探究竟,不凑巧的是,暮雪在离山顶还有一百米的时候,他遇上了猛烈的暴风雪。他顶着强风努力的朝山顶爬去,他看不清前方的道路,雪花砸在他的脸上,把他的脸砸的生疼。原本只需要几分钟的路,他整整走了半个小时,终于,在天黑之前,他来到了山顶。站在山顶的巨石上,他没有看见传说中的城堡,寒冷又一次占领他的全身,如果这个时候返回,他一定会冻死在半路上。
于是,他决定继续前行,从山脉的另一边下山,希望可以发现什么。这是一场危险的赌博,如果,他没有找到城堡也没有和安娜聚合,这将是一场不归之路。值得庆幸的是,这一次,他赌赢了。在走了没多远之后,大概只有十多米的时候,他看见了在风雪中有一个巨大的轮廓,像是一块巨石屹立在悬崖边,但那并不是一块巨石,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石头。在几秒钟之后,他又听见了一声低沉的嘶吼,应该是马儿发出的声音。
他朝着那个巨大的黑影走去,那个影子慢慢的变得清晰,最后,那一座城堡出现在他的面前,和他想象的一样。那是座恢宏的城堡,也许是因为很久没有人居住,外墙山长满了青苔和藤蔓。他推开那扇铁门,发出吱呀的响声,满山的迷雾让这座城堡带着诡异的氛围。从窗子里散发出点点灯光,也许是之前恐怖小说看多了,他的心里开始莫名的恐惧,可能窗子背后的吸血鬼伯爵正在偷偷的看着他。
但他努力使自己冷静下来,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的,安娜一定正在城堡里等待着他,他来到门前,轻轻的敲了敲门。过了一会他听见了脚步声,和一声熟悉的话语:我来了,请等一下。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大门被打开了,安娜没有想到,能再一次见到暮雪,两人在门口紧紧的抱在了一起,安娜太用劲了,差一点暮雪就无法呼吸了。但他感觉到了温暖,几乎把先前的寒冷全部驱散了。
过了好久,安娜才发现自己太激动了,暮雪只穿了一件薄外套,他双手冰凉浑身颤抖。她赶紧把暮雪让进了里屋,让他在餐桌前坐下,并在卧室里给他占了意见厚实的礼服。暮雪穿上那件黑色的燕尾服,顿时像变了个人似的,那件衣服刚刚好贴在他的身上,他像是一个优雅的绅士,任何人看见他都会为之激动。他们早就准备好了晚餐,虽然只有烤土豆和一些牛肉,那些都是在地窖里找到的。但这已经非常不错了。
“那天之后发生了什么?”晚饭时间,所有人都坐在了桌子前,安娜好奇的问暮雪,说真的,从那之后,她就没有想到还能见到他。暮雪一五一十的把整个事情告诉了他们,包括那个神秘的老人,和那句咒语的事情,老实说,他也不知道那句咒语是否有用。“那我们可以立刻销毁那本日记了。”安娜高兴的跳了起来,从此之后就可以过上平静的生活,但暮雪却说出了那句话,关于老人说不能随便使用的事情,虽然暮雪也不知道为什么。
“不过你能回来真好。”李萧低着头吃着盘子里的东西,没有人注意到他一直低着头,虽然那么说,他一直没有看过暮雪。暮雪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是他没有说出来而已,他的眼里闪着泪光,也许,此时他和暮雪想的一样。
“我想黑玫瑰终究还是会找上门来,吃完饭之后,我们得做好准备。”暮雪吃完之后,把盘子端进了厨房,丢进了洗碗池,在里面放上了一整池的热水,打算等所有人吃完之后,再把所有的餐具洗干净。
在等待的间隙,暮雪回到了宴会厅里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城堡,所有的蜡光都在摇曳着,灯光忽明忽暗,和现代化的城市完全不同。墙壁上挂满了油画,大多数都是些风景画,但其中一副人物画像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个帅气的英国男人,他有着一头金色的短发,穿着一件蓝色的军装,应该是十九世纪这座城堡的主人,他正站在一匹黑色的马匹前面,那匹马有着一双有神的眼睛,高大而威武。
油画的右下角有一行小字,暮雪走到那幅画的面前,才看清了上面的字,上面写着图拉肯勋爵。他顿时紧张了起来,本能的朝后退了两步,如果真的和他想象的那样,那么这里将不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相反,这里可能是全世界最危险的地方。但他想起了一句老话,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再说,外面的世界可能比这里还要危险。紧接着,他来到了书房,书架上满是灰尘,上面放满了红皮的书籍,有些字也已经看不清楚了。
