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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磊陈读41【巴菲特致合伙人的信1968/3】

小磊陈读41【巴菲特致合伙人的信1968/3】

作者: 小磊陈读 | 来源:发表于2021-05-05 07:43 被阅读0次

【原文内容·节选】

一、

随信同时附上一份每年必备的“基本原则”,帮助各位每年把理念强化一次。

二、

我们持有伯克希尔.哈撒韦 70%的股份。年末,我们对这部分权益的估值是每股 31 美元。我在先前的信件中已经说过:市场价格支配的是少数股东权益的价值,对控股权益估值没多大意义。在对控股权益估值时(这是从商业角度进行的估值,不是股市里的估值),主要决定因素是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

三、

每年这个时候,总会有合伙人问我,合伙基金是否还不接受新合伙人。我总是毫不含糊地回答:“对。”这个规定没有例外,我没办法,只能把现有合伙人的配偶、儿子、女儿、孙 子、孙女等等都拒绝了(“等等”二字省略的内容,请各位自行补充)。有些合伙人已经是我 的老朋友了,我很难拒绝他们,但是允许新成员加入,会损害所有现有合伙人的利益,而且 我也不愿意区别对待各位合伙人,答应这个,不答应那个。

【小磊陈读·心得】

1、“基本原则”需要不断的重复、重复、再重复,一种文化理念或一种价值观需要落地生根就必须重复贯彻。

2、控股股东的所重视的是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所以对于市场价格波动有天然的免疫,立场往往决定心态。

3、规则需要一视同仁,规则之外,没有例外,否则就失去了制定规则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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