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改增疑问
在初步结识营改增后,遇到的问题:
- 简易计税计算基础(人、材、机等)都不含税,且不能抵扣,那么相对营业税模式,不是必亏损?
- 有甲供材料的建筑工程是必须执行简易计税模式?如果不是,那么如何操作?
- 营改增模式下材料的采保费何时记取?
- 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
- 建筑服务按简易计税方式的话,后续房地产企业也是必须用简易计税方式?
2016.08.26解释:
1、理解错误:简易计税计算基础含进项税
2、不是必须,可选择执行
3、不知
4、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后续单位是可以抵扣的
5、如果建筑单位按简易的话,要么是老工程,要么是小规模企业,第一种甲方可以选择简易,第二种应该招标标时都有约定,或者喊建筑企业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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