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某餐厅,有一对情侣前来就餐,两瓶矿泉水收费176元。情侣对此不满,发起投诉。
投诉理由是,用餐时,餐厅没有告知矿泉水的价格,结果两人习惯性地认为是免费提供。而餐厅的回应是,矿泉水已经在酒水单中“明码标价”。
那么这起事件算不算欺诈消费者行为?餐厅的行为是无意疏忽,还是故意为之?
首先,高价水是不是欺诈消费者?
从消费者的陈述来看,服务员在消费者刚坐下时就主动询问“喝气泡水还是矿泉水?”并没有提前告知价格。这种话术引导方式,确实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矿泉水免费,因为在很多餐厅,免费提供饮用水是常见服务。所以,尽管餐厅一再声称矿泉水价格是“明码标价”,但顾客的误解和不满,确实是餐厅这种信息不对称所导致。
有人指出,上海高档餐厅的瓶装水本来就收费。但是,餐厅服务员在询问顾客喝什么的时候,并没有告知提供的是瓶装水,而且能接受餐厅高价瓶装水的人群,占比极低。毕竟,对于大众来说,一瓶矿泉水收费88元,已严重超出了大家的心理承受价位。
也有人认为,高档餐厅本身就不是为大众服务。这也有一定道理。事实上,高档消费场所确实会用定价偏高的方式来过滤人群,而部分人群也确实愿意多花钱享受这种“特殊”环境,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应被干涉。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部分人群的价格知情权可以被忽视。消费者有权知道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价格,并根据这些信息做出自主选择。
还有人说,消费者自己要注意甄别,自己选择高档餐厅,不应该埋怨别人。但问题是,那家餐厅的门口招牌,并没有注明自己是“高档”餐厅,这让消费者如何避雷?
其次,高价水行为是无意疏忽,还是蓄意为之?
尽管餐厅辩称,如果就餐时直接告知顾客矿泉水的高价,可能会让顾客感到尴尬,尤其是当消费者是一对情侣的时候。这种解释听起来似乎贴心人性,都是为了顾客,但却经不起推敲。因为餐厅作为服务提供方,不在顾客点单时明确告知商品价格,而是通过“暗示”的方式,让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单。那等客户用餐完毕,结账的时候,得到的不仅仅是尴尬,还有愤怒。这显然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
最后,花高价收获尴尬愤怒的客户,是个例吗?
越来越多的历史顾客在网上吐槽,声称自己也曾被这家餐厅的高价矿泉水“宰过”。这些顾客的经历进一步证实了这家餐厅的行为并非偶然,而是一种长期的、有预谋的经营策略。从这些证据来看,这家餐厅早就知道卖高价水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顾客严重不满,但他们却依然选择继续这种行为。这说明餐厅所辩解的“避免顾客尴尬”只是一个借口,真正目的是通过这种信息不对称获取高额利润。
还有,这家餐厅其实有免费的柠檬水提供,但服务员从头到尾没有告知消费者。
所以,我认为这家餐厅行为龌龊,涉嫌消费欺诈,远远配不上“高档”这个词。高档餐厅的核心在于提供优质的消费体验,而不是通过价格陷阱来获取利润。如果一家餐厅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那么无论它的装修多么豪华、菜品多么高档,都算不上真正的“高档餐厅”。
哪怕再有钱的人,也不会愿意做冤大头,让这种餐厅白白割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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