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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的时候,鑫还在睡觉。
鑫这次回家,是因着被借调到市局人事科帮忙。原本,周二就到了市里,可这懒惰的家伙为了早上能多睡会,竟然没有告诉我,住在了单位附近的酒店。待工作忙完,也就到了周末
小伙子回家,刚好填补了两个侄儿离开之后的空白。虽然,这空白又将因新周的到来而空缺,可相聚的快乐和满足,却是真真切切的。
尽管,大多时候大家各忙各的,大多是时间都是沉默着的,可这种沉默,并不叫人觉得有丝毫的不适,相反,皆觉得自如且愉悦,欢喜无声无言,如月色静静流淌。
鑫自从工作之后,就很少吃我做的早餐。他如每一个外乡的游子一样,喜爱着家乡的米粉。每次周五回家,必在外面吃一碗米粉才进家门,早餐一般不吃,若是能起个早,也必会外出嗦粉。
我也随他,并不勉强。人活于世,每一个时期都有每一个时期的欢喜自在。有时候,人就靠这些小小的、庸俗而肤浅的欢喜和自在而活着,而治愈。
而人至中年的我,却爱极了那些简单而清素的食物。早上都是蒸一些粗粮面食鸡蛋,再洗一些水果,泡一杯牛奶,就能将味蕾和肠胃抚慰得舒服妥帖。
食堂的师傅经常问我为什么不去食堂吃早餐,我总是微笑着告诉他,我口味清淡,喜欢吃自己做的早餐。
自己做的早餐,每一种食物里面都倾注了自己的欢喜,可以愉悦,也可以治愈。
一天之计在于晨,每一天新的开始,需得以愉悦来开启。
穿上了新买的旗袍。其实,旗袍早几天就收到了,试穿了一下,倒是非常合身。真真是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穿在身上,凹凸有致,非常性感。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少了一份舒适。
我将之退了回去,换了大一码的。
年轻的时候的我,会为了这份性感和美而忍受一些拘束和不舒适,中年的我,尽管因着一份痴爱而放弃不了对于旗袍的追求,却也希望在追求美的同时,能适当地享受一些舒适度。
大了一个码子的旗袍,穿在身上非常舒服,也丝毫不减美感,倒是多了一份清秀婉约的感觉。
又用妹妹送的簪子绾了发,配上旗袍,别有一番味道。出门,将自己丢入水灵灵的户外清晨,汇入长街人流。
一场秋雨一场寒,气温,到底因着几场雨而降了下来。
这才是秋呀,气温适宜而舒爽。走在上班的路上,只觉空气清新怡人,万物润朗,草木清和,人和清和。
八月的风徐徐地吹在脸上身上,纵然轻描淡写,也可以将愉悦和美好鼓满心房。
经过一棵紫薇,一只雀鸟噗的一声,惊起枝上花儿,一朵花香不下心从树上跌落下来。
于是,路过的我,轻易地就拾了一襟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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