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的同一时间,他准时出现在了我办公桌的对面,装束几乎跟上次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上衣系了一颗扣子。
地板上的阳光还是一样斑斑点点,几乎跟那天没有任何差别,这几乎使我怀疑是否自己踏进了时间的循环轨迹,就像《土拨鼠之日》一样,无休止的重复此刻。
他的开口让我否定了自己这本就不切实际的想法。
“很高兴又一次见面了。”显然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他的语气依旧满含着柔和。
“我从早上开始就一直期待着你的出现了,我很喜欢听你讲你的故事,即使此类的故事在现代小说中一抓一大把,但都不及你的真实,我也很难体会到作者的情感变化。而这面对面的表述就大不一样了,我几乎是能拿捏你的每个细微的表情的。”我边这样说着,边给他倒了一杯水。
“感谢你没有对我的讲述生出厌恶的情绪,看来我的担心倒是多余了。”
“怎么可能呢?恰与厌恶相反,我是喜欢的不得了。”
他没在多说其余的客套话,我也希望他是这样的,若是客套话一旦再多,那这谈话就显得生硬、尴尬了很多。我猜他也深深地明白这一点的,因此,他一个转折,就轻松自在的进入了后续的故事中。
在认识女孩之前,虽然他也喜欢写些东西,但都是流水账,谈不上美,更谈不上营养。但在认识女孩之后,他竟然学会了写诗,而且自己感觉并不比书本上的诗差多少。大概是他那沉睡的神经被这世间的美好唤醒了,他的头脑已经在构造词句的回路中停不下来了。
给女孩写过几首诗后,准确的说是从给她写的诗中选了几首送给她后,女孩与他的话也比原先多了起来。对话的能容也不仅仅只局限在相互之间必要的客气话了,女孩的语言多了几分俏皮,表情也是如此。这使他每天兴奋的手足无措,也总是在做某一件事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傻笑起来。有不知道的人以为他的脑子有什么问题,对此他完全不在乎,女孩那美好的画面抵过了一切。
当然,对女孩的这般痴情,也没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他还是去上大部分的课程,每晚都到图书馆读书下、写字,也仍旧隔三岔五的与朋友出去聚会。只是在心里多了一个永远惦记着的人儿。下雨时惦记她会不会被淋;早上惦记她有没有吃早饭;夜里惦记她能不能安心的入眠……凡是他所能想到的事情,他全都记挂着女孩一份。
之后的日子里,那制造偶遇的笨拙的方法,他依然经常使用,只是地点不再局限于初时的那个拐角处了。女孩宿舍楼下、女孩上课的教学楼下、甚至是女孩上课的课堂上他都会去客串一个偶然出现的旁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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