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前有那么一个人男人,他长生不老,不死不灭。
他不知道自己是谁,来自哪里,又去哪里,就这样他孤独地度过了几百年。
几百年后,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命中注定的女孩。
四十年后,她变得老了,容颜不在,白发苍苍。
四十年后,他还是他,一样年轻,一样俊朗。
同村的嘲笑他是妖怪,不同村的嘲笑他娶了一个老太太。
她老了,走不动了,他背着她走进了山林,躲避世人。
一年后,她死了,他还活着。
二
山林的那个不老的男人,埋葬了他苍老的爱人。
没有未来,只有过往,不灭的男人,独守一个人地森林。
过了三百年,他从山林走出,世界变了样,记忆也变了样。
没有了古刹,没有了佛塔,尽是高楼大厦,他忘记了她。
偶遇不是邂逅,黄昏下的她,不是曾经的她,一样的是她独自行走在一段小路上。
他抬头看了看,眼睛发亮,发现了她,看到了十八岁的她。
破衣在身,窘迫在心,他扬起了头,擦肩而过。
她不认识他,一个陌路的男人,没必要过问他的故事。
三
身褴褛,那个不老的男人,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邂逅十八岁的她。
她回眸看到了一个乞丐,又转过头来,独自向前走,背影也会成为风景。
全国解放,妖怪们纷纷躲避,而他是人是妖,似知非知,他挖出百年前的金子。
大红歌,绿皮车,她戴上了肩章,黑亮的长枪握着。
开了店,买了田,谁知又被打成反派,他被一群兵绑在柱上,打成了骰子。
红袖章,金星帽,她站在台下望着早已经忘记的他,血流满地,她相信他死了。
不死何?不灭何?血肉重生,他又从台下走下来,众人大呼妖怪。
她跑上台来,用绳子再一次捆绑了他,他望着她,眼框里都是泪水。
众人用砍刀切碎了他的身体,摘掉了他的头颅,血液浸红了地板。
她害怕地躲在一边,跟着众人把他的残肢扔在荒野。
不知几何,他醒了,厚厚地土埋葬了,身体已经长全,他破土而出,抖了抖身上的土。
三年大饥荒,她没了工作,家人全部饿死,她疲惫地走在河堤上,两眼无神。
他也走在河堤上,不死不灭不代表不饥饿,他忘见了她,一个饥饿的女孩。
她看见了一个乞丐,给他捧上一碗热腾腾的肉,肉很香,他并没有吃。
她逐渐离不开这个男人,因为他的那碗肉很香。
夜晚繁星,他搂着她肩膀,她吻着他的唇,她说她会爱他一辈子,他笑笑不语。
日未黎明,她揉揉了双眼,趁着月光,她看见她爱的人,拿着匕首刺向他自己的身体,剜下一块肉来。汗水泪水,他忍着剧痛,把肉一片又一片切开,放进沸水里。
她恍然大悟,心疼不止,她哭了,却又不敢发出声音。
太阳依旧,他端着肉,他拒绝吃,他不知道为什么。
他哭着让她吃,她哭着死活不吃,只是搂着他说爱他,那怕他是不老的妖怪。
三天后,她没有了哭声,只有冰冷的尸体,爱她的人眼睁睁地看着她饿死,无能为力。
四
饿殍遍野,人迹全无,他抱着她的尸首,来到几百年前的山林中。
坟冢累累,却只一人,他抚摸着她的秀发,吻着他冰冷的唇,嚎啕大哭,便把她埋在坟墓中。
弱水三千,只饮一瓢,他望着那些坟冢,又盼望她的来世,他说他再也不下山,不想在遇见她。
相思红豆,偏生挂念。十年后,他还是下了山。
缘又是缘,情又断情。十年后,她还是一个姑娘,他还是一样年轻。
她说,她死了爹娘,无依无靠。他说,他找到了爱人,尽在眼前。
小书包,大字报,她跟着他穿过造反的人群。学生叫嚣着打倒老师,老师哭喊着冤枉。
他偷偷去买了小菜,店主又被学生揪住,剃成阴阳头,他战战兢兢,饭菜被打翻在地,他们让他滚,他慌忙跑了出去。
她默默地等待他,却不见他回来,夜幕降临,趁着月色,她看见他两手空空。
他牵着她软软的小手奔跑,蹲在隐蔽地方,掏出一个烧饼,那个私藏的家伙。她笑了笑,一口咬成月牙状。
那一天她问他多大,他愣了一下,胡说自己二十岁。她想认他为哥哥,他望了望她只剩下一半的烧饼,点了点头。
世道大乱,人造了孽。他带着她上了山,一年两年,他们过着艰苦的生活,她长大了,美丽动人的十八岁。
她不再愿意让他搂着她,哪怕他是哥哥,哪怕他还是一样年轻。她说她想下山去当兵,他伤心地答应了。
