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爱的笔记本是利邦(LABON)的A5布面本,纯色、布纹、长宽比例合适,有同色皮筋绑住开口。米色道林纸内页,再浓重的笔墨也不能力透纸背。
一口气买了四个。写的第一个是亮丽的黄色,那个本子基本都是在图书馆阅览室明黄的大书桌上写完的,黄桌配黄本,如果有人照下我写字的画面,应该是很艺术范的。
布面本好看,却不耐脏,一点污渍都会被吸附上去,难以出来。橡皮沫、饼干屑、碎纸头,花点时间总能抠出来,手上的汗渍、桌面的油污、或者漏出来的笔墨沾上去,就再也不会出来了。
黄色笔记本写完时,亮黄变成暗黄,背脊中部和后封面右下角嵌着深入骨髓的黑,我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没办法把它们弄出来,就差用刀子把那一块切掉了。对于略有洁癖的我来说,这是一种苦恼,每每久视,那洇开的污痕仿佛动了起来,在布纹深入翩翩起舞,挑衅我懊恼与悔恨的心情。
亮黄本写完后,锁入柜子,长时间不看,后来又写完了砖红和猪肝红两本,如今手边这本是浅蓝色,才写了五分之一,昨日不慎,水笔漏油,污染了包内部分书目,浅蓝色笔记本也没有幸免,后封面左下角一大块墨渍,拿出来时,墨汁新鲜,浮在布面,我情急之下,用手拂拭,墨汁沁入布料深处,部分粘在我手上,经验告诉我,一切已成定局。纠结和弥补都是徒劳。
冷静下来,我转换思路,苹果的logo都是不完美的苹果,为什么要求写过的笔记本还崭新如初呢,纸张里记录的内容是时间的痕迹,封面的污痕难道不是岁月的脚步吗,干脆,我又在墨迹上加了几笔,让无规则的墨迹看起来像一个人参,又在下面写了一行字——污点也是时间的礼物。
对于爱本惜书的我来说,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在伤口上撒盐,让疼痛成为另一种美,想通了,似乎舒服多了,打破固化的审美观念,进入到另一种审美体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笔记本上的一个污点,我把他看顺眼,花了这么长的时间,纠结、折磨、懊恼,然后才是转变思维的妥协和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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