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想照应我,可是她得听着看着人家蹂躏我。我想好好对待她,可是我觉得她有时候讨厌。她什么都要管,特别是对于钱。
她的眼已失去年轻时的光泽,不过看见了钱还能发点光。对于客人,她就自居为仆人,可是当客人给少了钱的时候,她张嘴就骂。这有时候使我很为难。我有时候也会慢待人,可是我有我的办法,使客人急不得恼不得。妈妈的方法太笨了,很容易得罪人。看在钱的面上,我们不应当得罪人。我的方法或者出于我还年轻,还幼稚,妈妈便不顾一切的单单站在钱上了。
妈妈比我大着好些岁,恐怕再过几年我也就这样了,人老心也跟着老,渐渐老得和钱一样的硬。她有时候劈手就抢客人的皮夹,有时候留下人家的帽子或值钱一点的手套与手杖。我很怕闹出事来,可是妈妈说得好:能多弄一个是一个,咱们是拿十年当作一年活着的,等七老八十还有人要咱们吗?
有时候客人喝醉了,她便把他架出去,找个僻静地方叫他坐下,连他的鞋都拿回来。说也奇怪,这种人倒没来找账的,想是已人事不知,说不定也许大病一场。或者事过之后,想过滋味,也就不便再来闹了,我们不怕丢人,他们怕。
妈妈是说对了,我们是拿十年当一年活着。
干了两三年,我觉得自己是变了。我的皮肤粗糙了,我的嘴唇老是焦的,我的眼睛里老灰不溜秋的带着血丝。我起来得很晚,还觉得精神不够。我觉出这个来,客人更不是瞎子,熟客渐渐少起来。对于生客,我更努力地伺候,可是也更厌恶他们,有时候我管不住自己的脾气。我暴躁,我胡说,我已经不是我自己了。
这样,那些文明人已不多照顾我,因为我丢了那点小鸟依人的身段与气味。我得和野鸡学了。我打扮得简直不像个人,这才招得动那不文明的人。我的嘴擦得像个红血瓢,我用力咬他们,他们觉得痛快。有时候我似乎已看见我的死,接进一块钱,我仿佛死了一点。钱是延长生命的,我的挣法适得其反。我看着自己死,等着自己死。这么一想,便把别的思想全止住了。
一天一天活下去就是了,我的妈妈是我的影子,我至好不过将来变成她那样,卖了一辈子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头发与抽皱的黑皮。这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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