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非同凡想:iCEO乔布斯
>> 其创意目的并不是赞美计算机可以做什么,而是赞美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在计算机的辅助下可以做什么。
>> 这些人大多是乔布斯心目中的偶像。他们都富有创造性,敢于冒险,不惧失败,赌上自己的职业生涯去做与众不同的事情。
>> 自从离开了苹果农场之后,乔布斯就把自己定义为一个反主流文化的孩子,这个定义也延伸到了苹果公司。
>> 极少有其他公司或领导者——可能根本没有——敢于把他们的品牌跟甘地、爱因斯坦、马丁·路德·金、毕加索联系在一起。乔布斯能够鼓励人们定义自己——作为反企业的、富有创造性的、敢于创新的叛逆者——而且只通过使用什么电脑就实现了这种定义。“史蒂夫创造 了科技行业唯一一个时尚生活品牌。”拉里·埃利森说,“人们会因为拥有某些品牌的汽车而骄傲——保时捷、法拉利、普锐斯——因为我开什么车能一定程度上说明我是什么样的人。人们对苹果的产品有同样的感受。”
>> “我们做的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我们是在努力回到好产品、好营销和好分销这些最基本的东西上来。苹果已经忘了怎么把最基本的东西真正做好。”
>> 他的动力源泉之一,就是要打造一家基业长青的公司。12岁那年,他在惠普公司做暑期兼职时就学习到,一家妥善经营的公司能够大量催生创新,远胜于任何一个有创造性的个人。“我发现有时最好的创新就是你组织一家公司的方式,”他回忆说,“如何建设一家公司,这整个概念都让人着迷, 他喜欢控制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对计算机来说,唯一的方式就是制造全套设备,全方面负责用户体验。
>> 乔布斯的一个过人之处是知道如何做到专注。“决定不做什么跟决定做什么同样重要。”他说,“对公司来说是这样,对产品来说也是这样。”
>> 我讨厌人们用幻灯片而不用脑子,”乔布斯后来回忆说,“每次遇到一个问题,他们就做幻灯片。我想让他们投入进去,当场拿出方案,而不是放一堆幻灯片。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人不需要PowerPoint。”
第二十六章 设计原则:乔布斯和艾夫的工作室
>> 自从在第一本苹果手册里宣称“至繁归于至简”以来,乔布斯就以追求简洁为目标。追求简洁不是要忽视复杂性,而是要化繁为简。“要把一件东西变得简单,还要真正地认识到潜在的挑战,并找出漂亮的解决方案。”他说,“这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 为什么我们认为简单就是好?因为对于一个有形的产品来说,我们喜欢那种控制它们的感觉。如果在复杂中有规律可循,你也可以让 产品听从于你。简洁并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也不仅仅是把杂乱无章的东西变少或抹掉,而是要挖掘复杂性的深度。要想获得简洁,你就必须要挖得足够深。打个比方,如果你是为了在产品上不装螺丝钉,那你最后可能会造出一个极其烦琐复杂的东西。更好的方式,是更深刻地理解“简洁”一词,理解它的每一个部分,以及它是如何制造的。你必须深刻地把握产品的精髓,从而判断出哪些不重要的部件是可以拿掉的。
>> 这可以让他看清公司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以及各种事物之间的联系。他会问:“有意义吗?它是否会让我们快速成长?”或者类似的问题。他能够看出事物之间的联系,这对于一个大公司的管理者来说绝非易事。单凭桌上的模型,他就能看出公司在未来三年的发展。
>> 当我发现我们做出的模型只是一堆垃圾时,我惊讶极了,虽然它们从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角度来讲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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