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在冰天雪地中开场,少年阿飞拿着一把破剑孤独地行走。他很疲惫、很冷,但是他却拒绝了李寻欢的酒,“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
他的剑很快,因为他“苦练十三年,每天练七个时辰,练得掌心和脚底都被磨穿”,因为他从小在荒野中长大,与野兽争食,同风雪搏斗。所有小看他手里那把剑的人,都死了。
把走路当作休息,珍惜每一顿饭,他一直保留着在野外生活时的习惯,就像月光下的一匹狼。
我很喜欢他身上倔强冷硬的特质。私以为林仙儿的出现是对他的磨炼。让他放下剑体会世间冷暖,变得有“人味儿”一点。然后重新拿起剑,回到江湖。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刀光剑影,快意恩仇。
他不像李寻欢。李寻欢太仁慈,心里总装着别人,总有牵绊。他说人心比虎狼可怕,宁愿自己孤独着。然而他对朋友又是极忠诚,掩藏在如冰雪一般冷漠的外表下,是一颗纯真的赤子之心,“他笑的时候,是眼睛先笑,然后笑意就缓缓自眼睛里扩散,最后到达他的嘴,就仿佛冰雪缓缓在融化。”
然而有时又想,故事的结局,李寻欢有了孙小红相伴,而他却独自一人,未免有点落寞,有点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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