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成交规则,了解一下?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算法
集合,连续竞价
交易委托账本 order book
集合竞价总结
9:15-9:25集合竞价,自动撮合,系统只存储不撮合,9:25产生开盘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 9:15-9:20 申报,可撤单
- 9:20-9:25 申报,不可撤单,不进行交易
- 9:25-9:30 空白期
将9:15-9:25之间的申报,去除撤单,进行排队,买方从高到低排,价格一致按时间先后,卖方从低到高排,价格一致按时间先后,撮合产生最大交易量的为开盘价 - 9:25按开盘价成交符合条件的委托,卖价小于等于开盘价,买价大于等于开盘价都符合,其余不符合的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 9:30-11:30 13:00-15:00连续竞价,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成交
连续竞价成交价格原则
具体地,进入市场的订单按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准则在订单簿中排序,
最优买入申报价格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记为B;
最优卖出申报价格为最低卖出申报价格,记为 A。
若新进入的买单报价>= A, 则以 A 的价格成交,即 q(现价)= A;
若新进入的卖单报价<=B,则以B的价格成交,即q(现价) = B。
若最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优卖出申报价格相同,则q(现价)= A= B。
在集合竞价定价并撮合之后,订单簿将不再出现“交叉”,最高买价不会高于最低卖价,后续再进行连续竞价时,新进订单将可以要么直接与反方向的最优价成交,要么插入订单簿中相应位置,系统的订单响应和成交将以最“高效”的方式连续地依次发出。
- 1.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便宜买)
- 2.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贵卖)
- 3.最低卖出申报与最高买入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举例来说,证交所中某只股票即时揭示的买卖申报如下:
序号 | 价格 | 数量 |
---|---|---|
卖三 | 6元 | 1000股 |
卖二 | 5元 | 800股 |
卖一 | 4元 | 100股 |
买一 | 3元 | 500股 |
买二 | 2元 | 1000股 |
买三 | 1元 | 800股 |
此时有一笔新的买入申报:6元,600股,那么在连续竞价的交易方式下,
会这样成交:6元高于最低卖出申报4元,因此会以4元的价格成交100股,5元的价格成交500股,不能成交的买卖申报将一直等待机会直至成交.
买1量是买1价对应的等待成交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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