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每月有三天休班,若超过三天的公休多休息的话,则三天公休也随之取消,上多少天就算多少天!这是自工作以来,听到的最离谱的规定!当我知道这个规定时已经在公司就职上班了!既然选择了,那就是认可了,休超咱认了!
公司规定上半天班白上,言外之意就是公司没有半天班,要么请一天假,要么上半天班等于白上!相当于做贡献!
早上迟到会扣工资,给公司加班属于无偿加班,让你加班你就得加,不能有怨言,没有加班费一说……
这些规定在入职的时候都没有明说,后来听说后已经在公司入职就业,没办法,当你选择了继续工作,那么就是默认了这些规定,就要遵守规则……
后来,每月三天的休息不是随便哪天休就哪天休,是公司指定你那天休你就得哪天休,最后更改的是,即使休超,但是公休还在,休超几天扣几天工资!这也能接受!可是发工资的时候又不一样了!十一月份公休三天休完了,后来城市封控了,于是只上了18天半的班,按理说应该是3加18.5天的工资,可是最后呈现的就是18.5,所谓的三天公休也没加!听说后只觉得憋屈!工作憋屈,没办法,拿人钱,受人管,就得忍着……
世界上那有什么公平可言?有的是弱肉强食,强者为尊!而我们只是普普通通的打工者!
年后不打算再回去了,不想这么憋屈的工作!祝自己好运,希望明年能有称心如意的工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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