他把自己所有的粮票都塞给了她,只留下小时候她给他打的围巾。她坐上了火车,很远很远,他望着望着,泪流满面。
他给她写信,寄过去很多吃的。她说她过的很好,首长特别照顾她,她说她不再是曾经吃烧饼的少女了。他开心后又有点伤心。
他想去找她,坐上火车,不远千里,却被大兵赶了出来,他转身离去。
两年后,她写信告诉他,他要结婚了,和哪个照顾她的首长儿子,她说那个人很好,英俊有文化,希望他能到哪里去参加婚礼。
又是一夜落花雨,残叶堆离散。他写信告诉她,他准备离开了,去一个永远没有她的地方。
雪上痕,心中恨,爱够了,伤够了。那个不老的男人踏着冰雪,穿着厚重破衣,拿着竹杖。
街道上都是人群,男男女女,花花绿绿,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故事。
五
那个不老的男人最终又从沉睡中醒来,他轻轻地揉了揉眼睛,使劲从床上拖起自己疲乏的身躯,安静地坐在木床上瞧了瞧家里的一切,看了几眼,不由得有点垂头丧气。小木屋的屋顶露了一口大洞,透过洞口他可以看到升在头顶的太阳,而春风也毫不客气地拜访了他的小屋。他又看了看自己的锅灶,上面已经落了一层厚厚地灰尘,这时他才恍然发现自己已经沉睡了一个春秋。
他跳下床,推开柴门,迎面而来的是春风和沁人心脾的花香,他深深地一口气,忽觉肚子咕噜咕噜地响。
他随手从小院里拿起一根木棒便兴致勃勃地打猎了,在深山中他杀了一只野兔,便它烧了吃了干净。
他拍拍自己的肚子,打了饱嗝便躺在山坡上睡觉。他望着头顶的密林想一想自己又要一辈子躲在山林无忧无虑地生活就感觉好笑。
就这样他在招摇山上呆了三十年。在这三十年间,他过着野人般的生活。没有衣服穿,他就狩猎一些野兽做几件简陋难看的衣服,没有食物的季节他就吃虫子和树皮,没有人陪他,他就养了一只鹦鹉与他解闷,有时他我会想起女人,寂寞难耐时,他就拿着武器趁着夜色跑下山去,寻找一户富裕人家,夜间翻墙而入捉他们家的千金女儿。
他仍旧记得第一次捉的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约十五六岁,长的漂亮动人。那个小姑娘被捉到山上时哭哭啼啼,无论他怎么哄都无济于事,吵得烦了,他也就恼了。他恶狠狠地拿着刀子架在小姑娘的脖子想要玷污小姑娘。小姑娘奋身抵抗,嘴里破口大骂他是畜牲,他不管她的辱骂就是上下其手扯她的的衣服,直到她被剥的赤条条地蜷缩在小木床的一脚瑟瑟发抖。他一下一扑过去,却被她一脚踹在裤裆处,他哀嚎一声滚下床,痛的哇哇叫。
他更是恼怒又一次扑过去,这一次他得逞了,小姑娘的被他牢牢地压在自己粗犷健硕的身躯下,他亲吻着她的耳垂,她却恨恨咬他的脸。
他把舌头伸进她的口中,她流着泪水一咬牙把他的舌头咬掉,鲜血瞬间流出她的口腔。他疼痛难忍松开她的身体,跑下床去,夺门而出。
她吐出他的舌头,扔在窗外,又舀一瓢水把口中鲜血清洗干净,待一切好了便穿上衣服准备逃走。
谁知她刚走出门,就看见他一动不动坐在柴门口的石头上,望着自己。
她知道自己走不掉了,便回到屋里,寻思改天伺机逃走。傍晚他从外面送递给她一只烧鸡,便又跑到外面的石头上坐着,她看到烧鸡也是饿了,便接了烧鸡尽情地吃。
她再一次想夜晚逃走时,又被坐在柴门口的他拦住,他看了看,一脸伤心对她说:“我只是想让你陪我说说话”刚说完,小姑娘就吓得魂飞魄散跑回屋子里,又用木棍抵着木门,生怕那个没有舌头还能讲话的妖怪进来。
尽管如此,他还是每日给她送吃的,偶尔会给她摘一支漂亮的牡丹花。一日,她终于愿意和他说话,而说的第一句话却却是:“我……想……洗澡”。他听了笑得像个孩子飞快地跑到院子里找了几块木头做了一个圆圆的大木桶,又烧了几锅热水。他晃悠悠地把木桶搬进屋子里,把热水注入木桶,又在水桶上撒了大量的桂花花瓣,便笑着离开了。
她褪尽衣物,蹑手蹑脚地走进水中,手轻轻地在水中拨动,桂花花瓣在水中打着转,时刻又散发着香气。她满足地洗着澡,心里对外面的妖怪有了一思好感,但是这种好感又转瞬即逝。
月亮很亮,满天的繁星很美很美。他静坐在石头上傻傻的望着遥远的牵牛星,望着望着傻傻的笑起来。
