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要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关键在于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率决定效益,以有限资金获取社会效益最大化,效率高即物耗低、成本降、回报高,能够可持续发展。

一度时期以来,梱绑社会组织手脚的是人力资源经费,包括人员工资,专家咨询经费、志愿者补贴费用等。而今有了风向标,8月5日,中国社会组织网发布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020年财务管理指引,给社会组织带来利好消息,满满的都是干货。
在项目预算编制的社会服务支出中,明确规定了财政资金中列支的本组织专门从事社工服务人员的工资性支出不得超过中央财政资金社工服务活动资金预算总额的30%。这项规定对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有一定的参考依据。
在承接主体运作项目中,也就是说50万的项目中人员工资可列支15万了。记得沪上第一波做项目的社会组织真是苦了他们,连人员成本都不能支出,做项目不亏才怪,毕竟从事社会组织专职人员也是一门职业。如今有新规可参照,这对于建立项目运作的专业团队,将起到稳定性的积极作用。
在项目执行中发生的一些劳务性费用,也有了明确的具体标准。如专家咨询费标准因专技职称不等,分设500元/300元/2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又如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标准,明确规定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
再比如志愿者补贴,包括餐费、市内交通费等补贴,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发放志愿者补贴的不得再以报销形式列支餐费和交通费等支出。这对于上海来说,也可改进志愿服务50元/人天的标准,还应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一切从有利于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出发。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020年财务管理指引,对资金管理提出了三条原则:一是合法性,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二是专款专用,以项目申报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承诺为依据,全部用于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三是经济合理,力争做到经济、合理、 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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