其中,书架上就有他最喜欢的《基督山》,还有一些他没有看过的书。他拿着一块麻布把书架上擦得干干净净,木制的书架顿时反射出迷人的红色光线,经过了那么多年,这里的家具还是和当年一样。等到所有人吃完之后,暮雪回到厨房忙碌了起来,李萧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安娜坐在客厅里等待着,精灵两兄弟来到门口,施了一个守护的咒语,那是个古老的咒语,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城堡外的雕像都活了过来,他们从墙壁上跳了下来,守在了城堡的门口。
打扫好整个房间之后,暮雪终于回到了卧室里,带着满身的疲惫,准备回到自己的卧室好好的休息。当他穿过客厅的时候,他看见安娜穿着那件黑色的裙子,坐在钢琴前,正看着他微笑。暮雪也回以真挚的微笑,虽然他浑身都是倦意,他还是坐在了安娜的身边。已经很久,他都没有过过这样的生活,和老朋友坐在一起聊聊天,听听音乐。在那一刻,生活似乎一下子回到了从前,暮雪也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过去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好像坐在自己家的客厅一样,安娜弹响了那架钢琴,发出沙哑的声音,暮雪把钢琴擦得干干净净,那是一架黑色的钢琴,和安娜的裙子很配。暮雪熄灭了所有的蜡烛,不知什么时候,天空的云层散去,露出一轮皎洁的月光,月光透过窗户,洒在两个人的身上,把整个房间披上了一层白霜。两个人坐在钢琴前,享受着这久久没有的快乐,快乐的时间总是特别的短暂。转眼间,就已经时近午夜。
他们手牵着手回到了二楼的卧室,壁炉里的火焰旺盛的燃烧着,整个房间格外的温暖,暮雪从书房拿来了那本基督山,两人坐在床头,暮雪读着自己最喜欢的书。很快,他们就进入了梦想,对于两个人来说,这都是最好的一夜,不用在为那些事情担心。暮雪一直睡到了第二天,阳光终于回到了大地,安娜仍然睡在他的身边,显得特别的疲惫。暮雪穿好外套,独自来到了厨房。
本来,他应该看看有什么可吃的,然后做上一顿丰盛的早餐,给自己最爱的人,可苏紫却早早的起床了,她的脸上看不出一点点的疲倦。也许精灵都是那样,她早就准备好了早餐,暮雪对苏紫微笑着道谢,然后端着牛奶和三明治回到了卧室。当他回去的时候,安娜才刚刚醒来,两人坐在床上吃完了那顿早餐。那是座偏远而古老的城堡,没有电视也没有网络,他们可以好好的过着自己一直想过的生活。
趁着今天早上,暮雪打算好好的在附近转一转,整理一下衰败的花园。吃完早饭,他拿着一把剪刀走了出去,他几乎花了整整一个早上出去了花圃里的杂草,它们甚至长的比那些玫瑰花都要高了,他没有休息。紧接着,他又把墙壁上的藤蔓枯枝全部剪了下来,他把那些杂草丢在马槽里。那些杂草几乎够那匹马吃上好几天了,快到中午的时候,他把那些枯枝全部搬进了城堡的储藏室。说不定以后能派上什么用场。
整个城堡又开始变得生机勃勃,等到第二年开春的时候,那些玫瑰花又会再次绽放,暮雪想象着阳光洒在城堡上的样子,爬墙虎爬满了墙壁,挡住了窗外强烈的光线,房间里凉爽而惬意。他们可以重新打理那座葡萄园,暮雪在回去之前,发现了地下酒窖的入口,除了可以吃到新鲜的葡萄,他们还可以酿制上好的葡萄酒。在幽深的酒窖里,暮雪发现了许多的陈年的葡萄酒,应该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上面布满了厚厚大的灰尘。
酒瓶上全是他看不懂的文字,但暮雪看见了上面的数字,在每瓶酒的标签上,都写着那样的数字。暮雪挑选了两瓶红酒,正好可以早午饭的时候好好享用,本来,他不应该在中午的时候喝酒,但为了庆祝一下,为了庆祝他们重获新生,那些规矩也就不算什么了。再说现在反正也没有什么正事,喝醉了也没有什么关系。在回去之前,他沿着酒窖一直走了下去,在酒窖的尽头,他发现了一个箱子,上面上了一把已经生锈的锁。
在箱子的旁边有一把同样生锈的撬棍,那应该是修建地窖的时候留下来的,似乎正是为自己准备的。他拿起撬棍,撬开了那把生锈的锁,出现在他眼前的,是满满一箱子的金币。他下意识的左右看了看,然后把箱子重新关上,拿着红酒离开了那里。当他回到城堡的时候,安娜已经准备好了中饭,他们像一家人一样忙忙碌碌,暮雪把盘子和餐具端到了桌上,所有人又一次的坐在了桌前。今天的中饭,安娜准备了暮雪最爱吃的蒜蓉鸡排,整个房间里弥漫着蒜蓉的香味。
所有人平静地坐在桌前,一扫早前的悲伤,暮雪没有把那箱金币的事情告诉他们,他从厨房里拿出开瓶器,打开了一瓶红酒。那是瓶一八三二年的红酒,当瓶塞被打开的时候,发出了清脆的声音,暮雪给每个人的杯子里倒满了红酒,每个人都平静的享受着这一刻。老实说,暮雪从来没有那样开心过,就算今晚是世界末日,他也会这样平静的度过。也许每个人都知道,黑玫瑰的人不会就此罢休。