一个月后,她又对他说她想一件新衣服,他高兴地连连点头。他兜里揣着最后存的金子,穿上三十年钱还能穿的留衣服后下了山。他穿过几条山路,在最近的城市里买了一条漂亮的白色连衣裙,又买了一朵漂亮的玫瑰花。城市的漂亮女服务员说玫瑰象征爱情,送给女孩子一定能让她开心,他听了便信了。
天黑之前他赶到了小木屋,然而小木屋的窗户已经破烂不堪,显然是被她用重物砸的,他推开木门,屋里已经空无一物。
当他知道她跑了的时候,心里很难受,眼泪禁不住流下来。
他傻傻地坐在床上,没有抱怨,没有流泪,没有叹气。这时外面冒起一片火光,他趴在窗上望了望,发现外面一群举着火把与村民,他们个个来者不善,嘴里还喊着杀妖怪。
瞬间大火湮灭了小木屋,他本想带着那多玫瑰花逃走,却被掉落的燃烧的房梁挡住,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玫瑰花在烈火中化为灰烬。
他拿着那件连衣裙跳下窗,却不慎摔倒,嘴上吃了一口泥巴。村民拿着火把找到了他,几个村民把他按在地上,用绳子捆了个牢固。
她站在村民中间恶狠狠地盯着被抓住的那个妖怪,看到他眼睛里的惊恐,她高兴极了。
一个村民把他手中的连衣裙夺下来,扔在火中,又在他胸膛捅了十几刀,只见鲜血把土地染红。他痛苦哀嚎声被堵在口中麻布阻断,唯一看到的是他的眼泪与鲜血流淌下来。
村民把他的尸体大卸八块,生怕他这个妖怪复活。她提议村民把他的身体埋在不同的地方,并且上面散满了大量的驱鬼符。带头的村民夸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
黎明太阳升起,他的脖子以下的身躯已经重新长全了,他感觉压在身体上的土壤闷的慌,便扒开泥土破土而出。
他知道自己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家,总感到莫名的感伤,但是又重新打起精神欣喜地下了山。
六
他自从离开了小木屋已经在外面流浪飘泊了二十年。二十年他相貌没有一丝的衰老,头发倒是剪了上百回,为了活的不像乞丐,他不厌其烦紧更换发型的时代潮流。
他没有任何法力,只是不老不死,不懂什么风水算命,有时候他想当个江湖骗子当做营生,但是他生的俊俏,粉面白牙,没有人信他。反而挨了不少打骂,本有的钱也被那些人抢光。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发现社会突然大变样,一群西洋鬼子出现在上海街头,他们昂首挺胸,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这群西洋鬼子在他的印象里和一百年前没有什么两样,都是让他极其厌恶的。后来有一天,他从街头的喇叭里听到了社会变样的原因――改革开放。他不知道改革开放是什么意思,因为千年的生活已经让他对未知的东西产生了探知的厌倦。
到底是改革开放了,社会变了样,他的街坊邻居都丢了锈迹斑斑的老牌解放牌自行车,换上了样式奇特的洋式自行车。他没有钱换自行车,但是又怕别人嘲笑他车旧,便重新为车刷了一层红油漆,但是邻居的眼睛却异常的明亮,一眼就认出了他的把戏。开革开放了,他决定找一个一个体面的工作。他有千年的记忆适合当一个教书先生,但是他怕不老不死怕露馅,只好将就在一个饭店里当了服务员。他生的好看,惹得一群女顾客老是盯着他看,盯得久了,他也会害羞的不行。有一天,一个穿着时髦的女顾客往他的口袋里塞了一千块钱,并示意他跟着她走。他来不及猜忌,就被她拉拉扯扯推搡着离开了店门。她领着他进去了一家高档的酒店,又递给他一瓶进口的可口可乐,给他换上一件进口美国阿玛尼。他大瓶咕噜噜喝着可乐,坐在皮沙发上看着黑白电视机上上演的电视剧。她从浴室里走出来,望着沙发上的他甩着湿漉漉的头发。他扭头看了看,看见她穿了一件薄如蝉翼的水银色浴袍,两条修长白腿在金黄色的灯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这让他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毕竟他已经四五十年没有碰过女人了。她一把搂住了他腰,顺势依偎在他怀里说:“你跟着我过吧!我保你衣食无忧,天天吃穿美国进口的!”
