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得数是99吗?还是等于0呢?

下面我们将“100-1”放在人与人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去进行思考。
《芳华》里面的刘峰,因为经常做好事,被大家称为“活雷锋”,但是因为林丁丁的一句话,一些所谓的“证据”,却让刘峰从神坛跌下,变成“过街老鼠”。除了何小萍,人们并没有因为他曾经做过的好事而去正视他,因此刘峰在那个特殊年代受到不公正的惩罚。人们这种心态并不是全由社会造就的,而是人性衍生出来。
100-1=0?
付出的一方付出得越多,接受的一方就对这种好越不在意。正如平常人而言,为什么有的人对待外面的人持着一种好态度,但是坏脾气就留给他们的家人呢?也许就是越亲近越看不到他人对自己的好,因为他们打心里知道家人会无条件对自己好,认为这种爱是无条件的,甚至是本性使然。在朋友之间也是这样。人对自己朋友的关爱越来越习以为常,但凡朋友的一次拒绝、一次缺席、一次冷淡,有的人就会从心里对朋友进行“扣分”处理。但是回想一下,拒绝我们一次的朋友,他们以往或许帮助过我们千千万万次。或许,这就是人性。
企业与消费者(商业)日本松下电器公司提出的名言:“尽管不良品率占全体的 1% ,但对于买到不良产品的顾客来说,却等于买了100% 的不良产品。”对于一个经营者来说,不论小店还是企业,都难以逃出“100-1=0”的定理。
俗话也有讲:“一子错满盘皆落索”,“牵一发而动全身”。当一个企业以往的产品质量一直居于上乘,但是后来有一次产品出现问题,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那么就很大意味着以往的100%好印象都变成了0%。因为1%的错误,也意味着100%的失败。消费者很少会因为一个企业以往的高质量产品而去轻易地原谅它如今出现的一次不及格的错误,毕竟没有一家企业在消费者眼中是属于不可替代的,消费者完全是可以放弃一家企业而去找另外一家企业去消费。企业的关键要害之处或许就是被消费从“100”里面扣掉的那个“1”。
人与人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一直都存在着“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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