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
(《河南程氏遗书·元丰己未吕与叔东见二先生语》伊川先生曰)贤者惟知义而已,命在其中;中人以下,乃以命处义。如言“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知命之不可求,故自处以不求。若贤者则求之以道,得之以义,不必言命。
《孟子·尽心篇》: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
前者是内求,求自我的安宁,也就是求道义,有求必得,无求必失;后者是外求,也就是求身外之物,虽然以道义求之,也未必能得,能否得到要看命中有否。
处,定也、止也、制也。以命处义,认识到一个人的命运是不可改变的,懂得行事必须遵循道义,但是在特定困境下,可能违背道义,而将其归咎为命运,以逃避遵循道义。自处,自我安置。
伊川先生说,贤者行事但知道义,道义为当然之天理,故行义便是命。而一般人则任由命运来决定是否遵循道义。如孟子所说的“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的情况,懂得命运是不可以通过主动作为改变的,便心安理得的自我安置了,不再去努力追求。而贤者则以道求之,以义得之,完全不在乎命运会怎么样。
伊川先生这是借题发挥,他说:“知命之不可求,故自处以不求”,孟子说:“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这两个求的内涵不同,孟子说的是外求,而伊川先生说的是求道义。
7.23
(《河南程氏遗书·元丰己未吕与叔东见二先生语》伊川先生曰)人之于患难,只有一个处置,尽人谋之后,却须泰然处之。有人遇一事,则心心念念不肯舍,毕竟何益?若不会处置了,放下便是,无义无命也。
只有一个处置:以道义为准绳进行处置,即知有义。
泰然处之:安心知命,放下执念,即知有命。
心心念念不肯舍:即不知有命。
不会处置,放下便是:不知道义所在,才会不知如何处置,而且就放下不管了,即不知有义。
伊川先生说,人遇到灾祸或困难的时候,其实只有一个处置办法,那就是惟道义为遵循,只要自己尽心尽力了,不管结果如何,都要泰然处之。而有的人遇到事情之后,心里一直挂着,总是放不下,这到底有何益处?还有的人,面对困境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了,于是便撒手不管了。这是不知有命,不知有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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