他一把推开她低着头说:“你有丈夫了”。她听了顿时怒了,一脚踹开他骂道:“滚出去”。他站起身来,脱下西装丢在沙发上,望了望了放在桌子上的可乐,忍不住伸出手拿走了。
自从那件事之后,老板就炒了他的鱿鱼,他无奈的领了微薄的工资又找了一家录像厅的工作。
这件工作是好的,不累又能看各种电影,有时候他很享受这份工作。一到夜里,录像厅里就会放一些外国走私大陆的桃色影片,他不喜欢看这种东西,只是看到那些观众面红耳赤的样子感到十分的好笑。
以后的十几年里,他一直单身,没有再找女人,虽然不少漂亮女孩子向他疯狂示爱,他也爱搭不理的。
在市面上突然出现了手机这种产品时,他毫不犹豫把所有的积蓄都用了买了一个诺基亚。他每天都拿着诺基亚在新邻居面前炫耀,吹嘘外国产品就是比国产好,惹的邻居都嫉妒他。
他从来就没有什么积蓄,因为不老不死,又没有老婆,生活自然也就无所顾忌些。
一晃又是十年,他已经买了新牌的苹果手机,但是还是买不起阿玛尼。为什么要买阿玛尼呢?只是他不知道那条神经出差错,竟然喜欢上了一个已经有了男朋友的女孩子。他不敢告诉她,也不敢和她说话,只是默默的关注她,得知她的男朋友整日穿一件阿玛尼时,他暗暗的发誓也要买一件阿玛尼。
后来他买了一件美国进口的正牌阿玛尼,骄傲的在她面前晃来晃去。她看见了他穿上阿玛尼的样子,捂住嘴笑他即使穿了一件阿玛尼也是土鳖的样子。他有点难堪和羞耻伤心的走了,后来他又发现她的男友又买了一辆敞篷红色法拉第,这让他彻底断了追求她的念头,毕竟人家已经领先了自己三百年呀!
七
他从爱慕到最终放弃的行为并没有让他消沉几天,不到三天他已经把那个女孩忘的干干净净了。
他不想见她,便想向老板辞了工作。老板见他主动辞呈,眉开眼笑地问他是不是干的不开心?他讨厌眼前这个满面油腻,虎背熊腰地老板,因为他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地虐待他,时常对他大喊大叫,弄得他心烦。有时候老板把他逼急了,他恨不得拿起刀就把老板乱刀砍死,但是又害怕疼。毕竟他虽然被碎尸万段也能长好,但是疼痛是他不想忍受的。老板见他没有说话,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推到他的跟前。他低头看了看黄色信封,信封干瘪干瘪的,明显里面并没有塞多少钱。
他有点生气,头也不回地转身把信封踹到裤兜里,大步流星地快步离开老板的办公室。
没了工作,他有了无尽的烦恼,吃不好,穿不好,日子艰苦许多。他不想坐吃山空,也不想活的太窝囊,于是硬着头皮找了一个教师的工作。
教师的工作还是出其意料的轻松,整日教一些孩子们读唐诗宋词,也符合他的兴趣。他告诉学生唐婉没有写过《钗头凤》,课本是瞎编的,结果班级里的小女生撅着小嘴恶狠狠地瞪了他几眼。学生的质疑,他不敢解释,他总不能解释自己曾经是陆游唐婉的朋友吧?
