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这让人头疼脑热的人世间,一切都有定数,一切又都无迹可寻。
也许,做人的快乐就在于满足,继续活下去的动力就在于对明天的未知吧。
说真的,我是个绝望惯了的人,尽管从一开始我就很优秀,可是,世间万物在我眼里看来都是残次品,都是无可奈何需要存在的,就像我一样。
当年,我还小,我母亲就曾不止一次地说我,劝我要放眼世界,心胸宽广,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挫折都必须奋勇前进,因为从小被责骂太多,或者说被灌了太多的鸡汤,使我不再为任何事心动,不愿去多想。
只是,在漠然世界中摸爬打滚了这么多年,磐石之心竟然还有些许的痛,这是为什么?
我想,这得追朔于第一次失败的爱情。
她,是我的邻家女孩,在我印象中,她总是一头凌乱的头发,黄黄的,还有几根散落在她那不算娇媚的小脸蛋儿上。
那时,她还小,不懂得打扮,而她的父母早在她出生两年后就离了婚,母亲跟着别的男人跑了。
至于她的父亲,最终忍不住难熬的寂寞,去别的地方做了人家的过门女婿。
因此,两岁多点的她跟着她奶奶生活,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她奶奶快七十岁了,一年到尾都穿着一身黑色的大襟服,看不清是肮脏还是干净。花白的头发像枯萎的松树叶一样,盘在头上,活脱脱就像一个麻雀窝。
因为是邻居,我父母又特别忙,所以,我经常被寄在她家和她孙女玩。
说实话,小时候的我很皮,属于神兽的那种野孩子,尽管那时我才三四岁,却已经是人见人恨的熊孩子,讲粗话,跟父母偷钱,偷摘人家菜地里的黄瓜,偷挖番薯……。
那时候,我不知道父母为什么总有忙不完的事,别人家的孩子都有父母爷爷奶奶带着,我却要跟邻居这个看起来有点瘆人,还喜欢用她那如松树皮般粗糙的手摸我小脸蛋的老太婆玩。
不过,幸亏这老太婆有一个孙女,比我小两岁的女孩。因为有她的存在,我的童年多少增添了那么一点点光彩。
时光如水,流来流去不知流到哪里去了,我能看得到的,就是我的年龄如雨后春笋般疯长,一转眼,我已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邻居当年那个小黄毛丫头,如今也已经完全长开了,该凸的地方绝不凹下去半点,该凹的地方也绝不凸出来一点。怎么形容呢?就是长得标志,很标志,什么羞花闭月啊,沉鱼落雁啊,用来形容她也无法完全表现她的美。
只是,她是一个文盲,没上过学。连基本的“Iloveyou”都不会念,更不知道这是啥意思。
挺好笑的是,我第一次想追求她的时候,跟她说的第一句求婚誓言就是“I love you”。她听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硬生生愣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搞懂我在说什么。
也许有人会说,她一个文盲,你跟她整什么洋话,直接给她来个我爱你我喜欢你,这不更直接?
是啊,这样做的确是简单粗暴,可是,那时我不也是爱面子,脸皮薄嘛,对倾慕已久的女神直接表达爱意,这不是怕羞嘛,尽管这女神从小与我一起玩到大,同床共枕也有过,甚至还在十来岁就已经彼此偷偷的私定终身,只是,那都是不靠谱的儿时糗事。现在,彼此都长大了,我成了众多美女追求的猎物,她也成为众多色狼眼中的尤物,事情就不像儿时那回事了。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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