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冬秀与胡适
本来想写写胡适先生,可是真正提笔时,却又不知如何着手。并不是我准备不足,这之前,我用心读了很多关于他的资料。可是直到现在,还是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看清楚过他。对于我来说,他像雾像雨又像风。
也许是我这个人太简单,亦或是他表现得太复杂。不知为什么,我有种感觉。被好多文人墨客推上“神坛”的胡适先生,一生都像是在矛盾中度过。
他激进,中立,犹豫,有的时候还显得懦弱!
在上个世纪初,他提倡文学要大刀阔斧地改革。能有这样想法的人虽然不一定要有英雄的品质,但至少要勇敢,强硬的地维护自己的观点。可是我认为,胡适却并不是这样的人。
虽然作为后人,听不到他当时说的话,但是看他的作品,字里行间中我并没看到犀利、明确的观点,取而代之的是他用大部分的章节在温和地兜着圈子。
他也想积极地与别人争论,可是又怕得罪人。比如新文化运动后,他和鲁迅因政见不同而交恶,面对后者多次的公开挖苦,他却从不应战,有时还竭力推崇鲁迅的作品,此举无疑落下了“骑墙”的嫌疑。
他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修哲学,后来任教于北大哲学系,却读不懂同为哲学家的金岳霖的作品。还有,他崇尚“新”,喜欢新式婚姻、新式文化、新式自由,却娶了旧式女人,忘了他自己说过的话。
他说:“不识字又缠足的女人是废物!”但是,最具讽刺意义的是,他就带头娶了这样的“废物”。
如果说他是因为孝顺而不得不接受母亲“送给他的礼物”。可是,在那时,以抛弃包办婚姻为潮流的时代里,他没有像鲁迅,徐志摩等许许多多“勇士”一样,用“离婚”来修正自己的“愚孝”,而是和妻子江东秀白头偕老。
单凭这一点,我对他刮目相看。可是随着继续对他的深入了解,我认为,“不离婚”其实并不是胡适有多负责,多么不忍心抛弃自己糟糠之妻,实在是他的妻子江冬秀太“厉害”。
我说起她的“厉害”,是百分之百的褒义。因为她既能随时做出乡村女人的撒泼耍赖的姿态,又有上层女人遇事时动用的智慧与策略。
这个女人着实让人佩服!于是,我决定写一写江冬秀。这次,就让一向都是主角儿的胡适先生退到次要点儿的位置吧。
历史学家唐德刚用一句话形容了江冬秀:“这位小脚,眼有翳、爱打麻将的女人,成了传统中国社会最后一位福人。”
“爱打麻将”,这句评价足可证明江东秀爱“赌”。她和胡适婚后的生活费用,有一半是靠她赌博赢的。然而我认为,无论在麻将桌上,还是人生的重大决策,她都是赢家。而且,从处事角度上看,她比她的丈夫更配去教哲学。
江冬秀年长胡适一岁,这一点起初并不被胡适母亲看好,因为在她的家乡,流传着“宁可男大十,不可女大一”的说法。
说江冬秀执着也好,说她的命好也罢,反正她排除了万难最终嫁给胡适。当然,任何人的成功都不是偶然,这与她自己的努力也是分不开的。
她的艰辛只有自己知道。原本没有读过书的她认真学习识字,积极与远在美国的胡适通信来交流感情;在娘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却任劳任怨地伺候胡适的母亲,以此来博得未来婆婆的好感……
用现在的流行用语来形容,可以说她的“情商”很高。因为能做的,她都充满热情地做了。
她人生中的第一个赌注,是她的终身大事。她的底牌就是“胡适的孝顺”。要知道,上个世纪的一二十年代,是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的,人们以“新”为荣,一个冲动,就会与所有和“传统”相关的事情一刀两断,而其中,“包办婚姻”首当其冲,是最应该摈弃的糟粕。
但是,江冬秀还是毫不犹豫地下注了。整个赌局持续的时间很长,用了她十几年的青春时光。她也知道,如果输了的话,她结局会非常悲惨,作为一个“老姑娘”,要么草草嫁给一个岁数更大的什么人,要么孤独终老。
但是,她赢了,而且赢得不骄不躁,心平气和。准婆婆相当喜欢她,千方百计地让儿子回来与她完婚。
这样,她由一个乡村女人,摇身一变,成为教授夫人。那么,她在婚后对这份迟迟才来的“荣耀”诚惶诚恐了吗?绝对没有。对待胡适,她不卑不亢,我行我素,从不委屈求全。
胡适是个文化人,可是在家的读书时总被江冬秀组织的麻将牌局所打扰。对此,胡适很生气!可是他却真的拿她没办法。
前面说过,江冬秀虽然没有职业,但是在麻将桌上她可是“常胜将军”。这笔收入一点也不比他胡适教书赚得少。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家庭地位”,胡适只好忍气吞声。
而且,婚后的江冬秀并没有因为胡适是读书人而仰望他,反而时时地在众人面前打压他的“嚣张气焰”,经常弄得“好面子”的他下不来台。
看到此处,很多人会以为江冬秀就是个一无是处的泼妇。其实不然,她自有道理。时时“打压”胡适,是让他不能小看她。生活中,她“抬举”胡适的地方也多着呢。
江东秀的厨艺超群,每逢节假日,她总能以一桌好吃的饭菜博得胡适同事朋友的一致好评;日常中她没有小资女人的“矫情”,而是勤俭持家。在抗战最困难时,胡适躲到了美国,江冬秀一个人在家抚养两个儿子,还不忘用省下来的钱财接济胡适的穷亲戚们,获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的同时,也让胡适颇感欣慰。
最值得钦佩的是,江冬秀知道丈夫不喜欢官场,所以她从不逼丈夫做官。甚至有的时候,胡适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官场的邀请时,由她出面来说“不”。
从这点可以看出,江冬秀并不世俗,她并不需要丈夫的飞黄腾达带给她满足感,而是尊重了他的选择。这一观点,是不是与“脱俗”的林黛玉很像呢?
