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大哥便对我说,小妹,我想今年找个吉时吉日,把父母合葬在一起,你意见如何?
我正求之不得呢,我哪里还有什么意见?
于是,我回大哥说,好啊,都这么多年了,早该出心安葬好他们了。
大哥说,是呀,之前,我也想安葬好他们,但由于家里,总有着这样那样的事情要办,只好把这件事一拖再拖,今年,我无论如何,也要把两位老人的墓穴合葬在一起,让他们安葬在吉居宝地,好让他们坐高望远,庇护着我们的子孙后代人丁兴旺,幸福安康,吉祥如意。
听了大哥的话,我表示赞同。
我说,需要经济的话,随时告诉我,我愿意大力支持。
毕竟,我也是爸妈的亲骨肉。
虽然出嫁了,但父母的生养之恩,却是难以回报的。
尤其是,在父母所生的四个子女中,父母最最疼爱的是我。
不为别的,就是因为我的体质,在四兄妹中,属于最瘦弱的。
听父母说,我出生时,父母把我放在一个托盘上称,还不足三斤,已至于当时的接生婆对我的母亲说,十二婆,我母亲的排号,如果你想养活这妞,看来是有点难哦。
但我的父母并没有放弃我,甚至母亲宁愿放弃去生产队挣工分,也要在家细心地照顾哺育我。
单凭这一点,我有什么理由不给钱去安葬两位老人呢。
我大哥听了我愿意给钱安葬父母的话后,当即表示,你们出嫁女,我不给任务你们,你们出钱是人情,不出钱也有道理,大哥我都不会介意的,再说,这本来就是我作为大哥的责任。
都说,一母同胞,脾气秉性,总是一脉相承的,大哥的为人处世,慷慨大方,与我无异。
可我的爱人,就不同了。
一涉及到钱,数目小的,他就不会太介意,如果金额大的,他总是有点肉痛的。
譬如,在安葬我父母这件事上,我把我打算给多少钱大哥的事,告诉了我爱人。
可爱人听后,立刻表示出了不悦的表情。他说,适量给一点,略表心意,是可以的,给的金额太大,我觉得没有必要。
我心想,那是我的父母,是给予我生命,并呵护着我长大成人的人,哪里没有必要了?
再说,我工作后,由于工资不高,又要养家糊口,都没有好好地孝敬过父母。
相反,倒是两位老人,在我们刚结婚时,不管是在经济上,还是在生活上,都给了我这个小家,无微不至的支持与帮助,才让我们慢慢步入正轨。
后来生活好过了,想着回报父母了,可父母却先后去世了。
今天,在安葬两位老人上,我无论如何要尽到我作女儿的责任。
于是,我没有听从我爱人的意见,而是按自己的意愿,在安葬我父母那天,把我认为应该给的钱给了我大哥,让他把这件事办妥贴。
可我大哥,却在收入了我的钱后,却又以回礼的方式,给回了我,并没有完全收下我的钱。
我想,这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吧。不管怎样,娘家,永远是我的根,是我的依靠,不管贫穷与富贵,都是我魂牵梦绕的地方。亲情,无价。不知朋友们,是否认可我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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