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有卖衣服的摊位。一些廉价T恤被挂、或堆叠在一个巨大的塑料盆里,旁边立着“十元一件”的牌子,卖的多是年轻人不愿穿的款式。老土的配色和图案,还带亮片。一帮大妈大婶围成一圈在挑挑拣拣,很是热闹。
当中有一位,深棕色短卷发、身材矮胖、右眼瞳孔泛白、也在选着衣服的,是曾经一家饭摊的老板娘。
那时她有一辆巨大的推车,一个成年男人那么高,长度也差不多躺下一个人。推车上三面玻璃,围成半堵透明的墙,当中放着刚炒好的热菜,底下是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
卖的菜不贵,素菜五六元一份,带盒米饭,荤菜九块钱可以打一盒五花肉。她那摊位几乎是这一带最受欢迎的。后因环境整治,被勒令不许再出摊。
三年前某个中午,我一如往常去那打包饭菜,前边乌压压挤了很多人,我便在后边站着,等人群散去。谁知散了一群,又来一群,也没人排队,全都站前边嚷嚷要打包这个打包那个。
她见状,伸出手、往旁边一推,把那几人全揽向一侧,指着我说:“他先来的。”人群顿时静了下来。我被众人注视着,仿佛开设了专属通道,点好餐,慢悠悠地走了。
这件事我一直记着,甚至把她列进了“如果中彩票有了一大笔钱应该给他们一份,使生活好转”的名单。她排得挺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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