要说这些都算不得什么大智慧,可是从她对付“小三”的手段上,可见她超群的处事能力。因为她又稳稳地胜利了,而且一招制敌,一劳永逸。
母亲去世后,胡适少了一份忌惮。风度翩翩,才华横溢的他被很多“般配”的女人吸引,也动过离婚的心思。
而第一个“小三”不是别人,而是江冬秀的结婚时的伴娘,胡适三嫂同父异母的妹妹,曹诚英。
滑稽的是,在婚礼现场,伴娘和新郎一见钟情。
那一年曹诚英十六岁,正值豆蔻年华。因为是读书人,所以,她的美貌中带着些书卷之气。她的样子无疑很符合当时的审美,这让并不心甘情愿娶江冬秀的胡适心猿意马起来。
可是,由于他的母亲在场,胡适也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婚礼现场反悔。于是这份爱恋就被双方勉强压制了。
上天待他不薄,一九二三年,胡适只身去杭州养病的时候,再次遇到了曹诚英,终于圆了他的相思之梦。身为人夫的胡适不顾伦理道德与同样已婚的她同居在一起。
当时,很多人都知道这个“秘密”,一传十,十传百,终于,江冬秀也听说了。
她大怒。待胡适回家后刚刚提出“离婚”两个字时,她当即用裁纸刀刺向他的脸,未中。她又劈手拿起剪刀,顺势拉过两个儿子,对他说:“再说‘离婚’,我就先杀了你的两个儿子,再自杀,我们母子三人马上就会死在你面前!”
我认为,江冬秀这也是在“赌博”。如果此举放在了梁宗岱的原配何氏或者徐志摩的前妻张幼仪身上,可能不一定好用。但是江冬秀这一招是奏效了。她这次的底牌还是胡适的“好面子”,试想,当时社会地位和威望极高的胡适,如果背负了一个逼迫妻子和儿子横尸在面前的罪名,他的“颜面”何在?
胡适被她坚定而凶狠的态度吓到了,从此真的断了离婚的念想。
据说是当时已有了身孕的曹诚英,无奈之下打掉了孩子,只身去了美国读书,才了却此事。
江冬秀很聪明,她没有闹得沸沸扬扬,也没有直接去找“小三”开撕,既维护丈夫的“面子”,又从根本上打压住了丈夫的“寻求自由”的念头。
她也恨“小三”,可是报复的方式却很讲究方式方法。
她打听到曹诚英学成回国后,与一个同乡谈恋爱。已经进入到“谈婚论嫁”阶段。江冬秀却有意把曹诚英和胡适的这段婚外情透漏给男方的姐姐,气得准新郎直接退婚了事,而事件女主角也因此差点去当了尼姑。
江冬秀在“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理论支撑下,总算是出了这口恶气。
值得一提的是,在那个时代,像江冬秀这样有策略的乡下妇女可不多见,她们中的多半是遭遇丈夫的抛弃后,悲惨地度过了余生。
从这个角度上讲,江冬秀确实是有福气的,胡适先生虽然还有过其他绯闻,可是她作为原配,却笑到了最后。
受了打击的胡适,在自己离婚不成的前提下,尤其喜欢参与别人的“二婚”,当时徐志摩抛弃张幼仪迎娶陆小曼;北大校长蒋梦麟休妻迎娶陶曾谷都请了他当证婚人。
可是江冬秀却坚决不允许丈夫接受类似的邀请,她认为,丈夫的在场就是助纣为虐,无形中鼓励了这些现代“陈世美”们的令人不齿的行为。
无奈之下,被谢绝徐志摩只能另请他人。而当时北大校长的婚礼,胡适却没有推脱,他虽然当天被江冬秀锁在了家里,可还是跳窗出来,见证了那场备受争议的婚礼。
江冬秀说过:“你们都会写文章,而我不会,可是我真想把你们这些人的真实面貌写出来,你们都表里不一!”
她的一句话无疑说出了他们时代所谓“文人”的面目,而我在听来,竟也觉得符合当代一些人的真实现状呢!
江冬秀就是这样一个人,她敢爱敢恨,进可“刀刃相向,退可岁月静好”。我想,她的处事态度得值很多人学习,包括我在内。









网友评论
读你的文章,就是学习的过程,谢谢多多美女!👍👍👍
书本知识的胡与生活知识的江,体现尽致。江冬秀这种女人,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