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小姐刚入职公司时,老板特意在QQ空间为她写了篇推文,大概意思就是发现了一个不错的苗子,本想安排在B部门,却被H部门抢了去。
老板是务实之人,能让他记录的人或事,总有几分特别之处。
C小姐年轻漂亮,每天浓妆艳抹打扮得像个网红。女程序员的身份配上网红的模样,迅速让她在公司走红。她给自己贴的标签很招人喜欢 ,活泼、开朗、乐观、天不怕地不怕,自来熟的性格让她很快认识了很多人。
爆红的C小姐
对C小姐的初印象是从邮件中开始的,她邀请了我参加她的技术分享会议,带着好奇心点开了邮件中的附件,想见识一下她的产物是否和她人一样亮眼。
结果让我有些意外,PPT很粗糙,截图字体乱七八糟,在她的分享会议上没有学到什么干货,对她的初印象也就一般了。
与她同属H部门,但她做的事项与部门基本没有关系,跟着她的师傅接一些其它部门的活,说白了就是挂名H部门,偶尔会处理一点H部门的事情,因此平时和她接触的机会几乎为零。
既然挂名在H部门,H部门的日常例会,月会,聚会,他们都要参加。
与她的第二次交集就是在月会上。H部门的月会要求每人必需提出一个问题,大家都小心翼翼的提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提了跟没提一样。
但C小姐显得天马行空,提的问题是“大家在大学做过最有意思的事情是什么?”
大家面面相觑,会议室的人多则步入职场快20年了,少则也是2年多,又不交心的前提下,谁会在月会上提当年的意气风发?
自然是把天聊死,但C小姐是有备而来,马上侃谈她在大学时的各种创业,开过餐馆,开过奶茶店,召集人马通宵达旦写代码,众人已不能辨真假。她说话的风格比较炸胡,她和她师傅一唱一合,历来严肃的月会变得有些水垮垮的。
对C小姐还是有距离感,有点不习惯她突如其来的自我剖解。说到底,就目前而言,对她的过去不是很感兴趣,尤其是在工作的时候。
爆红的C小姐
公司搬迁后,H部门的人被分配在同一个办公室,和C小姐自然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她称呼她的师傅为“X同学”,每次谈工作更像是在打情骂俏,有点颠覆我这种古板人对职场的原始三观。
聚会上,C小姐叫喃着她最爱吃各种动物的头,”X同学”夹到个鸭头,隔老远绕着圈都要送到C小姐的碗中。挨着我的同事低头在我耳边问到“假设你的老公在外面这样给别的女的夹菜,你会不会生气?”我说我会。
对于C小姐的炸胡也好,和“X同学”的暧昧也罢,和我都没得多大关系,自然不太关注。
但与C小姐的接触越来越多了,上下班路上都会遇到她,中午在茶水间吃饭也遇到,渐而对她有了些新认识。
她有双重身份,多副面孔,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和她接触越多,我越想保持沉默。
[双重身份]
下班路上,同事抱怨工作想辞职时,她热情的说到“你们要找工作尽管给我说,我有资源。”
很好奇她怎能夸下海口,几番询问后,她神秘兮兮的说到她有一个公司,已经运营3年,她大学时一手创立了,公司的所有都是她的。她认识很多行业的人,想去哪给她说,要是她认识她就帮忙内推。
很是诧异,她每天拎着饭盒悠闲的上班下班,从不请假,还声称晚上11点就睡觉了。她是如何兼顾她这2种身份的,对我来说是个谜。
[多副面孔]
在我们面前,C小姐聊八卦,扯家常,各种衣服化妆品,絮絮叨叨,但至少她说话的音调是正常的。
在“X同学”面前就变得像哥们儿,时而女汉子,吃得多,喝得多,时而天真烂漫,没心没肺。
在领导面前,声音变得很嗲,很柔,得知领导有个女儿后,时不时就关心关心领导女儿的近况。总之,有些迎合之味。
她很用心的编织着关系网,很快和其它几个部门的领导熟络起来。她留给他们的印象是思想活跃,古灵精怪,积极向上,乐观活泼的女生。
我很佩服她可以做到这些,至少我不可以,我放不开。
这个社会真是神奇,多面孔的人常能游刃有余受欢迎,单面孔的人被定论为不懂变通处处碰壁。
[人话鬼话]
经常一同吃午饭的还有另一个部门的女同事,那个女同事刚好是C小姐的同学,和C小姐很是亲密。
女同事是个很朴素的人,衣服品味也是中规中矩。C小姐常夸女同事,一般夸就算了,每次还带着如同中奖般的惊讶。
“哇塞,你的衣服好好看呀!”
“天啦,你的衣服在哪买的,太漂亮了。”
“你真的好有品味,你是我见过最会穿衣服的人。”
……
我真的有点听不下去了,但我还是要保持礼貌默不作声。
爆红的C小姐
除此外,平时她也和我们抱怨家长里短,工作上的不爽。但某次周会,部门领导要求鼓舞士气,C小姐摇身一变,化身为励志小姐。
各种鸡汤各种炖,她是如何一分钱不要,辛苦的学习PHP,从抱怨到不抱怨,收获了技术,内心得到了升华。从初进公司想离职,一直以不丢推荐人的脸的骨气撑到现在,接受了这份工作,又收获了各种。
领导对她的分享很是满意,觉得她是部门的太阳,唯一的光芒,号召大家像她学习。
可我却迷茫了,怎么觉得越看她越像是在演戏。
至始至终,我对她没有成见之意。有时觉得她人其实还很好,事事都是很热心,像麻雀一样热闹,沉闷的生活或许需要她这样的调味剂。
对于C小姐这类人,我不能与之为伍,就默默的当个看客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