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直觉得幸福就是有钱花,有人爱,亲人安康,家庭和睦。但是今天从阿德勒心理学中学到了一个观点,即他认为幸福就是主观上“对别人有用”。
什么意思呢,就是我做了一件事,让我内心觉得对他人有帮助,不管别人如何看待,只要自己觉得对他人是有用的,就是幸福。
哇,这个观点让我耳目一新,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奉献精神吧,格局比我理解的大多了。
那这也让我意识到,在人际交往中,我应该始终要有一种奉献精神,不要总想着对自己有没有好处,值不值得做这些问题。
一旦陷入这种思想状态,我们定当会与身边的人产生勾心斗角,一定会因为种种事情而让我们感到烦恼,那自然就不会有幸福感而言。
我们真正需要做的是活的坦坦荡荡,尽己所能帮助他人,在人际交往中,把他人当做“伙伴”而不是敌人,从而形成一个共同体的感觉。
更不用在意别人怎么看待我们,怎么对待我们,因为那是别人的事,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做对别人有用的事,而不去考虑其他,如此,我想一定能够活的幸福吧。
当然从具备这种思想到真正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是有一个过程的,这个过程可能还很漫长,但我们只需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相信终有一天能够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并且对幸福也会有一个重新的定义。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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