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进一层,就是具体讲什么是“负责”:
第一阶段:“情绪的奴隶”
在这个阶段,我们认为要为他人的感受负责,必须不断努力让所有人开心。如果别人不开心了,我们会感到不安,认为自己有责任要为此做些什么。因而,我们很可能会把亲近的人看作负担。
奴隶,意味着无法反抗;或者是恐惧困住了自己,无法行动。
随后呢?
第二阶段:“面目可憎”
在这个阶段,我们发现,为他人的感受负责并牺牲自己、成全对方,将会付出很大的代价。想到自己压抑了数不胜数的需要,鲜少按照内心的呼唤来行事,我们可能会感到愤怒。我把这个阶段戏称为“面目可憎”的阶段。因为此时的我们在面对他人的痛苦时,特别容易给出一些招人讨厌的回应,例如:“这是你的问题!我不对你的感受负责!”我们已经清楚知道,自己并不为他人的感受负责,却还没有学会如何用一种不被情绪奴役的方式与他人互动。
反对但不得法,所以是愤怒驱动。作者讲了一个例子,自己女儿的例子:
一直以来,她是那个对他人的要求百依百顺的“完美小女孩”。意识到她时常为了讨好他人而压抑自己时,我想鼓励她更多地表达自己的需要。当我一开始谈到这个话题时,玛拉哭了,她无辜地申诉着:“但是,爸爸,我不想让任何人失望。”
没有人应该活在别人的期待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