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拾了卫生。
就是勉强让宿舍变的更整洁了一点,应付检查。
本来说好这个周不出去的,所以我才在周五那天跟彬彬去看了电影。结果,他可能看我那天回来以后有一点不开心,(我不开心可能是因为我回来那么晚,想着他一定等我呢,就很着急,结果他还没收拾。我不能怪他什么,因为他在学习,所以我没什么好怪他的阿)然后他说周六一起出去。
他发现了一家很好吃的火锅想带我吃,去了以后发现是鑫龙,当时小董带我去了一次,不过是另外一家分店。但我还是很开心。
给我夹了很多肉肉,我不是一个无动于衷接受别人对我好的人。会一直纠结自己值不值得。然后两个人就互相夹。
我们坐对面,我腿伸长,他突然用脚夹住我的脚……
晚上带我去了大冰的小屋。以前想去的,现在没感觉了,可能因为已经过了那个想仗剑走天涯的年纪。现在我更关心的是,这些义工跟歌手们的以后怎样。没有五险一金,没有什么保障……哎我真是越来越现实了。
跟他一起要了两听啤酒。
我喝一罐真的不会醉的。可是脸会红,会微微发烫。他坐在我左边,全程牵着我的手。我把头靠在他肩膀上,或者他伸出手。我就会把头伸过去,下巴靠在他手掌上,像一只小狗狗。
他喝了酒,嘴里有啤酒的香气,偷亲了一下我的脸颊。心有点痒。
是特别美好的记忆。
晚上又一起走回去。好巧,是我复试时候住的那家店。
他给了我极大的安全感。不知是因为认识的时间不长。还是我变了。
也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但我很珍惜,跟他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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