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尊严
如果江晓渡仅仅是个“务实”的人,也许他会给自己的痛苦找到一个出口,一个实在的宣泄的渠道。可他偏偏还是个“务虚”的人。他爱干净,爱体面,爱自由,在乎一些对“坏人”来说无关紧要的东西。他甚至会因为自己脑海里产生了“探病的亲朋好友不如给点钱”这样俗气的想法而感到羞愧。
他总结自己是个怪物,一个站在生存两端——最务实和最务虚——的怪物。他爱干净甚于爱生活,在意自己的名声和形象甚于生活最本质的东西,这无疑妨碍了他干坏事、做坏人的机会把握。另一方面,他又不过分迷恋生活中人们称之为幸福快乐的那些事。……他自知自己是个在生活中舍本逐末的可怜虫,但他从不因此伤感和自我否定。
不过现在,他却实实在在憎恨自己,替自己感到伤心难过。恨自己不由自主,听人摆布,大小便拉在床上,渴了或者想吐痰时,怎么摇铃也没有应答。那时他真想一死了之,可他连死的力气都没有。
与身体的病痛相比,这种对身体的失控对江晓渡而言恐怕才是更加难耐的痛苦。不管他从前多么拿得起放得下,是个多么“舍本逐末的可怜虫”,会为了“虚妄”的东西而放弃“实在”的幸福,但至少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体现了他的自由意志,所以他从不因此伤感或自我否定。而如今,他失去的是对自己身体的掌控,肉体和意志完全分离,限制他实现自由意志的不再是什么精神“奴斯”,而是他的千疮百孔的肉身,命运强加给他的越来越难以承受的沉重的肉身。
当一个人失去对身体的支配权,维系一个有尊严的存在就会面临极大的挑战;而当一个人失去对精神的支配权,或者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自由意志拱手出让的时候,生命是否依然可以保留其尊严?不得而知。但我却常常在书中看到人在濒死之际皈依宗教的例子。也许屈服于命运和放弃生命个体的尊严本就是同一个概念。
在传统的文人价值观中,我们崇尚的是士可杀不可辱,一种极致的理想化的状态。而在世俗智慧中,我们又相信好死不如赖活着,一种极致的实用主义精神。一个人的尊严需要被侵犯到什么地步,捍卫它的必要性才会超越对死亡的恐惧?又或者,什么样的东西会重要到让一个人可以放弃尊严而苟且偷生?当“虚妄”的尊严被“实在”的痛苦拖累的时候,人应该如何在生死之间做出选择?
……一想到明天的手术将又一次把自己赤裸而千孔百疮的丑陋躯体交给医生,任由他们没有丝毫怜悯的小刀开膛破肚,他就倍感绝望和痛心。他不想在必死无疑的迁延中再度因希望的蠢念而受辱。他决定早日结束痛苦,不去做那该死的手术,保留一点哪怕是想象中的体面和尊严也好。
……在他看来,一个人的尊严竟在死亡的那一刻被毫无理由的完全剥夺。他无法忍耐这种剥夺,他不知道别人的看法,也不关心别人的看法,……
……他痛切地意识到一向被百般护持的人的所谓尊严,在小小的手术台上终究是一败涂地。
老处长在手术台上的遭遇让江晓渡无法容忍自己残破的身躯在下一次手术中继续被践踏。他不想继续受辱。他选择了提前结束。他的“务虚”的一面让他渴望通过主动的选择来夺回对身体的支配权,实现自由意志,结束无尊严的生命,将自己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实在”的痛苦,“虚妄”的尊严,很难说到底哪个才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未完待续)
文/貅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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