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谈一件“很久以前”的事情,那就是高铁动车上发生的父亲疑似猥亵女儿的事件,有的人或许会问“这不是不久前发生的事情吗?”可是现在的网络舆情就是如此,人们的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然后等待着下一个疑似猥亵的事件,重复如此……
我要趁这件事情还没彻底完结的时候赶紧评论一下,虽然自知我根本影响不了什么,但就如常江学者所说“价值观过不去”,所以不得不说,即便连生存都是问题了还会被各种喷骂。
有人看了题目或许已经开始产生我是“标题党”的疑惑了:好好评论是不是猥亵事件扯什么性教育与没做父亲呢?
我相信大家看完后会有答案。
网民拍摄是无奈之举
在这次事件中,有的人指责这位拍摄的网民拍视频是侵犯别人的隐私,应该把这视频交给警察,先不说为什么这人不去考虑周围的人都冷漠地无视只有她一个人敢去拍摄,我只想谈谈网民公开视频也是无奈之举。
南昌铁路公安处是认定此父亲没有猥亵儿童。
某位律师所讲“法律要保护儿童,也不宜过度介入家庭”
(文章: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590488?from=timeline)
于是很多家庭成员间的伤害就这样“被过度”而忽略掉了。
法律从来不是现成的,法律的维权边界是通过不断曝光而扩展的,法律的执行一样也是如此。
曾经家暴也算是家务事而警察不便过度介入,但因为曝光了受害者的处境,反家暴法得以制定;
在日本如果不是《日本之耻》这部纪录片,人们还不知道原来日本强奸率低是因为熟人之间的强奸不算在内,强奸罪的刑罚还不如盗窃罪,但因为有了此纪录片,强奸的刑罚从三年变成五年,虽然还是力度不够。
如果不是因为曝光与统计,人们还不一定知道大部分的性侵是发生在熟人之间的。
因为有人曝光,人们才得知受害者的处境,才肯去推动法律的完善与法律执行的不含糊,才渐渐明白家庭与熟人不应该成为庇护性骚扰与性侵的保护伞。
所以以其指责曝光不好,不如指责为什么保护不周,没有更好地通过教育让大家守住底线,孩子都说“爸爸,我疼。”。
此文底下还有人说只是亲热骂关心的人是神经病,亲热不可违背意愿,不要以亲热的名义去实施侵害,更不要自己没意识到还骂人神经病。
这次曝光,让我们看到法律的不完善(比如猥亵的定义依然很模糊)、周围人的无视(只有一个人敢录视频,其余人在干什么呢?)、铁路公安处的处理不周(什么叫因为他们是父女所以不构成猥亵罪?)、大量网民没权利意识(即便是自己的孩子也不可违背其意愿侵犯其身体权)。
因此还能指责网民曝光吗?
孩子有求救吗?
从网络上传出的录音来看,孩子是有求救的。有的人说“爸爸,我疼”算什么求救啊。那请问什么样的求救才算是求救?
况且,退一步说,就算是没求救吧。在当前孩子和一些女性因文化的问题导致不敢求救时应该拉他们一把而不是考虑未来人人都敢求救的世界。
问题是,即便听到孩子的呼喊说“爸爸,我疼”,但周围的人视而不见唯有一人敢去录制,实在让人心寒,我们怎么能一边叫大家要敢于呼叫但一边又对呼救后众人的冷漠视而不见呢?
视频中的父亲到底有没有猥亵幼女或性骚扰、性侵?
北京林业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方刚认为:此事中的父亲是侵犯了孩子的身体权。
虽然大家对性骚扰的定义不一致,但这主要是集中在无意间的骚扰算不算性骚扰,但若按照此文方刚老师的说法,此人性骚扰是避不了了。
谨慎地补充一下,这里的无意间是指类似于不小心碰到女生胸部这样的无意,但视频相信大家都看了,这样的行为很难说是无意。
此事搞不好还有性侵的嫌疑,因为人们对性侵的理解不只局限于阴茎插入阴道,而猥亵也是性侵的一种。
家人和熟人不应该成为性骚扰甚至性侵猥亵的避风港,此事换成是陌生人猥亵是妥妥滴。(网友反问南昌铁路公安处:“父女关系就可以随便猥亵?”)
猥亵、性侵等说法是扣帽子吗?
有条微博写道:
对于“父亲被疑猥亵幼女”事件,请看方刚老师的解读……
媒体似乎很喜欢扣“猥亵”“性侵”的大帽子……但是对于局外人,千万不要带着自己的价值观去判断,这件事能看到的客观事实,就是父亲侵犯了孩子的“身体权”……当孩子说“不”的时候,不管你是谁,都要停下来……
首先,我要为这条微博点赞,因为相比于说“那父亲只是在女儿玩而已”,能引用方刚老师“侵犯身体权”的说法算是进步了。有人说把问题归结于身体权会导致为坏人开脱,但身体权的侵害有分轻重,所以不一定是会为坏人开脱。
所以,人们说性侵、猥亵不一定是扣帽子,因为身体权有分轻重,性侵与猥亵也有。
正如我前文所提“性侵不局限于阴茎插入阴道”,猥亵也可以包括父女之间违背意愿的亲吻抚摸。网友媒体将其说是性侵猥亵不一定是要将人入刑而是要引起重视不能因为他们是父女就忽视。毕竟熟人间的侵害占据大多数,基本上每个女孩或多或少都有此类经历。
就像广义的性别暴力还包括性骚扰一样(性别暴力内涵的扩展),媒体理解为性侵猥亵只是不同的理解,如果这就叫扣帽子的话,那么理解为侵犯身体权也是扣帽子的,因为还有人说这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亲子关系还拿给孩子洗澡做比喻,该微博怎么不说说他们呢?
