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本:绝声(圣)弃知(智),民利百负(倍)。绝仁弃义,民复畜(孝)兹(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报【朴,少私而寡欲】。【四字全部参毁】
乙本:绝{声的繁体字上半部分}(圣)弃知(智),而民利百倍。绝仁弃义,而民复孝兹(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报朴,少私而寡欲。绝学无忧。
王本: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慈孝。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报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订正处:
1、“此三者”订正为“此三言也”。
2、“故令有所属”订正为“故令之有所属”。
3、“少私寡欲”订正为“少私而寡欲”。
4、“绝学无忧”应放在今本19章文末。
王弼注:圣智才之善也.仁义(人)[行]之善也.巧利用之善也.而直云绝.文甚不足.不令之有所属.无以见其指.故曰此三者以为文而未足.故令人有所属.属之于素朴寡欲.
心本《德道经》第十九章整理如下: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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