教了五年书,他竟然突发奇想的想结婚。他的结婚对象是同校校长的女儿,他自身还是喜欢那个女孩子,平日里他们经常一块旅游逛街,别人看了都说他们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女孩子一听别人的赞扬,兴奋的挽着他的胳膊笑着炫耀几句。
结婚以后的日子并没有想像的那般好,女孩子变得越来越娇纵,对他越来越来看不起。她经常抱怨他不争气,挣不了大钱,也评不上什么领导职位。他起初还争辩几句,但时间久了也就懒得搭理她,因为对于他来说,爱情这种东西,自己已经腻味了。
直到有一天,他下班回家,隔着客厅,自己的卧室传来她银铃般的呻吟声和陌生男人的喘息声。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其实他心里已经不怎么喜欢她,但是她的背叛还是让他感觉受到了侮辱。他一脚揣开卧室的门,看见她正在和一个肥硕的男人在翻雨覆雨。男人见他来了,惊慌失措地提起内裤就是滚下床,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而她更是角色铁青,眼泪哇哇的往下流。男人见他没有上前对他拳打脚踢,战战兢兢地穿起裤子朝着房门一路狂奔。
男人跑了,她更加害怕了,她害怕自己会惹恼自己的丈夫,便梨花带雨般哭诉,希望他能原谅自己的背叛。
他望了望蜷缩在被窝里的她,问他那个男人是谁,她结结巴巴的说是市教育局的副局长。她接着又说自己知道错了,乞求他的原谅。他沉默了良久,选择了原谅她的过错。
不知何时,她就被调任到了教育局当了副局长的秘书,并且她对待他的态度越来越恶劣。
他不知道自己是倒霉还是不幸,自己悄悄又遇到了她与那个男人在自己卧室颠鸾倒凤。这一次和上一次相同,还是一脚踹开了门,还是看到他们在床上之前相同的体位。那个男人听见门开的声音吃了一惊,扭头望了望了他,便面不改色,从容不迫地她的身上跳下来,不紧不慢地穿着花色内裤和名牌阿玛尼衣装。她也望了望他一眼,也面不改色地坐起来,慢条斯理地穿戴自己的衣服。那个男人穿好衣服,打好领带之后,又对着镜子照了照,擦了擦眼镜,搓了搓脸庞,带上眼镜,直到满意,他才提着黑色公文报大踏步地向卧室门走去。那个男人与他相遇的时候,男人停住了脚步,望了望了他,又趾高气扬的扬长而去。
她也对着镜子打扮了许久,尤其那红唇她涂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满意才扭过头问看向他。
他感觉自己并不是这个家的主人,而那个男人才是这个家的主人,自己不过是误闯去她世界的一只小鸟。她问他吃饭了没有,他说自己一天没有吃饭了,她笑着说我已经吃饱了,你如果饿的话就出去吃吧!床头抽屉还有五百块钱。
她说完又从床头抽屉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他,他没有立即接着,而是看了一眼,发现是离婚协议书。
他说他想去客厅谈,她点点头没有反对。到了客厅,她递给他一支笔,笑着让他签字。他接过笔,但是并没有立刻签字,而是扬躺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从口袋烟盒里掏出一根香烟塞到嘴里面,吸了一口,吐出一圈圈烟圈。她狠狠地斥责他不要在客厅里吸烟,但这一次他没有向往常一样示弱,而是由着性子执意接着抽烟。
她拿他没有办法,只好静静地等他抽完烟以后再谈签字的事情。他抽完一根烟之后,直起腰来,拿起笔来,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离婚了,也是活了几千年的第一次离婚,他感觉自己离婚场景有点莫名其妙,甚至有点荒诞可笑。
他这次决定去找他的朋友,他这朋友是一只狐狸精,几百年前曾经和自己相好过,但是相好了几年也就不好了。因为狐狸毕竟不是人,他们虽然都是人身子,却怎么也过不到一块去。
很不幸的是,他没有找到那个狐狸精朋友,他有点绝望,连死的心都有了。这次他决定去死,但是却又想不出新型的死法。他几千年寻死过上百回,但是却没有一次死成,痛不倒是增添了不少。想当年后悔没有懂什么预知未来的法术,不然可以提前去日本接受原子弹的轰炸了,说不定自己就能顺利的死成了。怎么死他都怕疼,怎么疼他都想死。他现在又面临如何寻死的千古难题了,真是可爱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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