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十几年以来,人们经常听到“血荒”,什么是血荒?就是医院临床用血时,血库备血不足!尤其特殊血型,如AB型RH阴性血型,平常状态都缺,更不用说7、8月份、年底手术旺季。发生紧急状态时血荒更为常见,如发生群体伤害时。这时候要动员社会人员紧急献血了。
但是二十几年以前大家听说过“血荒”吗?没有!因那时血液是可以“卖”的!因为可以卖,有利可图,部分收入来源有限好吃懒做的人,通过卖血来维持生活。现在我们国家实无偿献血,1997年12月29日颁布,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卖血犯法!在献血法颁布以前,县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等级别的医院可以自行采血,患者术中失血和外伤出血是可以经过处理后自体回输的,加上“卖血”的“血友”,一般不会出现血荒。
献血法颁布后,绝大多数医院失去采血资格,只有西京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等少数几个医院可以自行采血,采供血集中到中心血站,血站设立到县一级。献血无偿,但是用血有偿,医院从血站拿血是要付费的,医院输血还要进行一些必要的化验,并且输血是有风险的,加上医院血库保存血的成本,200mI血到患者手里就2百多块钱了,其中一半多被血站拿走了。血站收费的理由是,采血成本、化验费、储存成本、工作人员工资、奖金等。实际血站领导一个月奖金上万,因为有利可图,血站严禁医院自行采血,所以就出现了各人民医院失去采血和自体血回输的资格。老百姓觉得我用血要付费,所以献血的热情并不高,加上血站领导及各党政机关领导人情用血,血荒随之而来。
本来国家献血法是出于规范用血和献血,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用血,到下面实行的部门就变味了。
浅谈血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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