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恋爱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了,当下大学生恋爱已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反倒是几年下来念个大学不谈场恋爱反成了“奇葩”。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先生就反复告诫大学生,“大学四年读200本好书,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可见大学生恋爱已经是可以在公开场合公开鼓励的,有些院校甚至开设了“大学生婚恋”相关的公选课。然而如此“自由开放”的大学生恋爱氛围并不是历来如此的。殊不知,大学生自由恋爱也是有其发展过程的。至少,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六十多年,有三分之二以上时期,大学生恋爱都是明令禁止的。
五、六十年代,大学生的恋爱大部分限于集体性活动,且总是与“组织”、“国家”、“革命”联系在一起。自由恋爱总是建立在“地下”的,所以为区别为“革命爱情”,这种自由恋爱被称之为“地下情”。一旦“组织”发现,便要“棒打鸳鸯”。
七十年代处于“特殊时期”,恢复高考的几年估且归为八十年代吧。
八、九十年代的大学生恋爱,开始“犹抱琵琶半遮面”了。尽管各院校依然将“禁止大学生恋爱”写入校规校纪,但校方对于大学生恋爱已开始由“反对”、“禁止”到“沉默”了。毕竟,“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大学生要恋爱,一个理。
随着社会文明的推进,进入新世纪的大学生们早已不是“低调”地恋爱,而是大胆地用各种方式“求爱”、“秀爱”了。校方当然不会主动跳出来鼓励大学生恋爱,“不反对、不鼓励”只能成为校方唯一的对策了,实际上已然是默许了。
所以,时下的大学生们享受爱情的喜悦与美妙之时,莫忘了珍惜这“自由季节”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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