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清楚,男友说第一次看到我,就觉得我们之间会有交集,但我当时一点这方面想法都没有,天下着细雨,有些冷,我还没从杭州的温度中回到北京淅沥的清冷,一路感慨该死的天气为什么不等我到家再变脸,两人就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期而遇。

后来就是一直赖在你的生活里赶也赶不走,就算当时我的态度很差,说话很不客气,他都不当一回事,头天跟他大发脾气,隔天早上仍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跟你亲昵的打招呼,那会觉得一个人心理真的相当强大才能抵得住这样的冰火两重天吧。自己的脾气很不好,一般人都退避三舍,还有人说我长得有点凶神恶煞,问他,第一次见面觉得我凶么,他说没感觉,就觉得你是我喜欢的类型,好吧,突然的甜言蜜语内心那是相当欢喜,原来他对我是一见钟情。

其实自己知道我并不具备让人一见钟情的资本,可能是那天的细雨朦胧了他的眼,也可能在细雨中的我看起来格外需要人保护,总之那天天时地利人和,他对我产生了一种叫喜欢的感觉,而我却在以后的好长一段时间才逐渐发现他是我一直都喜欢的类型,太慢热了,可能我感觉细胞真不太灵敏。现在两人互相喜欢,甚至会经常出现心有灵犀的默契,那一瞬的感觉相信很多恋爱中的人能够明白。喜欢的感觉实在是微妙,安全、幽默、崇拜、信赖、想念、怨恨、快乐等等,充斥着很多种复杂的感觉在里面,实在难以说清楚,总之一种很复杂的感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