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过去,买东西,先尝后买。现在,找媳妇也先“尝尝”(婚前同居)。社会上,人们对这种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了。
那么,我们应如何看待有些女生婚前同居呢?
俗话说得好,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如果一个男人的情史异常丰富,今天跟这个恋爱同居,明天跟那个分手了,那么,人们难免会对这样的男人有成见,这种人常会被冠以“流氓”、“渣男”的称谓。
同理,如果一个女人换对象,就像换衣服一样勤,人们就会管这种女人叫“破鞋”,即,乱搞男女关系的女人。
“破鞋”一词,有它的历史渊源:
旧北京有个著名的八大胡同,那些以出卖肉体为生的女人,常常在自己门外挂一只绣花鞋,类似于现在有些饭店门派处挂着的招牌(又称“幌子”)类似,是一种特殊的幌子而已。
旧北京有个著名的八大胡同那些门外挂秀换鞋做幌子、以出卖色相、肉体为生的女人们,门口挂着的那只绣花鞋,风吹日晒雨淋的,时间长了的,那只绣花鞋就成了“破鞋”。
于是,流传下来,“破鞋”就成了乱搞男女关系女人的代称。
虽然现在的年轻人对婚前同居习以为常,但是,要知道,婚前同居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如果双方都是单身,无配偶,这类同居关系,法律不干涉。
但是,如果一方或双方又累都有配偶,这样的同居行为就是违法了,也不道德,严重的。会构成重婚罪,被法律制裁。
同居和婚前同居,是两个不同内涵的概念。
奔着结婚去、双方父母都很满意,已经谈订婚或准备不久后步入婚姻殿堂的,叫婚前同居,否则,就只能叫“同居”。
同居也好,婚前同居也罢,都不值得大张旗鼓的被推崇,否者,就是对彼此不负责任。
怎么看待有些女生婚前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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