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楼上的那对夫妻又吵得不可开交。原因我们做邻居的都知道,就是夫妻两人带着孩子和公婆一起住,但住的房子是女方父母的。
女的觉得老公父母在她父母家吃喝住,也不出钱,说不过去,再加上她父母也不大高兴,便提出“要给房租给她爸妈”。
没想到男的听了非常生气,说大家都是一家人,要不要分得这么清楚?
之后,两人为这件事又吵了好多次,都没个结局。
女的委屈又无奈,见到我们这些邻居,就跟我们大吐苦水,说她婆婆早年丧夫,后来嫁给一个修理工。他们家日子一直过得清苦,结婚时连房子都买不起,要不是看他对自己好,她还不肯嫁呢!
至于她的父母,退休前是事业单位职工。她父母有两套房子,一套给了她当婚房,也就是现在这套。
目前,夫妻俩和公婆因为“要不要给房租”的问题吵了好几场。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做邻居的但也分为两派。其中一种意见就是赞成收租,或者一家搬出去住。毕竟,那是她父母的房子,即使愿意给女儿女婿住,那女婿的妈妈和继父就说不过去了吧!
何况,现在说开了,男的和他妈妈及继父不但不表态,还一直骂女方父母看不起人,这真不是什么明理的人!
但也有不赞成的,毕竟婆婆平时有帮忙带孩子,那既要帮你带孩子,又要出房租,怎么也说不过去。
其实,照我看,这问题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你和老公回婆家住,你父母帮忙带孩子,是否要给房租或生活费?
这样一来,这个问题应该有统一的答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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