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一直是在追求美好的爱情,然而现实总是让我受挫。
加上前段时间分手的这段感情,今年28岁,已经是第四任男朋友,他以异地太苦为由提出分手。
我接受,因为我知道,爱情是一种欲求却不得的东西。我希望他爱我,但他何尝没有追求自己想要爱的人的权利?
我所追求的爱情,是一种互相扶持互相帮助的爱情,是一种能够集友情与爱情的感情。不论是生活工作中的琐事,还是少女情感中的思绪纷扰,都能够与爱的那个人一起分享。
我所追求的爱情,是一种心灵的陪伴。不管距离有多么遥远,只要能够契合,对于事物的认知与我方向一致,那么也是美丽的爱情。
我所追求的爱情,在情感上是能够互相感同身受的。他能够明白我为什么看话剧、看演出会流泪,能够理解我为什么有的时候会因一句话而黯然神伤,会理解我的激动与欣喜若狂,会感受我的感受。
我所追求的爱情,是势均力敌的。我也尝试理解他的欣喜与忧愁,能够跟得上他不断进步的步伐,能够不断地在人生的每个阶段,做那一个他不可或缺的陪伴。
28岁又怎样?
只要还愿意追求爱情,至少充满希望的心中不会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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