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5岁这个就业年龄限制,我有话要说。设定这个年龄,主要依据是社保改革制度,距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年限不低于十五年才能领取退休金,法定退休年龄最低是五十岁,倒推十五年,即三十五岁,因而由企业率先设立了这个年龄条件,是为了保障就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企业承担过多的风险责任。在当时企业职工就业几乎是零流动性的情况下,设立这个年龄条件也是无可厚非的。后来,公务员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后,用人单位必须明确招考条件,这个年龄条件被照搬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启事之中,演变成为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久而久之,固化为一个必备条件。在就业流动性频繁发生和退休年龄逐渐延迟的今天,35岁这个年龄条件早已不合时宜,坚持采用这个条件不过是一种懒政思想,不愿意承担风险,打破这种所谓的约定俗成的条件限制。在劳动者普遍多次就业、老龄化社会到来、国家提倡终身学习的大前提下,35岁这个就业年龄限制也应该成为过去式,跟着时代跟我们说再见了。
做了多年的HR,据我观察,一般的体力劳动和一般的脑力劳动跟年龄的关系真的不大,跟个人学历、经验、阅历、兴趣、职业敏感度、学习能力、反应能力等因素相关度更大。而且,一般的脑力劳动者如专业技术人员在十年以上持续的专业训练下技术才日臻完善,这个年龄的人从用人单位角度才是最抢手的。一般的体力劳动者则到45岁之后才呈现体力下降的趋势,但仍然可以胜任此前的工作量,男性甚至可以持续到55岁之后。真正体力不支的年龄大概在65岁之后。
况且新增适龄就业人口总数量不断下降,亦即35岁以下人群总量在下降,如果坚守35岁这个年龄限制,部分单位、职业将来可能会出现无人可用的情况,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因而,应该正视这个问题,尽早打破就业年龄条件限制,以应对未来劳动力不足的局面。
打破固有思想桎梏、率先改革创新的垂范者总是企业,这一次,取消就业年龄限制,也是企业率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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