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我太年轻了还不懂得怎么去爱她”。
郑州的早晨有点冷,有人说郑州几乎没有秋天的,冬天却很漫长,吹过得风和微凉的手都成了证明。
突然又想起你和你那毛茸茸的外套,我是极怕冷的,到了冬天,更是不敢轻易伸出手来,记得那时你把我的手放进你毛绒绒的外套里,你的身体很暖和,像冬日里升起的煤炉,热烈的发烫,时至今日再想起那些年久失修的旧记忆,还会留有余温。
大概每个人的少年时都会有那么一个人,男孩或女孩,路过你慌乱的青春期,让你在被爱或者去爱的过程里学会爱,后来她会在你的世界里杳无音信,你也会在她的世界里踪迹全无,而“听说”便成了唯一能够连接的纽带。
从挤满人的驾校公交车上下来,一如往日,放着歌步行回学校,鑫突然给我发消息。
鑫:“她在哪里上学”
鑫:“像不像,好像就是她”,她发来了一张图片,是个微胖的女孩依在火车窗边。
鑫:“她说的还是郸城话”,我感觉她的情绪波动好像有些大。
我:“不是。”
我:“她在南方”
我没有点开那张图片,就已经分辨出来那不是你,现在想来,有些诧异,明明已经很久都没联系,我又怎能有这种斩钉截铁的肯定。
我:“听说她已经瘦了。”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的,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回复了。
鑫:“听说用的真好”
鑫:“你不觉得么”
鑫:“真悲伤,听说”
鑫:“就是,你的世界没我在”
我:“不用剖析的这么透彻”
鑫:“可是别人还记得我们曾经要好的样子”
我:“那又如何,主角都已经忘了。”
鑫是我高中认识的朋友,她送我的第一份生日礼物就是印着你照片的水杯,当然,在那时甚得我心,总觉得她好像很了解我。
细算来,将不联系的时间也算上,我就已经认识你九年了,忘记从哪里看到的说人七年会更换一次身体细胞,大抵七年足以物是人非了。
总想起你看着我问:“你会不会离开我。”
我不记得是否沉吟了一会才回答说:“不会”
可能是当时都太认真,以至于如今还记忆深刻,总觉得这段对话有种预示的征兆。
也许是我太年轻了,不懂得怎么去爱她。
少时的喜欢和在乎总是有些执拗的可怜,好像对方的世界里只有自己才算满意,稍微看到你和别人有些风吹草动,心里的小火苗就蹭蹭地上升,哪料到只会烧伤自己,那些在你和别人欢声笑语时,怅然若失的低落,看你关心别人时,悄悄握紧的拳头,当你被别人喜欢时,捏皱的衣角,所有的一切都成了假想敌,总觉得有什么会抢走你,乱七八糟的小心思像会破土而出的黑暗种子,一旦钻出,便无法抑制地疯狂蔓延,直到席卷所有的理智,战火燃起,破裂和隔阂便蜂拥而至,离散便成了必然。
在你之前我从未觉得自己如此愚蠢笨拙,也不认为自己不会爱人,然而后来我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愚蠢,将原本简单诚挚的喜欢演变成了让人讨厌的占有欲,发现尊重是一个人格对另一个人格的成全,爱你不是强制你的世界里只有我,而是陪你喜欢这世界,人总是后知后觉,像刘若英唱的后来一样:“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你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我慢慢了解到爱的不同形式,温柔或暴烈,纵容或制止,但它们却只有一种本质,这种本质我还未了解透彻,仍需慢慢参悟,爱若是本书,那么谢谢你为我翻开第一页。
还是会想起你,想起你问我会不会离开时认真澄澈的眼睛和那偶尔偷来半日闲时的场景,窗帘拉开,我倚在床头看书,你坐着玩手机,暖洋洋的光打在床尾,不必说些什么,就已满怀欢喜。而那曾岁月静好,未来可期的旧场景在记忆里虽已然泛黄,却还总是惹我失眠,但如今也遇到了会哄我入睡的安眠药,而你应该也有了许多陪伴你的人。
一场感情里掺杂了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而在落下帷幕时又会回归平淡,你是我浮世里偷来的清欢,梦醒走散,终归无缘。忘记是谁问我后不后悔,我没有答案,只是也没想过找回你,我们都无法抵抗时间的巨大洪流,亦或者默认了这场名为离散的劫难,终究还是被人潮冲散,像破碎的镜子无法重圆,而我只愿,仍愿,愿你喜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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