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将剑刺入庆忌胸膛之际,他没想着能活下去。
阖闾又成功地用了一位刺客。于是他便造就了两位旷世勇士——专诸、要离,不,应该是三个,还有庆忌。这是一个不小的成就,功劳应该分给一个人,这人是伍子胥。于此不想多谈论这个人,只是请大家得空关注一下此人,很不简单的一个人。
很多后人将要离称为当时的第一勇士。最硬的理由是他刺死了前第一勇士——庆忌。
我在太史公的《刺客列传》里没找到这一事件的记载。赵晔的《吴越春秋》里写得倒是较详细。至于太史公不写该段的原因,引得历史爱好者们猜测纷纷。其中有一种猜想很象真的,既《吴越春秋》的作者赵晔是东汉人,故西汉的太史公没能看到赵氏手上的相关资料。虽然这一猜测很有道理,却是小觑了太史公的搜罗的。庆忌,王僚之子,王僚为阖闾派专诸所刺,他的儿子若是也死在阖闾所派刺客之手,太史公断无不悉之理。于是翻阅资料,得一提示,终于在《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中找到线索。邹阳客游到梁国,因被人诬告而入狱,怕死后留下坏名声,便自狱中上书。有一段写道:“荆轲之湛七族,要离之烧妻子,岂足道哉。”
好了,太史公是故意未将要离记入列传的。为何?不为某些人的忠君说,只为一点——太可怕!从事件的表层看,是很可怕!可怕得令人无法相信。焚妻、杀子、自断臂,我不相信这一表面的现象。但我相信太史公是只掌握了这一表层现象的资料的。故,不予记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世事万迁,有谁能尽知历者之壮、之悲、之痛!我不为古人开脱,旨在列出一些可能。
要离刺庆忌,如他所说,为的不是功名利禄,他是为保吴疆平安,为免黎民涂炭。事实上,他没有苟活世上(古人名节至重),这一目的若实,便可以说明,要离是怀大爱于心的。那么,凭此是否可以作为其焚杀妻子的理由?绝对不可!行大义,不可累无辜!闭上眼,我魂游于千年前的一个月夜。
很静的夜,壮士拥妻入怀,一轮月、四行泪。
“放心地去完成你的使命吧!”
“爱妻,要离害苦了你……”
笑,带月梨花笑——千娇百媚:“乘这良辰美景,妾为君一曲。”——悠婉牵肠……
一切尽在此中了,是如此,非如此,是是非非曲流逝。
要离的剑刺入了庆忌的胸膛,庆忌临死前将要离瘦小的身躯放至自己的膝上,英雄相识恨晚!是的,太晚了,或者也不晚?
庆忌死了,他是当之无愧的勇士,无人可以超越。要离全身而退,庆忌命令手下放他走的。他说他要死了,一天中决不能连死两个英雄。
最终,两个英雄都死了,要离没有活下去的任何理由。也许,奈何桥头他有着一个约会……
好了,这就是要离——悲情刺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