但至少,他们有苏菲和苏紫,这样让他们觉得安全一些。吃完晚饭,暮雪和之前一样,把餐具一股脑的丢进了池子里,他朝着外面看去,安娜穿上了一件白色的礼服,白色的丝绸包裹着她的身体,她带着不知从哪里找来的头饰,正好遮住了她头上的白发,像是一位美丽的公主。暮雪情不自禁的走出了厨房,但安娜脸上的皱纹又让他恍若隔世,他从墙上的架子上拿下了一张唱片,放进了古老的留声机里。
从留声机里传来了轻快的舞曲,暮雪注意到在唱片的正面,写着女伯爵的名字——凡特拉。暮雪曾在书上看过那个名字,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里看到的,虽然,他记不得那本书的名字。他从卧室的衣柜里,找到了那件蓝色的军装,和油画中男主人的穿着一模一样,他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衣服立在他的身上,可真是帅极了。至少安娜是那样觉得,当她看见暮雪从楼梯上走下来的时候,她被暮雪的样子惊呆了,就像他看见安娜一样。
和着悠扬的舞曲,暮雪单膝跪地,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安娜笑了,她也把自己的右手放进了他的手心。之前他们只在电影中看过那样的情景,暮雪很早就想试一试了,他站起身挽住了安娜的腰。他们之前从未参加过什么舞会,对舞步什么的更是一窍不通,他们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想象走着步子。有好几次,两个人还迟钝的踩到了对方的脚,他们几乎是笑着跳完了整支舞。
但就在那个晚上,一群不速之客打破了这个平静而美好的夜晚,正当他们跳完一支舞,准备跳第二支舞的时候,从门外传来了激烈的枪声,暮雪叹了一口气,他们终究还是找上了门。他把唱片从留声机上拿了起来,整整齐齐的塞进了原来的位置,安娜担心的看着暮雪走到了窗前。借着微弱的天光,他看见了石像正在和敌人交战,门口的花园里挤满了黑玫瑰的人,原先整齐的花圃被踩的一塌糊涂。就算是化成灰,他也认识那些人。
李萧也听见了外面的声音,从楼上跑了下来,那些石像寡不敌众,在子弹的攻击之下,慢慢的变成了粉末。暮雪从桌上拿起了猎枪,却被李萧拦住了,他从暮雪的手里拿过猎枪,对着他点了点头,暮雪也对他点了点头。李萧像个英雄一样,推开门走了出去,安娜喊着他的名字,可李萧像是没有听见一样。他对着那些人扣下了扳机,在一阵枪林弹雨之中,李萧倒在了血泊之中。
从人群之中走出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正是之前的图拉肯男爵,他走进了城堡,然后关上了房门。房间里只剩下了安娜、暮雪和那个男人。图拉肯掸了掸衣口的灰尘,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把手枪,狠狠的丢在了桌子上,然后坐在了桌子前。虽然已是冬季,但他确实满头大汗,像是赶了一整天的山路。他坐在那里喘着粗气,许久都没有说话。此时苏菲苏紫也从房间里跑了出来,看着城堡已经被人包围,他们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绝望。
“现在就剩我们了,告诉我那本日记的秘密,要不然就看着你的朋友死去。”图拉肯拿起枪对准了安娜,暮雪跑上前去,挡在了安娜的面前。“你想和你的朋友一起死去吗?”他疑惑地看着暮雪,他从来没有看过那么傻的男孩子。
“就算是死,我们也不会离开彼此。”暮雪把日记丢在了他的面前,然后拉着安娜的手走了出去,那些人渐渐的散开。“秘密就是一句咒语,阿达拉卡尔。”暮雪把安娜抱在了怀里,一道白光从日记中迸射而出。进阶着从远处传来了一阵巨响,紧接着,暮雪看见远处火光冲天,仿佛森林被烈焰点燃,暮雪抱着安娜闭上了眼睛。
不知过了多久,暮雪睁开了眼睛,他正待在一间陌生的房间里,他正睡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晓云正躺在他的身边,阳光从窗外照了进来,正好打在暮雪的脸上,他什么也看不清,只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刚才的一切都仿佛梦境一般,他摸了摸身上的被子,那是床粗糙的羽绒被,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晓云从睡梦中醒了过来,她笑着看着暮雪,虽然还是睡眼惺忪,但她还是暮雪记忆中的样子。
暮光雪月
2016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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