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年在深圳一家酒楼当服务员,包吃包住,工资3000元,并且签了三年的劳动合约。刚到社会工作,又没经验,工作常出错,被老板娘骂是经常的事。
有一次,因为自己不小心,摔倒了,手里的碗碟都摔破了。老板娘没问我有没有摔伤,反而狠骂我做事不仔细,摔坏了东西。当时我的膝盖已青了一块,我只能忍痛完成当天的工作。
下班回到宿舍,越想越来气,就打电话跟妈妈说想辞职不干了。后来妈妈提醒我,如果违约要不要赔钱?以后学机灵点,别摔坏东西,自己也少损伤。
经妈妈一点拨,我没有跟老板娘提辞职的事,也幸亏是这样,没冲动坏大事,要不然我违约要赔钱的多不划算,外出打工是求财,学别人用心观察,小心走路,适应了工作环境,也少挨骂了。
关乎自身利益切勿冲动辞职,三思而行才不会让自己后悔。谁到社会打工不被骂不被责备,但这不是辞职的理由,忍耐和权衡利弊是我们对工作的考量,而非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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