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去韦曲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费领用手续,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一次性告知的重要性!
第一次是春节前去的,工作人员看了我的资料说:需要户口本。
第二次是三月初,工作人员说:疫情期间暂时不办理。
今天是四月份了,政府各单位都已正常上班,我拿着准备好的资料,9:10到韦曲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说:没有拿结婚证,办理不成。
我说:同志,能不能一次性告知我,都需要什么资料?
“这是你们单位的事,我们没有义务告知你!”她悠悠地回答。
我们单位不是办理此项工作的专业部门,肯定没有他们掌握的政策多。
我返回家拿齐了她所说的全部资料——三份申请表、独生子女证、户口本、结婚证。心想现在可以办理了吧,没成想,工作人员又说:申请表怎么是你单位计生办的章子,需要单位行政公章。
“同志,我们单位就是计生办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我笑着解释。
“不行,这个不行,必须是单位行政公章”她大声说。
“我不是第一次让你看资料,都来了四趟,你现在才说申请表的公章不对,你为啥第一次不说呢”我据理力争。
“再说,我们单位有独生子女的退休职工,他们办理独生子女费领用手续都是加盖的计生办公章,所有的街办都给办理了呀!我打电话给我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你问问!”我坚持着。
我们单位的同事给她解释后,她不高兴地说:这个手续应当是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办理,我们本来不接待退休人员的。
政府的对外窗口人员竟说如此的话,那就不要把此项工作放到对外窗口来办理!
我们供电部门的营业厅,早在2001年就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书,当年我也在营业厅工作过,这都20年了,韦曲街办的对外窗口还有如此的工作人员!
我到长安区政府大楼内,找计生局盖公章非常顺利,负责此项工作的一名女同志亲自带我去加盖了公章。
通过这件事,我深刻地体会到窗口单位一次性告知的必要性、重要性,可以减少客户少跑多少冤枉路呀!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行政相对人或其他办事人员到受理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宜或进行业务咨询时,经办人员应当一次性详细告知其所要办理或咨询事项所需提供的资料、应符合的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的制度。
当年我是这样要求我们营业厅的工作人员:
一次性告知应以方便客户办理许可事项为原则,热情服务,告知过程中要注意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对简单明了的事项可采取口头告知形式,告知事项较多或内容复杂,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对于客户申请新装、增容、减容变压器手续,办理更名、过户等变更手续,受理窗口应配置多种形式、简单明了的告知单或告知书。
因客户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时限等,对不能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原因。
看来,组织我们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去体会一下被“拒绝”的滋味,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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