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摸底登记的第二天。人普办兵分两路赴县区去督查工作。我带领的一组来到了平定县。在区域划分阶段,平定的工作拉了全市的后腿。那么在现在进行的摸底阶段,他们的工作还要对前一段工作的短板进行弥补。县普查办,也一派忙碌的景象。一个个忙的人仰马翻。最后的实战阶段啦,全体普查人员必须振奋精神,做好吃苦和打硬仗的准备。
一行人首先来到了冠山镇的瑞锦社区。总地来说,这个社区的工作还是可圈可点的。社区主任思路清晰,社区的书记亲自绘制全部小区图。整个社区划分为79个小区,工作量可谓非常大。工作人员国庆期间没有休息,一直在忙着摸清底数。不足之处在于对采集小程序的掌握。这个也有情可原,毕竟之前培训的时候程序一直都运行不太正常。人普办业务人员为社区人员详细的讲述了小程序的操作方法。回答了普查员在一个单元下有两户的话如何操作?常住人口入户界定等等问题,强调要地毯式的摸底,见人就登,见户就登,保证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随后随同普查员到小区住户家进行登记。对询问方式和填表的注意事项以及摸底的规范化操作要求进行强调。
第二站来到了东城的冠亚社区,这个社区情况比较特殊,是一个新建的社区,没有单独的管辖区域。管辖的人口分布在其他三个普查区内。如何认定户籍人口就存在一个概念的问题。
总结一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工作群发布重要提示:一是各县区先完成摸底,填报户主姓名底册。部分普查员进去程序后没有找到对应的建筑物就开始录入信息,并录入了短表,导致摸底信息,及短表信息不能删除。二是一定要强调普查员先核实边界,确定普查单位,清楚自己普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并在小程序中核实自己的建筑物。清楚自己的普查范围后,再开始登记。三是普查员一定要对所有的建筑物进行入户核实是否有人居住,不能漏掉非居住建筑物内居住的普查对象。
10月12日重点问题解答:
对于村和社区混合居住,社区和村之间没有边界,在区域划分时根据普查需要对区域进行了划分。普查区内既有村委会管理人员居住又有社区管理人员居住(村居人员混居在一起)的情况,普查对象如何登记?
答:登记时应根据现住地原则,如果普查对象户口登记在本村(居)一处住所内,视同户口登记地在本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如果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以外的住所内,视同户口登记地不在本村(居)委会进行登记。普查员一定要对所有的建筑物进行入户核实是否有人居住,不能漏掉非居住建筑物内居住的普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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