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我爱写作,就像结巴爱说话一样。结巴说话是他们的弱项,短处。
奈何,结巴偏偏最喜爱说话了,好像忘记了自己说话的难听,说出的话会招来洋相百出。但他还是愿意这样被人讪笑,愿意这样洋相百出。
是的,我写作,明知道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是失败之作,是口水之文,是不能发表的退稿,但我还是写着。
少年时期,我用幼稚的文字,写内心的渴望,写自己的理想,更确切地说是无法实现的幻想。
青年时期,我写我看到的,听到的,让我感动的,或者惊讶的。
02
我从少年写到青年,又从青年写到这老眼昏花的中年。尽管在生活的长河中,历尽艰难。写作的痴心却未曾改变。
每当收工回家,每当干活间隙,每当下雨天或者没去干活的休息日。别人三五成群在聊天,或坐在牌桌上消遣的时候。
我却独自踏上写作的孤旅,或半夜卷帙清灯,或早醒冥思苦想。常常为一篇文章,搜肠刮肚,旷日持久食不甘味,睡不能寐。
有时候写了几千字,自己也不愿再看第二遍,于是我就改呀,改呀,改得面目全非,改得通篇都不剩原来的一个字。一直改到把它扔进了废纸篓。
有时,当自己提起笔来,感觉笔尖如生锈的锄头,铺开的稿纸,像浩翰的森林,不知该锄落何处?对着纸头呆愣了半天,一个字也憋不出来。放下笔头,心里又翻江倒海的涌动着一种不吐不快的欲望。
我就在这种折磨中,一边应付现实生活的农活琐碎,一边神游写作世界的超然物外。
好不容易写出一文,经常是羞于示人。或置于抽屉,或扔进废品袋中,当废物买掉。可我却很享受这样的过程。
享受那种绞尽脑汁有时糊涂,有时清醒的过程,享受那种探索生活,又难释其味的过程。
每当自己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时,我喜欢借助手中的拙笔,去感受哪处将会亮起红灯?哪处是心灵能够企及的地方。
当脚步行走在人生的低谷逆境时,我喜欢提笔。试图用笔理出迷惘,试图用笔当做拐杖,慢慢从黑洞洞的低谷中寻找到有光的方向。
因为它是我的精神支柱,我把它当做了我苦中作乐的唯一一种,释放减压的方式。
这种方式自是一种享受,这种依靠,也自有它的欢乐。
03
我知道我的写作水平,只是一个结巴磕子的水平。是个连话都说不全的主,就像个丑媳妇一样,是难登大雅之堂的!可我却不在乎,全然忘记了要去瞻前顾后,细虑这个。
当现实生活中碰得焦头烂额,伤痕累累的时候。我只想一头扎进写作的世界,用笔去舔着伤口。
我也喜欢去聆听别人的故事,别人的爱情。听到让我感动的,难忘的。我就好比一个要下蛋的母鸡,便想立刻用手中的拙笔,把它生出来。
经常我一边干活,一边注视着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小时候看着地面,希望地上有钱捡一样。发现着身边的素材,和那像流星般划过的灵感。
有时,我喜欢和树聊聊天,对着路边的花草,像看一位美丽的姑娘一样发发呆。
看到一些作家的好文章,仿佛看到了美丽的花朵,看到了美丽的姑娘一样,让我痴迷钦佩的同时,又带着莫名的失落。为啥自己就写不出这样好的文章呢?
就像炒菜一样,同样有好的食材,到了自己手上,为啥就做不出好的味道?我会叹息自己的暴殄天物,会叹息自己因为水平有限而玷污了写作这一神圣的字眼。
失落归失落,当自己干活回家,丢掉农具锄头之后,又像结巴磕子爱说话一样,词不达意,结结巴巴,班门弄斧,洋相百出的提笔了,执着其中,乐在其中……
我的耳边,此时响起了作家陈世旭说的一段话,我所求的是,无事静坐,有福读书,偶得所感,作文遣兴……
是的,我喜欢文学!喜欢的是它本身!未必是它可能带来的别的什么。因为它本身已经足以使我快乐,我的生活如此的单纯,从容,自在,心旷神怡,宠辱皆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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