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陈村《给儿子》2
乡下蚊蝇多,别怕,手中拿把蒲扇就行了。游泳是快乐的,但不可穿着游泳裤出村,那会吓着姑娘们的。游泳时可以像乡下人一样,脱了裤子就下河。女人们在河边洗衣,但别去偷听她们聊天的话。农村狗多,狗是人的好朋友,你应该和狗友好相处,千万别学广东仔那样,千万别吃狗肉。
住上几天,你就会熟悉村子,熟悉那些不穿裙子的姑娘,熟悉那些两边头发一刀推净的男人——他们和你的祖先一样黑,和你父亲当年一样黑。下田吧,儿子,让太阳把你烤透,尝尝弯腰干农活的滋味,你会知道自己并非什么都行。农民不是好当的。只有劳累以后吃饭才特别香。你得认识大锹、刀、认识麦子、稻子、玉米、红薯,它们比彩电、空调更有历史。
干活累了时,就看看漫游的猪、调情的狗、上房的鸡、下河的鸭,你会因此格外感受到大地的仁慈。干活时别闪了腰,干完后好好洗一洗,水会使你安静。只有在水中才能体会什么是江南。到你老时,你会记起父亲的村庄。你也会有一两个你的村庄。人永远需要村庄。你的爷爷放过牛,你的父亲种过稻子。儿子,你呢?你应当懂得自己,你得有块东西镇住自己,别让自己飘。到你老时,你会记得这些话。遥远模糊的回忆如幻觉一般。儿子,你该替我痛哭一场才是。
小说以书信体写成。没什么故事,只是对插队生活的琐细回忆,但对农村风物细致入微的描写、对农民生活无限思念的真情,却使全篇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真情,欲歌欲哭、思绪万千的真情,统摄了一切的琐细回忆,成为这个短篇的“魂儿”。
这是一篇优美的小说,也是一篇寓于诗意的漂亮散文,研究中国散文体小说的专家,不应漏掉此篇。还不仅仅止于此。对插队生活的深情回忆是与对都市生活的冷漠与嘲讽相映生辉的——从叮嘱儿子上大学后第一个暑假一定要去父亲插队过的地方去体验纯真的人生、艰难的人生到别夸耀上海的要求,从坟地与火葬场的对比到农具、粮食比彩电、空调更有历史感的幽思,直至“人可能永远需要村庄”的哲人之思,无不体现了一个老知青那近乎民粹主义情感的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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