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我即使心里再不爽,也不会冲动辞职,因为工作肯定会有受气的时候,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但如果领导有心处处为难你,再做下去就没意思了。
以前,我在一间私人幼儿园做主班老师,工资只有1500元。因为当初跟我面试的园长人不错,所以钱少一点,我也接受这份工作。一年后,这个园长另谋高就,换了一位新园长,常要老师在五点半下班搞环创,还要开会,经常晚上七点多才回到家。
有一次,孩子生病,刚好又要开会,我请假,园长很不高兴,还在发工资时扣了我20元。我就跟她理论,下班开会,为什么还扣钱?她说没完成工作请假要扣钱。自此之后,她经常在工作上给我难题。
我想这工作钱也不多,加班也没钱,还不如另找一份工作,总比不招人待见好。于是我写了辞职信给园长,不干了。
鱼不过塘不肥,我找到现在的超市工作,工资3000元。工作嘛,实在干不下去就辞职另找工作,别让人把你看扁了。我不会因为受小小委屈就辞职,若是领导真不想留用我,我也不会勉强,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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