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寿裳在《鲁迅先生年谱》里讲,鲁迅五六岁时,宗族里的人给他起了个绰号,叫“胡羊尾巴”。
胡羊尾巴,这是句绍兴话,既指鲁迅身形矮小灵活,动作敏捷利落,又是对调皮伶俐的孩子的喜爱赞扬。
鲁迅小时候活泼好动,捉蟋蟀、挖蚯蚓、觅蜈蚣,还专门爱按斑蝥的后背,听那啪的一声,看喷出的烟雾;又喜欢去拔何首乌,还不怕刺,去摘覆盆子,觉得这东西比桑葚要好吃得多。
鲁迅不仅喜欢一个人在百草园里游逛,时常搞点小破坏,还喜欢在家里逗逗他的曾祖母。他的曾祖母喜欢端坐在家中的一个太师椅上,有一天,鲁迅从那里经过时摔倒了,老太太着急地说,把衣服弄脏了,赶快站起来。后来,他就常常故意在曾祖母身边摔倒,就为看曾祖母着急的样子!
鲁迅和朋友们在一起时,也尽显“胡羊尾巴”的风采。比如,他和人说话,讲得起劲时,就用手往桌上一搭,霍地跳了上去,好像鞍马表演一样坐到了桌子上。在大学讲课,讲到某个典故时,有时就学着典故中又穷又要面子的书生的样子,双手按着肚皮微微蹲下身子,用绍兴话说,我肚皮痛煞,我肚皮痛煞。下面听课的学生早已笑成一团。
鲁迅在上海时,曾住在一个会馆的小偏院里,他的书桌前有一扇方格糊纸的窗子,平时读书看文,他喜欢开着这扇窗子。这本是一件极风雅的事,累了,看点窗外的风景,休息一下眼睛。但有时候,有人图省事,溜到楼下偏僻处方便,被鲁迅看个正着,很不雅观,也不卫生,鲁迅就用橡皮筋和纸团做成弹弓,瞅准时机,悄悄地弹在那人屁股上。
你说,他是不是胡羊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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