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一个人带了三天半孩子,有享受的时刻,也有抓狂的时刻。总的来说还是很享受和孩子独处的时光。孩子的学习能力很强,不知道从哪学会的讲条件,如果我需要他做一件事,作为交换,他很快会表达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尽管他只有两岁。比如,到了饭点让他吃饭,他就会要求看动画片,否则不吃饭。也许成长总是一瞬间。
节后上班第一天带着实习生疯狂订卷,四百多册卷宗整理规范装订确实麻烦,但也得去做。毕竟这件事已经到了不得不做的时候了,总不能离职的时候还被压着订卷吧。
执念这个东西到哪都会有,其实只要想开了也没有什么。曾经很纠结所谓的员额、职务甚至一官半职,现在想想自己都觉得很可笑。人只有先强大自己的内心,继而强壮自己的身体,才会海阔天空,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内心的强大。
曾经设想离职后的出路,做律师是当时的不二选择,毕竟除了懂点法律之外,其他的都一无所知。然而,这是一种典型的混的思维,因为我只会这个所以必须干这个。此种理念之下的行为如果为了一时谋生尚可,但若作为事业来做,势必又会陷入到另一种痛苦当中。
金钱是转换职业的最强动力,做律师能挣到钱,前提是得找到有钱的能够支付得起律师费的客户,为有钱人服务才有可能变得有钱。如果金钱是唯一的目的,那么为什么不直接尝试去做个有钱人呢?比如和朋友一起创业,试着让自己变得富有。至于带有法律情结的律师职业,大可以当个票友,如果那时还有热情。
恨不得赶紧将手中的案卷装订完,将手中的案件移交出去,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提出辞职了。五年前从进来的那时起就没想呆多久,体制内检察官的荣誉在某些时候真的使人处在一种虚幻当中,然而那只是很短暂的一瞬间。
有了孩子之后我经常在思考我应当如何教导自己的孩子,毕竟我是第一次当父亲,市面上育儿书籍尽管汗牛充栋,但是否适用于每个孩子。我最终思考的结果是,如果我希望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我就应当努力地成为什么样的人,言传不如身教,孩子总是在不经意地模仿父母。所以我想做的是,努力成为你所想要成为的人,做你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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