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做自己喜欢的事,动心很快,行动很简单,但要坚持做下去,真还不容易。
比如“007行动”发起的写作运动,倡导“7天1篇写7年,写完7年去南极”。前几天见到一位战友,她说坚持不下去了。
我知道,她本谦虚,流露得更多的是她对持续写作的敬畏之意。
不动笔的人,可能不再留意身边感动的事情,漏掉生活的细节,以至于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平淡,不再生动。不写,终究无事可写。李娟在《记一忘二三》里面说的,幸亏自己勤快,大事小事统统记下来再说。
写作就是做自己的一种方式,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眼光?
文字就是我的部队,就是我的千军万马。不管一篇文章如何简陋破坏,那也是自己的山河故土。一砖一瓦地搬运,码成自己的堡垒城池。运筹自己的江山,跟别人无关。
人这一生随时都会感叹时间过得真快,做自己喜欢的事其实不容易。但面对做真实的自己——比如“我写我心”,很多人都会犹豫,怕写得不够好,怕别人笑话。你看,又能做自己,又是自己喜欢的,却要看别人的脸色。这样的活法,该不该?
我刚开始也觉得公开写作不好意思,后来发现,其实没多少人关注。眼见自己不超过2位数的阅读量,我告诉自己:哪有人看你的笑话,想多了。也许只有成了大作家,才会有人评价好坏。
先写给自己看,不在乎外面的声音。写起来,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思考,具体生活。
当初跑步时对自己下定决心:我倒要看看,是跑步先放弃我,还是我先放弃跑步。村上春树在《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中说道:今天不想跑,所以才去跑。
写作也一样,写下去,写个三年五年,让别人说:哟,怎么还在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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