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生活慢慢开始有所恢复。
没有停工停产,准备开始为新的生活做规划。
以前年龄很小的时候,总觉得自己热爱的东西并不是那么明确,以至于一直拖延,已经拖延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一方面是自己不够努力,对自己热爱的事情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另一方面我还是觉得行动才是治愈一切最好的良药。
行动可以战胜一切焦虑。
我想在今后剩下为数不多的生命里,踏踏实实去做一些事情。
之前在8月2日有一家移动外呼公司我去那边上班没给结算工资的问题,已经解决了。
我在想至于吗?
但是又想很有必要!
如果一个成年人连自己在一个社会生存的根本保障都解决不了,也就失去了自己最起码的底线。
劳动是我们在这个社会生存对自己和社会最起码的责任。
人生很确定不能一帆风顺,但总要在一个合适的年龄里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热爱。
我把这个称为最起码得“生活信仰”。
如果有社会小白正在面临欠薪问题,我可以给大家出一份自救攻略:
方案一:自己主动微信沟通
给对方直接发消息称“我已经主动跟***提出了离职,麻烦什么时候把工资结算一下。”
直接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发给他。
如果对方不回复自己,就直接多问几次就可以了。
方案二:面对有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无良老板。
1、给12333,劳动监察大队打电话投诉;
2、在微信搜索小程序“国务院”,然后在搜索框内搜索“欠薪”进行线上投诉,提供欠薪线索。
3、自己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劳动法的作用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
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此外,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劳动法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保护是符合国际人权理论的。在历史上,人权理论与人权保障运动是影响劳动立法的一种重要力量,如人权理论中提出的职业自由、反对强迫劳动、男女平等、保护弱者、缩短工作时间、实行社会保险等,都是劳动法的立法依据和目标。我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也是我国人权保障制度化、法律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遇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应该立马行动,把它打磨成属于自己最耀眼的铠甲。
成为每一场人生路上陪自己披荆斩棘,不可一世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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