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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可依法获得哪些赔偿或补偿?

劳动者离职,可依法获得哪些赔偿或补偿?

作者: 劳动法例 | 来源:发表于2020-01-06 08:03 被阅读0次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劳动争议中,劳动者离职时可依法要求的补偿或赔偿。

01

未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共11个月)

如果之前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到期后没有续订,仍在原单位工作的,有些省市也支持此种情形下的二倍工资,包括北京、山东、江苏、浙江、新疆等地。

02

未休年休假期间三倍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某判决:“自2014年1月入职,雷XX2014年至2015年度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2016年1月至3月可享受的年休假为0天(3个月÷12个月×5天=0.8天,不足1天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故江岸区XX袜子店在扣除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后还应向雷XX支付2015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828元(1800元/月÷21.75天/月×200%×5天)。”

03

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04

社保损失

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其赔偿社保损失。注意:应缴纳的社保费不等于损失,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以武汉市为例进行说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处理意见》:

(十五)对因政策性原因无法补办、补缴的,应裁定用人单位分别不同社会保险险种,补偿劳动者相应损失:

养老保险,可裁决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计发2个月本人申请仲裁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费。本人申请仲裁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医疗保险,可裁决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医疗费用;

失业保险,可裁决用人单位按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劳动者失业保险金;

工伤和生育保险,可裁决用人单位依据当地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和生育待遇。

(十六)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已在个人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的,可按其已缴费情况,裁决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已经缴纳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并裁决用人单位应将其纳入单位参保缴费范围。(注: 此种情况,武汉一般判决个人实际缴纳的社保,由单位全部赔偿)

其中,①失业保险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某判决:“因江岸区XX袜子店未给雷XX办理失业保险,致使雷XX在失业时未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有权主张失业保险金损失。雷XX在江岸区XX袜子店工作已满3年,其失业保险损失应为5425元(1085元/月×5个月)。”

②医疗保险损失:“因原告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医疗保险事故,造成医疗保险损失,故本院对原告诉请的医疗保险金中被告应当缴纳的划入原告个人账户的部分予以支持。”

05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无过失性辞退(详见注1)、用人单位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以及经用人单位提出后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06

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7

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记得留存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出入证、考勤表、工资单、报销单据、快递单、聊天记录等等。

②发生劳动争议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③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未经劳动仲裁程序法院不受理。

注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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