其实在一个认为可以不顾孩子与女性的环境下,不管是说侵犯身体权还是猥亵性侵也好都是扣帽子,侵犯身体权与猥亵性侵本来就是同义词,为何要纠结字眼而忽视更多人连所谓的侵犯身体权都不认为呢?
顺便说一句,任何关于人的判断都不是客观的,不管是发微博也好,还是媒体报道也好,纠结客观的时候要问下自己的判断是不是客观?难道身体权的判断就比说性侵猥亵客观?认为这不算性侵猥亵但别人认为是,凭什么认为侵犯身体权的定义就客观了呢?
所以以其讨论是否客观与叫性侵猥亵好还是侵犯身体权好,不如去考虑为什么很多人还很喜欢打着亲戚关系纵容侵害,作为精英阶层应该懂得“共情赋权”而不是去纠结字眼或去规划定义,毕竟这不是什么学术研讨会,不要说自己不是精英,比起很多发不出自己声音的底层,我们还算好的了。(关于“共情赋权”请看:常江、金兼斌:米兔运动、介入式文化研究与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没做父亲就无法参与讨论?
前文提到,有人说那只是父女的亲热,大骂关心的人是神经病。在陈迪WINSTON的这期“陈迪说”里更是提到有人以“你们没孩子所以根本没带过孩子”为名义去骂别人道德婊,他们竟然拿给孩子洗澡来与动车上父亲将手伸进女儿衣服里、不顾女儿意愿地亲吻等来做比喻。【@陈迪说 : 没做父亲就无法参与讨论?】
视频底下有人评论道:
确实看到很多言论认为激愤的人是因为没有生过孩子,但实际上我自己和身边已育的女性看到视频都会觉得构成猥亵。如果因为这个家庭认为是常态公安机关就作罢,这才是真正的病态。国内对猥亵的定义和幼儿的保护及幼儿的性教育的含糊不清让猥亵成本太低了!国内87%的幼儿性侵和猥亵都是熟人甚至直系亲人!
方刚老师也表示:
这个父亲很可能对肢体接触的界限概念不清,还需要学习和成长,另外,他的问题还在于没有尊重孩子的意愿。
所以说哪怕是有孩子的能这样对孩子吗?有孩子可不是漠视孩子意愿和伤害孩子甚至骂别人道德婊和搞年龄歧视的借口呀。毕竟带娃错误还执迷不悟还不如不带,省得伤害孩子影响孩子一生。
正如评论员陈迪所说:
无论是否违法,男子对待女儿的方法都是错误的。女孩已经明显挣扎,父亲还不停手,这会给女孩输入“别人可以违背我的意愿触碰我的身体”的错误认知。很多女生走上社会后,无法坚决地对侵害自己身体的行为说“不”,经常也是与小时候错误的教育、扭曲的经验有关。
坏的性教育不如不教育
我相信比较聪明的人应该开始明白为什么我要扯到性教育了。
性教育不局限于“身体构造”的知识还包括人际交往等,像“别人可以违背我的意愿触碰我的身体”的错误认知也是属于错误的人际交往的范畴内,本来好的性教育是关于人格的全面成长,但坏的性教育只会带来各种扭曲。
性教育不局限于父母等家长,还包括整个社会的态度。很遗憾的是,关于这件事情说是“这是父女亲热,你们别大惊小怪,道德婊”与说是“这是猥亵与性侵,我们应该给女性从小就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而不是长大后责怪她们不检点”的似乎各占据一半,其中还夹杂着一些在纠结“这到底是侵犯身体权还是猥亵或性侵啊”的“纠缠字眼学术派”与“孩子到底有没有求救”的“追求100%真相考究派”。
方刚老师如是说:
性教育做得好,孩子受益;性教育做得不好,还不如不做。
可惜的是我们无法叫整个社会都不做性教育,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就是在对孩子进行性教育。错误的性教育与正确的性教育都是在言传身教,不同的是错误的性教育根本不用什么系统的学习,他们把他们小时候得来的错误扭曲的经验传授孩子,而自己的孩子再传给下一代除非后来孩子们遇到了学习正确性教育的导师。但正确的性教育又能改变多少错误的性教育所带来的遗祸呢?
性教育如同所有的教育一样,任何坏教育不如不教育。
也许大家应该学习下方刚老师的赋权式性教育,虽然我觉得方刚老师关于身体权的说法有些太笼统了不够引起重视,但总比连孩子身体权都直接忽视认为血缘可以代表一切的人来得强。
从此事来看,果然性教育是终身的事,而且早学早好,不然等酿成大错想学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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