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头说:“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种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
纷繁复杂的社会,原本就是带着残酷的现实,原本就不是“是或非”就可以评判的,与其纠结孰是孰非,不如坚守良知,顺心意而为。正如电影《我不是药神》的那个时代,当你的生活因为一些无法避免的疾病或是欲望所阻碍,你所建立的坚持与尊严在金钱面前会立刻分崩离析,显得是那样微不足道,人们常说“金钱不是万能的”、“总有些东西比金钱更珍贵”,但是我们都无法否认,一旦失去了它,不仅正常的生活难以维系,而且你所拥有的、珍惜的、坚持的一切事物终将沦为笑谈。
生活不是电影,生活比电影苦太多,但电影可以反映生活,感受生活。故事原型为一个叫陆勇的人,一个平平无奇的名字,却在2013年的中下旬引起了轩然大波。引起争议的不是其它,正是轰动一时的“ 假药案”。陆勇于 34 岁那年被确诊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吃了两年抗癌药格列卫,花费 56.4 万,后来他改用印度仿制药,价格只要 1/20。之后,他还帮助其他白血病病友从印度规模性地购入 " 格列卫 " 的便宜仿制药而被起诉 " 销售假药罪 ",后在北京被逮捕。因上千名病友集体写信请求对陆勇从轻处罚,最后以公检部门撤销起诉,陆勇被释放结束。" 法里容情 " 虽令人动容,但背后也反映出尖锐的社会问题,即国内大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电影故事来源于现实,反映的正是社会真相:社会中的顶级上层人士,拥有良好的医疗、教育资源,就有可能免于重大疾病的威胁,因为可以购买到救命药,而大部分中低阶层劳动者,一旦重大疾病找上门来,因病致贫足以毁掉他的生活。“一个普通家庭与贫困的差距,也就隔着一场病吧。”最讽刺的最心酸,最荒诞的最现实,人类的欢喜或许并不相通,但穷人的苦却都是一个味道。
有人说,穷人所处的环境,将会越来越差,他们比富人更容易患病,也更容易死亡,因为贫穷,他们无法在工作之余改善自己的健康,在遭遇重大疾病的时候,很大概率只能等死。这话虽然有些极端,但确实反映了一种社会现实,就是我们的抗癌药等稀缺资源尚不足以覆盖所有同胞,如同巨大的自然灾害来临,人们有时只能自求多福。难道穷人就没有与死神搏斗的资格,就要乖乖等死吗?不是。生命之前人人平等,没有人会因为穷,就被剥夺生存的权利。死亡面前人人真的平等吗?如果平等绝望的病人们发问: 我想活着,有什么错?救命药凭什么卖那么贵?这些谁又能来解答呢,关于生命和生存的课题,又该如何论证呢?
影片中的时代虽然医保不够完善,但如果有政府的保障是否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呢?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提到“政府的角色应该是守夜人”。何谓“守夜人”?就是只负责守护社会、保障公平,提供服务。值得庆幸的是,有些现实个人无法改变,但是时代会变, 国家也将零关税政策对准了进口抗癌药,并将白血病患者服用的抗癌药纳入医保名单。单纯靠天价药续命的时代终于终结。所幸,有那么一部电影让我们看到这个时代看到善意、温暖与希望。
从现实意义而言,医疗题材是国民话题,生老病死,每个人都无可避免正在经历。想要获得更好的医疗体验,我们不仅需要更好的医疗保障体系,政府保障体系,还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那么法是什么?我想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是为了让每一个人得到真正的公正和自由,是为了维护我们的社会保持一个稳定而积极向上的状态,是让国家安定。我想法律必定是具有一定程度,在很多时候我们必须严循于法,但我想更多的时候我们应该更偏向于人情。我们不能做被自己所制定的并不够完善而相对冰冷的教条所制约。张子毅在《中国活法》中写到:“法律并不是什么至高无上、绝对没错的权威,而只是一种工具,必然存在局限性。”我们要知道情与法的关系不像学术逻辑上那么简单,而是现实生活中复杂人性背后的法治精神,也是冷冰冰的法律背后闪闪发光的人性光辉。
程勇不是药神,陆勇不是,你我也不是, 在这个社会中我们有这太多的无奈和无助。这种绝望求生和个人英雄的故事,最能激发人们内心深处的善良和正义,以及对生命的珍惜和敬畏。现实世界虽然有时残酷,但总有温柔的一隅,当人们为故事流泪时,实际上也是为各自百态人生自我承担,回归理性科学正确的生活才是真,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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